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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進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復試錄取辦法的制定、復試過程的管理和監(jiān)督、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招生的具體工作。
(二)各招生學院成立復試工作組,組長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學院分管學生思政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負責人、各學位點復試導師組組長、碩士生導師等,人數(shù)不少于5人且為單數(shù)。復試工作組履行以下職責:
1.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
2.根據(jù)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制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3.指導各專業(yè)復試小組進行相應復試工作。
4.負責對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強化工作人員的政策意識、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明確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等。
5.復試工作組成員向組長簽訂《保密責任書》,組長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簽訂《保密責任書》。
6.統(tǒng)籌做好政策宣傳、輿情應對、信息公示等工作。
7.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三)各學位點成立復試導師組,組長由學位點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碩士生導師等組成,人數(shù)不少于5人且為單數(shù)。復試導師組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本學位點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實施工作。
2.做好復試工作中一切過程性文件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3.做好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工作,并在考試結束后將復試資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4.復試導師組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向復試工作組組長簽訂《保密責任書》。
(四)各學位點成立命題小組,至少由兩名以上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教學經(jīng)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且近期承擔教學工作的人員組成,其中一人為組長。命題小組組長應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并具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經(jīng)驗。命題小組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本學位點碩士研究生復試專業(yè)科目題庫的命題工作。
2.負責本學位點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題庫的命題工作。
3.命題組組長要對試題內容嚴格審查把關,確保命題準確無誤。試題應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能力和專業(yè)素質。試題要有一定的區(qū)分度,難易程度要適當,不得出現(xiàn)政治性的錯誤,并避免出現(xiàn)學術界尚有爭議的問題。
4.命題小組要確保題庫試題數(shù)量充足,避免試題重復使用。
5.命題人員向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組組長簽訂《保密責任書》。
(五)外國語學院成立復試英語考核組,負責各學位點復試英語聽力、口語考試的命題、考核等工作。
(六)馬克思主義學院成立復試政治考核組,負責公共管理、會計專業(yè)學位政治加試科目的命題、考核等工作。
(七)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成立復試技術保障組,負責復試期間智慧教室及相關技術平臺的正常使用,提前組織培訓、模擬演練,確保復試平穩(wěn)進行。
二、工作要求
(一)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健全監(jiān)督機制,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突出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五)堅持回避原則,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主動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三、復試
(一)復試成績要求
各專業(yè)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詳見《關于公布北方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通知》。
(二)復試比例
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批進行復試。各專業(yè)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專業(yè)(方向)具體差額比例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
(三)復試資格審核
各招生學院按照教育部招生規(guī)定及《北方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北方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試須知》等相關要求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
(四)復試形式和內容
復試形式采取現(xiàn)場復試方式進行。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課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測試三個部分,滿分分別為100分、50分、150分,復試總分為300分。
在復試前,各招生學院對考生采取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報考信息核查、學籍學歷信息核查、誠信檔案信息核查等措施進行考生身份審核。復試中,學院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確保考試過程的公平公正。
各招生學院根據(jù)本學科專業(yè)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和評分標準,建立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測試題庫,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加強復試的過程管理,確保復試程序規(guī)范嚴謹。
1.專業(yè)課測試
專業(yè)課測試內容按照《北方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命題。專業(yè)課測試原則上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滿分為100分。
2.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能力測試包括聽力和口語測試兩部分,滿分50分。
3.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知識結構、專業(yè)素養(yǎng)、創(chuàng)新潛質等,滿分150分。
4.政治理論考試
公共管理、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單科滿分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每門加試課程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五)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預計于3月中旬啟動。
(2)調劑考生復試預計于4月上旬啟動。
各招生學院根據(jù)本學院的學科特色、招生計劃、培養(yǎng)目標等制定復試細則,自主確定復試時間,提前向考生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多批次組織的復試不能簡化程序,降低標準。
2.復試流程和成績計算
(1)復試流程
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忌殞Ρ救颂峤坏馁Y格審查材料和信息負責,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①審核考生復試資格。各招生學院須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重點檢查考生的學歷情況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網(wǎng)上報名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思想政治審查是否合格。
②考生報到(核查考生身份)。各招生學院認真核對考生身份信息、學籍學歷信息,重點核查證件照片及相關信息是否與本人、準考證照片一致。
③各招生學院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招生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根據(jù)學院要求按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未按要求提交復試資格審核材料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2)成績計算
①專業(yè)課測試由復試導師組根據(jù)各招生學院復試細則按程序進行,成績按導師組全體成員所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②外語能力測試由外語測試組進行考核,成績按外語測試組全體成員所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③綜合素質測試由復試導師組進行考核,成績按導師組全體成員所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④公共管理和會計專業(yè)的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⑤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由各招生學院單獨組織,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我校各專業(yè)均不進行破格復試。
(七)我校不收取復試費用。
(八)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進行。
四、調劑
我校接收調劑專業(yè)目錄及政策詳見《北方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公告》。
各招生學院可根據(jù)本學科特色和專業(yè)需求制定本學院調劑細則,提前向考生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考生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各調劑專業(yè)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招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五、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初試滿分為500分的專業(yè):
考生的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初試滿分為300分的專業(yè):
考生的總成績=初試總成績×60%+復試總成績×40%
(二)擬錄取規(guī)則
1.學校先進行一志愿考生的擬錄取。一志愿考生擬錄取結束后,根據(jù)招生計劃,分批次進行調劑考生的擬錄取。
2.在綜合考評考生各方面素質的前提下,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根據(jù)初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3.進入復試的“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考生,根據(jù)相關政策和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單獨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其中漢族在職考生數(shù)若超過擬錄取限額,則根據(jù)限額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若按上述規(guī)則擬錄取后仍有未完成的計劃,則根據(jù)其余考生的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其中漢族在職考生數(shù)若超過擬錄取限額,則根據(jù)限額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4.進入復試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根據(jù)相關政策和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單獨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擬錄。
1.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不合格。
2.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不合格(低于90分)。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單科低于60分)。
4.考試違紀違規(guī)。
5.違反招生考試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學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中發(fā)現(xiàn)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信息公開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guī)定,及時公布復試成績要求、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結果等信息。
七、違規(guī)處理
對招生錄取中出現(xiàn)各類事故的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根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guī)定》以及學校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
對違反保密紀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責任人及單位根據(jù)國家保密法及有關教育招生保密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監(jiān)督和復議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
考生對復試過程和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申訴。
研招辦電話:0951-2068203
郵箱:bmdyzb@163.com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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