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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3〕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下發(fā)《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合格生源的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嚴格規(guī)范、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工作組織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指導全校復試及錄取工作。研究生處負責組織、監(jiān)督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并監(jiān)督學院按國家、學校、學院制定的政策、方案、細則開展工作,負責與宣傳部、保衛(wèi)處、網絡信息中心、校醫(yī)院等相關部門溝通協作保障復試期間相關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培養(yǎng)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培養(yǎng)單位院長、黨委書記擔任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和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系主任和支部書記擔任成員。負責組織開展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生資格審查小組,負責與考生聯絡,并審查考生的復試資格;下設若干復試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復試;成立復試監(jiān)督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學院黨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相關系部支部書記擔任成員,負責對復試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下設成績復核小組,負責復核本學院所有復試成績及總分。
三、復試分數線
1、學術學位
學科門類(專業(yè))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哲學[01] |
333 |
47 |
71 |
經濟學[02] |
338 |
47 |
71 |
法學[03] |
351 |
47 |
71 |
文學[05] |
365 |
55 |
83 |
理學[07] |
288 |
41 |
62 |
工學[08](不含力學[080100]、熱能工程[080702]、軟件工程[083500]) |
273 |
37 |
56 |
軟件工程[083500] |
279 |
37 |
56 |
力學[080100]、熱能工程[080702] |
260 |
35 |
53 |
管理學[12] |
347 |
49 |
74 |
2、專業(yè)學位
專業(yè)學位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法律(非法學)[035101]、法律(法學)[035102] |
331 |
47 |
71 |
翻譯[0551] |
365 |
55 |
83 |
工學[08](不含機械[085500]智能機器人與流體傳動控制方向、計算機技術[085404]、軟件工程[085405]、電氣工程[085801]①工程電介質②電力設備絕緣材料與測試③電氣設備絕緣檢測與診斷④氣體放電與等離子體⑤高電壓應用新技術方向、電氣工程[085801]①電力電子技術及應用②電力傳動應用技術方向) |
273 |
37 |
56 |
機械[085500]智能機器人與流體傳動控制方向 |
285 |
37 |
56 |
計算機技術[085404] |
298 |
37 |
56 |
軟件工程[085405] |
295 |
37 |
56 |
電氣工程[085801]①工程電介質②電力設備絕緣材料與測試③電氣設備絕緣檢測與診斷④氣體放電與等離子體⑤高電壓應用新技術方向 |
308 |
37 |
56 |
電氣工程[085801]①電力電子技術及應用②電力傳動應用技術方向 |
310 |
37 |
56 |
會計[125300] |
218 |
52 |
104 |
工程管理[125600](工業(yè)工程與管理) |
213 |
43 |
86 |
工程管理[125600](物流工程與管理) |
208 |
43 |
86 |
工商管理[125100](非全日制) |
162 |
39 |
78 |
工程管理[125600](非全日制) |
176 |
43 |
86 |
依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任一考試科目單科成績在A類分數要求線下5分以內(含5分),初試總分在A類分數要求線下10分以內(含10分),且單科成績和初試總分不能同時低于國家線。
4、我校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專項計劃,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執(zhí)行教育部有關加分政策。
5、各專業(yè)應實行差額復試,學院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生源不足的專業(yè),以國家線為基準復試線。
四、調劑
(一)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相近。
4.滿足教育部規(guī)定的其他調劑要求。
5.滿足學院招生專業(yè)(方向)規(guī)定的其他調劑要求。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并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要求。
(二)調劑待錄取程序
1.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考生根據學校發(fā)布的調劑時間安排,在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小時,考生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
2.學校按照調劑的基本條件,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學校通過調劑系統(tǒng)向進入復試的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在要求的時間內回復確認,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調劑復試資格。同意調劑考生按照報考學院的要求參加復試。
4.考生接受待錄取通知后,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待錄取資格。
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學院負責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忌铚蕚涞馁Y格審查材料:
(一)考生親筆簽名的《考生承諾書》。
(二)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身份證;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自考生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提供網絡教育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
(三)往屆畢業(yè)生:身份證;畢業(yè)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本人手持身份證的照片(調劑復試考生提供)。
(五)碩士研究生政審表。
(六)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七)初試準考證(一志愿復試考生提供)。
(八)報考專業(yè)所在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復試方式及內容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階段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考核,復試形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等情況自行確定,并報研究生處備案。
(二)調劑階段擬采取網絡遠程面試復試方式,主、副機位均使用“釘釘”平臺,“騰訊會議”為備用平臺。采取“復試組專家集中”“考生遠程雙機位”方式進行考核。
(三)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分為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考核三部分內容,復試滿分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
1.專業(yè)素養(yǎng)考核,考察考生對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運用專業(y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潛質。
考試形式為筆試或面試;試題由學院組織命制,試題內容應與《哈爾濱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要求及相關說明一致;采取面試的要以綜合性和開放性的試題為主,確保試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試題數量充足,難易程度相當,避免試題重復。面試滿分50分;筆試滿分100分,最終成績按50%折算。
2.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知識、基本理論,邏輯思維、推理及判斷能力,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活動,心理健康等,滿分35分?荚囆问綖閱为毭嬖嚒
3.外語水平考核,考察聽力和口語水平、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流的能力,滿分15分。
4.專業(yè)素養(yǎng)考核采取面試方式的,每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四)報考會計、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須在復試中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調劑考生采取網絡遠程方式)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
復試總分=面試成績×90%+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10%。
(五)以同等學力身份(滿足學校課程及學術相關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調劑考生采取網絡遠程方式),由招生學院組織實施。每門課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六)復試全程須進行錄音錄像。
七、總成績計算
碩士研究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
計算公式為:
(1)初試滿分為500分的專業(yè):
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30%
(2)初試滿分為300分的專業(yè):
總成績=初試總分÷3×70%+復試總分×30%
八、錄取
(一)學校根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人數,分批次以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忌偝煽兿嗤瑫r,按初試總分排序,初試總分相同時按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成績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從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復試期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報考定向就業(yè)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原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四)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六)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向學校請假,并經學校同意。無故逾期兩周未報到者,按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
九、卓越工程師項目復試錄取
優(yōu)先面向推免生及一志愿生源。考生須滿足依托學院相應專業(yè)(方向)一志愿復試分數線,申請專項培養(yǎng),并通過相關培養(yǎng)單位復試考核,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十、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學校計劃在3月30-31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線考生復試工作。具體調劑復試時間安排以招生學院發(fā)布的復試通知為準。
十一、信息公開公示
(一)各學院對復試名單、復試分數線、復試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
(二)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學校各專業(yè)調劑名額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公布。
十二、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碩士研究生招生進行全過程巡查,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對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進行全過程監(jiān)察。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發(fā)現違紀違規(guī)事件,交由學校紀委處理。
舉報電話:0451-86390155
電子信箱:sszsb@hrbust.edu.cn
(二)招生學院負責對復試結果存在異議的考生進行解釋,受理考生申訴。
十三、其他
本辦法由哈爾濱理工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最新文件為準。
附件1: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考生復試人員名單.pdf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
院系所代碼 |
院系所名稱 |
咨詢聯系電話 |
咨詢聯系人 |
001 |
機械動力工程學院 |
0451-86390523、86390555 |
湯老師、戴老師 |
002 |
材料科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
0451-86392703 |
張老師 |
003 |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
0451-86391608 |
于老師 |
004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0451-86390660 |
靳老師 |
005 |
自動化學院 |
0451-86390850 |
邵老師 |
006 |
測控技術與通信工程學院 |
0451-86392307 |
于老師 |
007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0451-86392288(專碩) 0451-86392239(學碩) |
張老師(專碩) 劉老師(學碩) |
008 |
外國語學院 |
0451-86392925 |
尹老師 |
009 |
理學院 |
0451-86390789 |
王老師 |
010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0451-86392482 |
陶老師 |
011 |
建筑工程學院 |
0451-86390791 |
王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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