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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濟與管理
一、學科內涵
“教育經濟與管理”屬于公共管理一級學科中的二級學科,是20世紀末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調整合并的一個新學科。它以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為理論基礎,運用經濟學、管理學的研究方法,研究教育領域的經濟現象、經濟行為和管理行為規(guī)律的一門交叉性學科。
1997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把原來的教育經濟學和教育管理學合并組建教育經濟與管理學,規(guī)定可授予管理學或教育學學位。
二、基本概況
(一)師資隊伍
管理學院目前有任課教師41人,其中正副教授18人,博士15人,研究生學歷教師占90%。學院一直非常重視教師隊伍的培養(yǎng),積極組織青年教師參與各種形式的培訓、學習考察、競教、科研工作。近三年來,學院教師共發(fā)表論文11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文章27篇;申請科研項目13項,到位科研經費60余萬元。學院還先后組織20余人次參加四川省二本院校21世紀規(guī)劃教材的編寫工作,先后有《旅游學》、《旅游經濟學》、《旅行社經營與管理》、《模擬現場導游》、《飯店管理實務》、《旅游市場營銷》、《導游實訓教程》等教材在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公開出版。
(二)教學科研
2門省級精品課程(旅游學、教育概論),1門校級精品課程(婚姻家庭),1個校級創(chuàng)新研究團隊(成渝經濟區(qū)公共管理創(chuàng)新研究團隊)。近年來,學院科研成果豐碩,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地廳級科研課題20余項,出版學術著作30余部,發(fā)表學術論文500余篇,教學和科研成果獲國家級、省部級、地廳級獎勵等10余項,既有學科力量構成有利于形成對教育經濟與管理學多視角、全方位的研究。
(三)人才培養(yǎng)
學院創(chuàng)建于2003年。近10年來,學院辦學規(guī)模不斷擴大,辦學層次日益豐富,教育質量穩(wěn)步提高。學院目前開設有公共事業(y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社會工作、旅游管理四個本科專業(yè),共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876人。2010年獲得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MPA雙證)招生資格,目前錄取41人,2011年取得一級學科公共管理專業(yè)碩士招生資格,并招收生態(tài)旅游開發(fā)與規(guī)劃方向碩士研究生。其中旅游管理專業(yè)于2008年成功申報為校級特色專業(yè)。正在逐漸形成以本科教育為基礎、以研究生教育為龍頭、兼及專業(yè)學位教育和企業(yè)員工培訓的多層次立體化的辦學格局。
三、主要研究方向及研究內容
教育經濟與管理學科已經形成五大學科研究方向,分別是:教育與經濟、教育財政、教育法律與政策、教育行政與管理、教育管理技術與教育管理信息系統(tǒng)。
(一)教育與經濟研究方向主要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經濟轉型過程中的教育發(fā)展和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之間的關系,為政府宏觀教育決策服務。
(二)教育財政研究方向主要運用公共經濟學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和方法、教育財政制度及變革諸多問題。
(三)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方向主要從宏觀層面研究國家如何運用法律和政策手段調整教育中的各種利益關系,研究國家權力如何合理、有效地干預教育,促進教育法制的完善和教育政策制定過程的民主化、科學化。
(四)教育行政和學校管理研究方向主要運用現代教育管理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教育行政機關的職能轉變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諸多問題。
(五)教育管理技術與教育管理信息系統(tǒng)研究方向主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研究教育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和有效使用,以促進教育管理手段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四、培養(yǎng)方案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能夠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能適應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需要,掌握堅實的教育經濟學、教育管理學等領域的基礎理論,能把握教育經濟與管理學科領域比較重要的理論問題的來龍去脈,以及國內外理論研究的前沿問題及研究水平,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能獨立從事教育經濟學、教育管理學的科學研究,能在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相關部門從事教育經濟學、教育管理學和實際問題研究、管理和教學工作的高層次人才。
(二)生源要求和選拔方式
對于擬報考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方向的后備人選,除國家一般要求外,還必須具備一定程度的管理學、經濟學方面的專業(yè)知識,如教育經濟學、教育管理學、公共經濟學、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學、教育科學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具有一定的中國語言能力和英語閱讀及寫作能力,有學習教育經濟學、教育管理學專業(yè)知識的強烈意愿,以及研究教育經濟學、教育管理學問題的基本能力。
2.選拔方式
(1)初試。全國統(tǒng)一考試:按照教育部統(tǒng)一部署進行,考生報名、考試均在其所在地進行。
推薦免試: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在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選拔優(yōu)秀學生攻讀研究生學位。
(2)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人數的110%—130%。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外語、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的考核,復試形式包括專業(yè)筆試、專業(yè)面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思想品德表現。
復試時要參考考生在高校期間的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yè)績,同時了解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
復試實行定量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后的總成績以及定性考核結果作為確定考生擬錄取與否以及擬錄取類別的依據,按初試與復試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或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復查。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對其進行政治、業(yè)務、健康狀況等復查,對符合標準者給予注冊、取得學籍;不符合標準者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對在報名和考試中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課程體系
1.課程分為學位課程、非學位課程兩大類,學位課程包括公共必修課和專業(yè)必修課兩種。
2.公共必修課中的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外國語課程的設置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設置;專業(yè)必修課按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設置;專業(yè)選修課包括本專業(yè)研究生限選的課程和導師根據需要確定的課程,按二級學科或研究方向設置;公共選修課包括跨學科、跨專業(yè)的課程,按學校研究生學院規(guī)定設置。開設專業(yè)課程主要包括成教育經濟學、教育管理學、教育倫理學、教育統(tǒng)計學、市場經濟與教育改革、高教改革與發(fā)展研究、職教改革與發(fā)展研究、人力資源開發(fā)與管理研究、管理心理學專題研究、教育政策與教育法規(guī)、教育資源優(yōu)化配置與成本、發(fā)展與教育心理、教育研究方法、教育評價研究、學校教育管理、教師教育專題研究、專業(yè)外語、教育社會學、教育文化學、學校組織行為學、數據統(tǒng)計與多元分析、教師繼續(xù)教育的理論與實踐研究、終身學習理論與學習社會建設研究等。
3.跨專業(yè)或以同等學力考取本專業(yè)的研究生,必須補修本專業(yè)對應本科專業(yè)的主干課程,視具體情況在培養(yǎng)計劃中確定。補修的本科主干課程應通過考核,但不計學分。
4.必修環(huán)節(jié)包括專業(yè)實踐和文獻閱讀,按本學院規(guī)定設置。
5.學分要求:碩士研究生最低36學分(其中學位課20學分,非學位課14學分,必修環(huán)節(jié)2學分)。(見附表)
(四)培養(yǎng)和學位的基本要求
1.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及要求
(1)制定個人培養(yǎng)計劃。導師根據培養(yǎng)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則,從每個碩士生的實際情況出發(fā),制訂出合理的碩士生培養(yǎng)計劃,注意挖掘碩士生的潛能,注重碩士生的個性發(fā)展。培養(yǎng)計劃分為課程學習計劃和學位論文研究計劃。課程學習計劃應在碩士生入學1個月內提交;學位論文研究計劃,一般在第三學期末提交。
(2)文獻綜述和開題報告。本專業(yè)碩士生要求閱讀本學科及相關研究方向的文獻資料不少于1000萬字。開題報告一般要求公開舉行開題報告會,由本學科專業(yè)3人以上專家組成的評審小組對碩士生所做的開題報告進行評審,提出具體的評價和修改意見,未通過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未通過者終止培養(yǎng)。碩士生應于第三學期末或第四學期初提交書面文獻綜述和開題報告。
(3)專業(yè)實踐。助教:本專業(yè)碩士生的教學實習須面向大學本、?茖W生,參加教學第一線工作;其內容可以是協(xié)助教師輔導答疑、主持課堂討論、社會調查等,或是在教師指導下講授一定時數的專業(yè)基礎課。
助研:本專業(yè)碩士生在校期間應積極參加科學研究,凡導師有在研科研項目,要進入研究隊伍并承擔明確的研究任務,參與、協(xié)助導師完成所從事的科研項目和撰寫科研論文。
助管:本專業(yè)碩士生要參與教育學院的科研和教學管理、心理咨詢、職業(yè)技術教育基地的建設以及本科生的管理。
科研訓練和教育實踐:本專業(yè)碩士生科研工作量須累積30學時,科研工作量的計算根據在學習期間申請的科研項目或參與導師的科研項目研究,由導師評定;本專業(yè)碩士生必須參加校內外相關學術活動,包括學術講座、學術會議或學術討論等6次以上,每參加1次應在導師處詳細匯報并登記;本專業(yè)碩士生還應進行不少于2周的教育見習,進行中小學教育的教學或管理工作,完成后上繳教育考察報告1篇。
2.中期考核及分流
本專業(yè)碩士生在校期間要進行中期考核,考核內容、要求及標準為:
(1)凡思想品德有嚴重問題,受記過處分或消極影響過大者;已學課程成績有不及格者;身體有嚴重疾病不能堅持學習者;不假缺課達20學時以上者,均視為中期考核不合格,予以淘汰。
(2)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已經發(fā)表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者,可以申請?zhí)崆斑M行畢業(yè)考核及論文答辯。
(3)中期考核由本專業(yè)各方向導師、學院及學校研究生學院共同監(jiān)督進行,并建立中期考核檔案。
3.學位論文要求
(1)學位論文的選題、開題、實際研究工作的開展、論文的撰寫等全過程,必須保證至少有1年的時間,每一環(huán)節(jié)的進行,都應有充分的思考、討論并接受導師的指導。
(2)學位論文應包括:摘要(中英文)、引言和評述、主要內容和結論、參考文獻和必要的附錄。學位論文一般為3萬字左右,觀點應當有創(chuàng)意、邏輯嚴謹、語言暢達、數據可靠、結構完整,具有可發(fā)表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的水平。
(3)學位論文選題必須符合本專業(yè)的要求。選題確定后,碩士生須在第三學期末或第四學期初向所在學院作開題報告,開題報告經專家組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學位論文應于第五學期完成論文初稿,修訂稿應于第六學期的3月底完成。
(4)在讀期間,碩士生至少應在省級及其以上學術刊物正刊(教育學院、職業(yè)技術學院、師專等學報除外)上以第1作者名義發(fā)表1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
4.學位論文工作環(huán)節(jié)控制過程
選題意向動員(第一學期末)—→論文啟動(第三學期初)—→開題報告(第三學期末、第四學期初)—→論文進展交流(第四學期末)—→論文中期考核(第五學期中)—→答辯前預審及評閱(第五學期末或第六學期初)—→論文答辯(第六學期末)。
課程設置
類別
|
課程名稱
|
學時
|
學分
|
開課
時間
|
考核
方式
|
備注
|
|
學
位
課
|
公共
基礎
課程
|
第一外國語(語種)
|
144
|
3
|
1、2
|
考試
|
|
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
|
54
|
2
|
1
|
考試
|
|||
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
36
|
1
|
2
|
考試
|
|||
專業(yè)
基礎
課程
|
公共管理學
|
32
|
2
|
1
|
考試
|
||
政治學理論
|
32
|
2
|
1
|
考試
|
|||
領導科學
|
32
|
2
|
1
|
考試
|
|||
公共政策分析
|
32
|
2
|
2
|
考試
|
|||
公共經濟學
|
32
|
2
|
2
|
考試
|
|||
社會調研與統(tǒng)計方法
|
32
|
2
|
1
|
考試
|
|||
管理心理學
|
32
|
2
|
2
|
考試
|
|||
專
業(yè)
選
修
課
程
|
教育管理學
|
32
|
2
|
1
|
考試
|
||
高教改革與發(fā)展研究
|
32
|
2
|
2
|
考試
|
|||
公共政策專題研究
|
32
|
2
|
2
|
考試
|
|||
政務禮儀
|
16
|
1
|
2
|
考查
|
|||
職教改革與發(fā)展研究
|
16
|
1
|
2
|
考查
|
|||
地方政府管理研究
|
16
|
1
|
2
|
考查
|
|||
教育政策與教育法規(guī)
|
24
|
1.5
|
2
|
考查
|
|||
教育資源優(yōu)化配置與成本
|
24
|
1.5
|
1
|
考查
|
|||
公共危機管理
|
24
|
1.5
|
2
|
考查
|
|||
政府績效評估專題
|
16
|
1
|
2
|
考查
|
|||
非
學
位
課
|
專
業(yè)
選
修
課
程
|
學校教育管理
|
16
|
1
|
3
|
考查
|
|
組織行為研究
|
16
|
1
|
3
|
考查
|
|||
教師教育專題研究
|
24
|
1.5
|
3
|
考查
|
|||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
|
24
|
1.5
|
3
|
考查
|
|||
教育文化學
|
24
|
1.5
|
3
|
考查
|
|||
學校組織行為學
|
16
|
1
|
3
|
考查
|
|||
教師繼續(xù)教育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
24
|
1.5
|
3
|
考查
|
|||
公共資源問題
|
16
|
1
|
3
|
考查
|
|||
終身學習理論與學習社會建設研究
|
24
|
1.5
|
3
|
考查
|
|||
補修課程
|
教育經濟學
|
36
|
1
|
考查
|
|||
行政管理學
|
36
|
1
|
考查
|
||||
必修環(huán)節(jié)
|
社會實踐
|
1
|
1、2、3
|
||||
學術活動
|
1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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