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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經濟學院根據《北方民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有關要求,經學院全體導師討論,黨政聯(lián)席會議通過,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內容和形式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測試三個部分。三部分滿分分別為100分、50分、150分,復試總分為300分。
三部分的測試均采取網絡遠程的方式進行,考生隨機選定次序,隨機抽題、口述作答。
(一)專業(yè)課測試
1.專業(yè)課測試內容
應用經濟學、金融、國際商務三個學位點的專業(yè)課測試內容按照《北方民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參考范圍》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命題。
2.專業(yè)課測試分值計算方式
專業(yè)課評分由復試導師組全體成員嚴格按照各學位點的評分標準進行評判,滿分100分,成績按導師組全體老師所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3.專業(yè)課測試方式與時間
專業(yè)課測試實行隨機抽題,考生對隨機抽取到的題目進行作答。測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按照《北方民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規(guī)定課程,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網絡遠程筆試(單科滿分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每門加試課程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二)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能力測試包括聽力和口語測試兩部分,滿分50分。外語測試采取網絡遠程方式進行,由外語專業(yè)測試老師分別打分,平均分即為考生得分。測試時間不超過5分鐘。
(三)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思維與反映、專業(yè)素養(yǎng)等方面的能力,滿分150分。測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兩部分,測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忌S機抽題作答。
(2)綜合素質和能力
考生從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介紹;以了解考生的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身心健康情況及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 復試比例
各學位點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實施差額復試。
三、復試設備、網絡環(huán)境及考試環(huán)境
(一)復試設備
1.復試設備需滿足“雙機位”要求。一臺設備作為“主機位”提供考生正面視角,采集考生音頻和視頻,進行考生人臉識別、身份驗證,登錄系統(tǒng)。一臺輔助設備作為“輔機位”放置在考生后方45°角或根據考官要求移動至指定角度拍攝,以確保監(jiān)控范圍覆蓋主機位屏幕和考生答題區(qū)域等。
2.考生須準備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電腦配置外接攝像頭及麥克風)和1部智能手機,或準備2部智能手機。
3.“主機位”建議使用電腦、手機等設備,“輔機位”需使用手機等可移動設備。
4.電腦系統(tǒng)建議安裝Win7或Win10版本,瀏覽器建議使用谷歌Chrome最新版本。
5.考生需配備用于支撐手機等設備的支架等必要設備。
6.考試前考生須調試好所有復試設備,并下載、安裝、測試相關軟件平臺。
7.考生根據需求準備相關設備的電源、充電寶、拾音器、麥克風等設備。
8.考生除以上設備外,應準備一部應急移動聯(lián)系電話,并提前向所報考學院予以登記,用于應對復試期間意外突發(fā)情況。
(二)網絡環(huán)境
建議使用信號良好的4G/5G網絡或穩(wěn)定的有線、WIFI網絡完成考試。
“主機位”建議首選筆記本電腦配備有線網絡或穩(wěn)定的WIFI網絡環(huán)境。“輔機位”建議選擇手機4G/5G網絡或連接穩(wěn)定的WIFI網絡。考試前進行網絡測速,避免出現因網速過低或網絡不穩(wěn)定造成的考試中斷。
(三)考試環(huán)境
1.考試環(huán)境應選擇獨立、無干擾的場所。
2.考試期間不得有其他人在場,否則按違紀處理。
3.考試環(huán)境光線明亮,確?脊俸涂忌曨l影像清晰。
4.除復試要求的設備和物品外,復試場所考生座位1.5米范圍內不得存放任何書刊、資料、電子設備等。
5.考試前關閉考試設備的通話、錄音、錄屏、直播、鬧鐘等可能影響面試的應用程序。
6.考試期間使用的設備不得儲存或通過網絡查找考試相關的電子資料,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復試過程安排
(一)網絡遠程復試報到
學院安排考務人員(系統(tǒng)管理員、候考官或視頻監(jiān)考員)在規(guī)定時間負責考生的網絡遠程復試報到,并指導考生熟悉考試系統(tǒng)和考試流程。具體程序如下:
1.學院確定考生所在考場,并將考生信息添加至該考場。
2.考生登錄考試系統(tǒng),通過人臉識別認證,閱讀并簽訂承諾書。
3.考生進入候考室,候考官進行考前檢查和準備工作,包括逐一核查考生身份,檢查考生儀容儀表和考試環(huán)境,確認雙機位攝像頭的音頻、視頻傳輸清晰流暢,宣讀考場紀律等。
4.在候考時,考生不得與他人交流,一經發(fā)現,立刻取消復試資格。
5.我校不收取復試費用。
6.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進行。
(二)復試過程和成績計算
1.每位考生網絡遠程考試時間應保持一致。
2.考生考試次序通過抽簽的方式隨機確認,按序進入考場。
3.考生進入考場時視頻監(jiān)考員再次核查考生身份和考試環(huán)境等,核查完畢后考生須宣讀誠信考試承諾條款,考試正式開始。
4.專業(yè)課測試由復試導師組根據學院復試細則按程序進行,成績按導師組全體老師所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5.外語能力測試由外語測試組進行提問考核,成績按外語測試組老師所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6.綜合素質測試按照學院復試細則按程序進行,成績按導師組全體老師所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7.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由學院單獨組織網絡遠程考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三)復試注意事項
1.考生應按學院通知時間準時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無特殊原因未按通知時間到場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2.考試期間,考生應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長時間離開;不得手持設備進行考試;不得使用藍牙耳機和外接耳機;不得接聽電話;不得采用任何方式變聲、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虛擬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或接受其他信息。一經發(fā)現上述情況,取消復試和擬錄取資格。
3.在復試過程中,考生未經監(jiān)考老師同意擅自操作復試終端設備退出復試考場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4.考試結束后,考生應按考官要求退出網絡復試現場,退出考場后,考生不得再進入候考場或復試考場。
5.學院將對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并在考試結束后將全部復試資料提交研究生處備案。
五、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 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六、調劑工作安排
我院接收調劑專業(yè)及政策詳見《北方民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公告》。接收調劑程序如下:
(一)考生網上填報調劑志愿
考生根據學校研究生院公布的調劑專業(yè)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調劑系統(tǒng)報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學校調劑要求,進行擇優(yōu)遴選,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
七、擬錄取規(guī)則
(一)擬錄取規(guī)則
1.學校先進行一志愿考生的擬錄取。一志愿考生擬錄取結束后,根據招生計劃,分批次進行調劑考生的擬錄取。
2.在綜合考評考生各方面素質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根據初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3.進入復試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考生,根據相關政策和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單獨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黄渲袧h族在職考生數若超過擬錄取限額,則根據限額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若按上述規(guī)則擬錄取后仍有未完成的計劃,則根據其余考生的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其中漢族在職考生數若超過擬錄取限額,則根據限額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4.進入復試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根據相關政策和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單獨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擬錄。
1.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不合格。
2.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不合格(低于90分)。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單科低于60分)。
4.考試違紀違規(guī)。
5.違反招生考試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學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中發(fā)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時間
復試分為兩批次進行,第一批為第一志愿考生,于3月26日進行復試。第二批為調劑考生的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學校研究生院和學院官網信息。
九、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考生對復試過程和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學院或學校申訴,學院復試工作組將進行復議,復議結果將及時告知考生。
學院申訴電話:0951-2068094
學校申訴電話:0951-2068203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監(jiān)督電話:0951-2067810
十、其他
(一)本細則由北方民族大學經濟學院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適用于2023年應用經濟學、金融專碩、國際商務專碩招生復試工作。
(三)本細則未盡事宜均按照《北方民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zhí)行。
北方民族大學經濟學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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