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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4〕4號)等文件要求,學校制訂了北京工商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嚴格執(zhí)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guī)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確保公平、公正、科學。學院成立由院長牽頭,紀檢委員參與,原則上人數不少于5人且為奇數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和推進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guī)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等。學院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根據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要求,具體實施碩士研究生招生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分開進行,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考生到我校參加筆試和面試)。在相關復試專業(yè)規(guī)定的復試時間內,校外考生可憑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入校參加復試。
(二)復試時間
1.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在2024年4月3日前完成。具體復試安排見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2.調劑考生復試在4月8日調劑系統開放后進行,請關注我校研招網站和相關學院網站通知。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在2024年4月28日前完成。
(三)復試分數線和各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北京工商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各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將于近期在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布(yzb.btbu.edu.cn)。
(四)復試比例及名單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各學科(專業(yè))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將于近期在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參加復試考生以網上公布名單為準。
(五)復試考核方式及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考核分筆試和面試(可含實驗、實踐操作考核)兩部分組成。筆試主要為專業(yè)課測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面試(可含實踐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綜合素質及外語口語及聽力等,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其中面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權重一般在40-50%范圍內,詳見學院方案。
三、調劑工作辦法
(一)調劑基本要求
1.須符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報考條件,符合專業(yè)的學術調劑條件。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與調入專業(yè)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調劑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yè)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考英語一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英語一和英語二的專業(yè),考數學一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的專業(yè),考數學二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數學二、數學三的專業(yè),反之不可。
4.我校只招收初試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調劑,不接收非英語考生調劑申請。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7個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7個專業(yè)。
6.我校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調劑。
7.我校經管學部(除MBA、MPACC非全日制外)、人文社科學部不接收調劑。
8.我校不接收單考考生的調劑申請。
9.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調劑。
10.符合學院設置的調劑條件。
(二)調劑工作程序
1.學校統一發(fā)布調劑信息,并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站公布。調劑服務系統將于2024年4月8日開放,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忌{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
2.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yè)的調劑考生,原則上按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理學門類相關專業(yè)按考生初試總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調劑復試工作辦法同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辦法一致。
四、錄取工作辦法
(一)錄取成績計算辦法
我校嚴格遵循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公平、公正、科學”的錄取原則。具體錄取成績計算辦法和錄取辦法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考生總成績?yōu)榻y考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70%,復試成績占30%;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60%,復試成績占40%。
(二)錄取辦法
1.考生的錄取以總成績?yōu)橐罁,按?ldquo;各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調劑考生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的原則進行錄取?忌匿浫〕煽兿嗤瑫r,錄取規(guī)則由學院確定。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專項計劃低于45分為不合格,下同)不予錄取;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未提交或未如實填寫《健康狀態(tài)自主申報表》者不予以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協議,擬錄取名單公布5個工作日內須將定向協議提交錄取學院,未按時提交定向協議者不予錄取。
4.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6.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7.推免生的復試工作已在確定其推免生資格時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參加此次復試。
8.參加我校2023年夏令營活動并考核通過的一志愿考生免復試,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9.學校不開展破格復試錄取工作。
10.若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tài)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且無法按期解鎖的則不予錄取。
11.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復試資格審查和復試費繳納辦法
(一)資格審核攜帶的材料
1.本人手寫簽名的《北京工商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1);
2.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的《北京工商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政審函調表》(見附件2);
3.由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北京工商大學2024年研究生復試健康狀態(tài)自主申請表》(見附件3);
4.初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往屆生)、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在讀證明(應屆生);
5.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還需提供“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8.同等學力考生(除報考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考生)須提供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證明(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共英語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在正式刊物上已發(fā)表與所報考學科專業(yè)研究領域相關的學術論文原件。
9.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原定向、委培單位準予繼續(xù)脫產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證明原件。
(二)繳納復試費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資格審查前需繳納復試費100元,繳費流程見附件4。請注意保存繳費成功界面截圖,在復試資格審查時出示。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2.考生資格審查由學院組織進行,時間與地點見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3.考生通過資格審查之后,須由學院在初試準考證上蓋章,以此作為參加復試筆試和面試的憑證。
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負責,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六、復試監(jiān)督
學校研招辦: 010-68987086, btbuyjs@163.com
學校紀委監(jiān)督檢查室: 010-81353212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若考生本人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復試結果通知后的3日內向學校研招辦提出復議申請。
七、信息公布
我校各項復試錄取信息由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院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八、其他
1.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課時間安排在周末,不享受國家及學校獎助學金,學校不安排住宿,不轉檔案,畢業(yè)后不派遣。
2.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適用于我校2024年一志愿和調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考生。如有變動,以研招辦解釋和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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