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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
二、組織管理
學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模式:
(一)校級層面。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校招生復試錄取政策,全面指導、統(tǒng)籌和協調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宣傳部加大對我校復試工作的宣傳及輿論監(jiān)督。對有苗頭性輿情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核查并上報;一旦有重大輿情時間,第一時間上報。
保衛(wèi)處負責加強復試期間考場外圍通道的巡邏工作,加強復試期間校園安全保衛(wèi)工作和校園治安管理,及時處置復試期間突發(fā)安全事件。
紀檢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復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環(huán)節(jié)、重要崗位紀律執(zhí)行情況。指導二級學院做好考生申訴處理工作,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事件提出處理建議。
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保障校內網絡運行正常流暢,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
后勤服務中心負責處理復試期間的健康突發(fā)情況,做好必要的醫(yī)療保障。保障復試期間考場內的網絡水電正常運行。
(二)學院層面。各二級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應急工作組,各工作小組實行組長責任制。
1.二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統(tǒng)籌、協調、監(jiān)督、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含調劑辦法),負責組織本學院的綜合面試、專業(yè)課、英語聽力口語測試試題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負責組織成立本學院的各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并報研究生院備案。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解釋和有關學生申訴問題的處理。
2.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須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高級職稱人員組成,小組成員須在5人(含)以上,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須具備較高外語口語水平及聽力測試能力。凡有近親屬參加當年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復試公平公正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復試錄取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嚴守復試錄取工作紀律,復試小組成員名單在面試前隨機抽簽確定。復試過程中,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公正評分。
3.資格審查小組:根據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對不同類別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復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4.應急工作組:處理復試過程中遇到的突發(fā)事件,如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等環(huán)節(jié)出現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試實施、考試組織管理過程中發(fā)生的違規(guī)事件、輿情事件或使工作中斷的各類障礙事件。
三、復試工作
(一)時間安排
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于3月30日啟動,具體時間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通過學院官網發(fā)布。
(二)復試分數線確定原則
1.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應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yè)除外)。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參照所報考專業(yè)復試分數線,總分降40分,單科降10分劃定。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由二級學院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復試。
考生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
2.初試準考證。
3.《浙江科技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4.學歷證明資料。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的學生證)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yè)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畢業(yè)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級學生,必須持有現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24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yè)證書。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yè)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即2022年9月1日前畢業(yè)的同等學力考生方具有復試資格。
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飘厴I(yè)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學本科結業(yè)生按同等學力身份考生對待,須提供結業(yè)證書原件。
5.其他資料
所有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大學期間的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非必備材料,二級學院自行確定)。
(四)加分項目和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招生單位應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范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另設標準。
(五)復試形式、內容及具體要求
學校復試工作原則上采取線下復試。確需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專業(yè),須提前報備,經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開展復試工作。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綜合面試: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及科研能力等情況。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語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
2.專業(yè)課測試:根據已公布的復試科目,對考生組織專業(yè)課測試(線下復試專業(yè)為專業(yè)課筆試)。在命題過程中,根據初試和復試的不同考核目標,確定考試內容,并根據時間安排確定相應的題量。若組織一次復試未能完成招生計劃,不同批次的復試要求使用不同試題,并注意不同試題之間公正及公平性。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以上3個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滿分各為100分。
4.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yè)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中的專業(yè)課科目相同。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5.心理測試: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心理測試。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考生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50%+專業(yè)課測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二級學院如有其他要求請在復試細則中注明。
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七)應急處置。學校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處置碩士研究生復試中的突發(fā)事件,嚴格落實好各項防護和保障措施。
(八)復查工作。入學后3個月內,各二級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心理測試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與調入專業(yè)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請考生關注各學院官方網站公布的復試細則。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yè)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調劑程序
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
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二級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我校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
各二級學院根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確定具體缺額情況,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發(fā)布調劑專業(yè)相關信息?忌卿浘W上調劑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申請。二級學院通過網上調劑系統(tǒng),篩選并確定擬復試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批后向考生發(fā)復試通知,同時各二級學院須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相關安排等信息。考生網上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后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二級學院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組織進行復試。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根據初試、復試折算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若存在同分情況,則按初試成績較高者錄取。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忌峁┨摷傩畔,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經學校紀檢部門核查屬實的,不予錄取。
3.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錄取。一志愿考生錄取完畢后,空余的名額方可用于調劑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4.若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tài)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5.調劑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6.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二)錄取工作管理
考生通過二級學院組織的復試后,依據考生總成績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每批考生分開排名錄取。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學校研究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級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等進一步核實。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應在復試成績公示后兩周內向擬錄取的學院提交近1個月內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報告單。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工作
學校嚴格按照規(guī)定,將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進行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
七、監(jiān)督工作
(一)實行責任分工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錄取工作監(jiān)督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根據工作安排,選派專門人員進行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jiān)察員進行監(jiān)察。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及時對外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
(四)學校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確保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
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571-85070103,郵箱:jjjc@zust.edu.cn;
研究生院:電話:0571-85070292,0571-85070236,郵箱:yjsy@zust.edu.cn。
八、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實施,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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