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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和湖北省招辦相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二)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復試錄取工作應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以人為本原則。結合當前實際,切實解決考生困難,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2020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確保復試錄取工作規(guī)范平穩(wěn)有序完成。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吳基良
常務副組長:李岱
副組長:鮑翠玉、閔清
組員單位:研究生處、藥學院、學校辦公室、紀委監(jiān)察處、宣傳部、信息中心、校醫(yī)院、保衛(wèi)處。
領導小組下設若干工作組:
(1)組織協調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參加復試考生資格審核及擬錄取名單匯總公示上報。
(2)復試錄取工作組:辦公室設在藥學院,負責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成立院部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主持院部行政工作的院長擔任,小組成員由5位以上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思想作風過硬的教師組成,另設秘書1名,負責復試錄取工作記錄和協調安排有關事宜。院部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復試人員的培訓及命題、考試、評分和擬定錄取考生名單等工作。
(3)監(jiān)督宣傳服務保障組:由學校辦公室、紀委監(jiān)察處、宣傳部、信息中心、校醫(yī)院、保衛(wèi)處組成。紀委監(jiān)察處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有序;宣傳部、信息中心負責復試錄取工作宣傳引導、輿情監(jiān)控、網絡復試技術支持及實操演練;校醫(yī)院負責體檢審核和復檢;學校辦公室、保衛(wèi)處負責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指導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三、復試錄取
(一)復試錄取前的準備工作
1、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的制定和公布
由藥學院制定《湖北科技學院2020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于2020年5月10日前在藥學院和研究生處網站上進行公布。
復試人員的培訓
采取會議和復試現場模擬操作的形式,對所有復試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在每場復試開始前,復試小組組長負責再次對本小組復試教師進行培訓,明確復試評分表中各項內容的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做到統一規(guī)范,客觀評價。
復試考生資格相關材料及信息的收集和審查
復試前確認考生資格,對其進行嚴格審查。審查材料包括考生的準考證、本科階段成績單,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提供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碩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評價表;考生還可提供證明其學術水平的論文等相關材料,如各類英語考級證書,計算機應用的等級證書,專業(yè)知識、能力的有關等級證書,各種獲獎證書和所發(fā)表學術論文等。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相關材料匯總后將在復試過程中供復試專家參閱。
特別說明:因今年疫情防控特殊形勢,考生可先提交相關材料電子版或電子照片至研究生處郵箱80809915@qq.com和復試遠程面試系統,但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可信。我校匯總相關材料后,將通過“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進行比對審查,同時,新生開學入校后還將收取所有材料原件進行再審查。一經發(fā)現虛假材料,將向省廳報告并取消相關考生復試錄取資格。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能參加復試。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介于今年疫情防控特殊形勢,復試前體檢改為提交縣級以上體檢證明電子版或電子照片,待開學后學校組織復檢,復檢與體檢證明不相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參試考生情況調研和培訓指導
經資格審查,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將通過研招平臺發(fā)送復試通知,并聯系考生了解參加復試存在的困難,因地制宜的幫助解決,同時給予考生參加網絡復試必備條件方面的培訓、技術指導和防疫建議,以便考生能安全順利地完成復試工作。
(二)復試
1、復試方式
網絡復試。通過研招遠程面試系統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同時“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并與考生簽訂誠信參考承諾書。
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2020年教育部統一劃定的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下稱國家分數線,即300,42,126)執(zhí)行,調劑生基本要求參照我校發(fā)布的預調劑公告(http://27.24.159.155/yjscwz/info/2028/3484.htm)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包括調劑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初試總分≥150分,英語≥30分。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在考生提供相關加分證明材料的情況下,我校將對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初試總分加分后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進入我校復試,但加分不帶入復試成績。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在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時將相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
3、復試比例
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情況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等情況,同批次同等條件下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復試人選。
4、復試時間地點
5月16日—6月底。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藥學院安排確定,相關安排將在藥學院和研究生處網站上予以公布,同時會通過研招平臺進行通知。
5、復試費用
免費(遠程復試系統收費標準為25元/人/次,由學校替考生統一支付)
6、復試內容
(1)專業(yè)面試,滿分100分。
專業(yè)面試包括專業(yè)科目面試和專業(yè)英語面試。專業(yè)科目的面試以談話、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占比70%,專業(yè)英語則以現場英語翻譯形式進行,占比30%。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業(yè)務能力,主要以問答、對話交流的形式進行,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利用所學知識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yǎng)等;
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外語口語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外語口語能力測試主要以問答、對話交流的形式進行。
(4)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藥學基礎(有機化學/分析化學/藥理學,選考兩門),加試將先以面試方式進行,待開學后再進行筆試。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7、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專業(yè)面試(50%)+綜合面試(30%)+外語口語能力(20%),總分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原則上不予錄取。
8、復試監(jiān)督:復試時,實行“一崗多控、多崗監(jiān)督”。全程錄音錄像和監(jiān)督,且復試過程須錄制存盤,秘書做好簽名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工作。紀委監(jiān)察處、研究生處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9、通知與公布:復試名單確定后,在網上統一發(fā)布,并通過研招網系統和電話通知考生。
(三)、錄取
1、總成績合成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
2、錄取原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
a.政審不合格者;
b.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c.體檢不合格者;
d.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
(2)破格復試和錄取:
我校不進行破格復試和錄取。
(3)錄取方式:
我校將按同復試批次初復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方式進行錄取,錄滿為止。
3、擬錄取公示
擬錄取名單需經研究生處審核后方可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中應包含有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專業(yè)等信息。公示期間名單不得改動。若需改動,須將改動原因及改動內容上報并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調 劑
(一)基本調劑條件
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19〕6號)所列的基本調劑條件。
(二)其他調劑要求
考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調劑:
1、符合我校2020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初試成績(含單科及總分)須達到2020年A區(qū)國家線。
3、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與調入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150,英語≥30 ;
6、所有調劑考生都需登錄教育部制定的“全國碩士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并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復試。
7、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同復試批次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填報我校調劑志愿36小時后會自動解鎖,如未收到我校復試通知,考生可填報其他志愿。
8、如調劑平臺顯示生源未滿,廣大考生可以繼續(xù)申請調劑,后續(xù)復試視具體情況另行安排通知,請及時關注研招網調劑平臺最新動態(tài)。
(三)調劑程序
1、需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調劑辦法,發(fā)布相關調劑要求。
2、所有調劑申請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上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擬接受的調劑考生名單須經研究生處審核后,方可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
3、研究生處查看調劑考生材料,下載學籍學歷審核數據,根據以上調劑原則逐一審核。
4、復試結束后,通過調劑系統將擬錄取考生置待錄取標志,考生需在系統中確認。系統錄取專業(yè)需與公示專業(yè)一致。
五、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進行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和監(jiān)督,藥學院具體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實施。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將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實行四個公開,即復試錄取方案公開、復試名單公開、復試成績以及擬錄取名單公示。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錄取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學校紀檢監(jiān)察處和研究生處開通電話和郵箱,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單位進行復議。
研究生處投訴電話:0715-8250870,0715-8250857;
郵箱:80809915@qq.com;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和申訴電話:0715-8338002;
郵箱:hkjwjc8338002@sina.cn。
附件(見附件下載):
湖北科技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網絡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湖北科技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評價表
湖北科技學院研究生處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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