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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21〕3號)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教育方針,統(tǒng)籌考慮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要求,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加強監(jiān)督檢查,確保公平公正,堅持以質量為核心,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穩(wěn)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督查組和輿情監(jiān)控組。招生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集體研究討論招生錄取工作中各項制度、計劃分配、分數線劃定、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事宜;督查組負責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全程監(jiān)督和調查處理違紀事件,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輿情監(jiān)控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期間的輿情監(jiān)控,做好輿情預防引導工作,營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氛圍。
(二)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院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復試專家小組組長組成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所屬各學科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做好復試錄取工作的各種硬軟件保障,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研究決策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各項事宜。
(三)各學院根據招生學科方向成立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名,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研究生導師及外語考核專家組成,要求公道正派,業(yè)務水平高,長期在教學或臨床一線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外語考核專家不受此限制)。每組配備秘書2名,分別負責網絡平臺調試操作和過程組織協調、資料統(tǒng)計整理等工作。
(四)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名單需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備案。
三、復試方式及時間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使用中國移動“智慧云考場”平臺為主,“釘釘視頻會議”平臺為備選。復試工作將在4月初以學院學科專業(yè)為單位,分時段分批次進行,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安排請參照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四、復試工作要求
(一)復試比例
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招生計劃的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yè)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二)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須達到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
(三)調劑原則
1.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申請調劑,且須符合我校調劑公告相關規(guī)定。調入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報考中醫(yī)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允許調至學術學位,學術學位考生不能調至中醫(yī)專業(yè)學位。
2.調劑考生申請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往低確定發(fā)放復試通知,未按時回復或拒絕者,取消復試資格并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往低通知其他考生。
(四)政策宣傳解讀和平臺使用培訓
1.研究生學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等方式及時受理考生咨詢,為考生答疑解惑。線上遠程網絡復試前要對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協同平臺技術人員做好招生學院工作人員的培訓指導。
2.招生學院要暢通與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通過電話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同時針對遠程復試流程、硬件要求、軟件平臺使用等方面進行專項培訓指導。
3.在正式復試前招生學院要對每名考生提前進行平臺使用模擬、演練測試,測試中出現的特殊情況要及時總結處理。
(五)收費標準
根據山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晉發(fā)改收費函〔2019〕458號)規(guī)定,復試收費標準為120元/人次,逾期不繳費者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資格審查
考生須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遞交以下材料(考生提交掃描件,格式為jpg或pdf,入學后遞交紙質材料):
1.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
2.畢業(yè)證、學士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由本科院校證明的大學學習成績單(應屆生);
3.經本人簽名,填寫日期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4.政治審查表和資格審查表;
5.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至少一篇近3年(以復試當天為截止日期)以第一作者在省級學術期刊上發(fā)表的中醫(yī)藥類學術論文(雜志封面、目錄及文章頁)。定向、委托培養(yǎng)考生還須提交《碩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養(yǎng)申請表》;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另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能反映本人學術水平及綜合能力的相關材料;
其中,1-4項為必須提交項,同等學力或定向、委托培養(yǎng)考生5項為必須提交項,“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6項為必須提交項,7為可選提交項。未提交材料者將不得參加線上報到和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上述材料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復審依據,請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有關材料。
(七)復試考核
1.所有復試考場實行雙秘書人員配備,平臺技術秘書負責線上指導考生設備調試,身份核驗后進入候考,學術秘書負責協助考官完成復試面試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
2.身份確認:復試系統(tǒng)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3.復試考生端實施“雙機位”“防縮屏”措施,防止考生縮小屏幕,查看其他內容。考生不得在考研培訓機構提供的場地參加復試。復試中系統(tǒng)隨機選定考試次序、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并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考試安全、公平開展。
4.考核內容
包括專業(yè)水平和外語水平,專業(yè)水平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術型面試考核內容涵蓋學科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語言表達等)三部分;專業(yè)型面試考核內容涵蓋學科專業(yè)知識、臨床思辨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語言表達等)三部分?己藭r間不少于15分鐘,滿分80分。外語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20分。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核方式以撰寫學術論文形式進行,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遞交2篇(電子版)不少于2000字的學術論文,CNKI查重率不超過30%,超過者視為不合格。
5.復試成績=面試考核成績
面試考核成績100分,合格成績60分。
同等學力加試每門課程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九)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入學報到后進行,體檢結果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者取消學籍。
(十)復試規(guī)范
各招生單位分管領導、秘書、復試專家及所有工作人員應熟悉復試流程和規(guī)范,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的須熟悉平臺系統(tǒng)的基本操作,并嚴格按照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審定通過的《山西中醫(y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及培訓辦法》、《山西中醫(y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guī)范》執(zhí)行。
五、擬錄取
(一)擬錄取原則
1.根據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名,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確定擬錄取名單。
2.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錄;享受國家相應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經核實按國家政策加分計算成績。
4.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5.具有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可依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往低依次自愿申請至本學科未完成計劃的其他研究方向擬錄取。
(二)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經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者;政治思想品德審查、考核不合格者;復試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復試過程中有作弊、違規(guī)行為者;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者;未按規(guī)定時間確認擬錄取通知者;將復試過程錄制后在網絡傳播造成試題泄露等不良影響者;農村訂單定向醫(yī)學生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年限內者。
六、信息公開
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深入落實信息公開。提前在學校網站上公布招生政策規(guī)定、招生專業(yè)目錄、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復試名單等信息。各學院復試細則經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同意,復試前在本校網站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tǒng)一公開,確保招生工作規(guī)范透明。
七、復核復查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入學后3個月內對已錄取新生遞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復查,同時采取學科專業(yè)基本理論知識考試對線上遠程網絡復試的考生學業(yè)水平進行復查,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紀律和監(jiān)督
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專家及相關人員必須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干擾,嚴明招生紀律,遵守各項規(guī)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督查組對復試工作所有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面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復試錄取工作中任何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律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追責,確保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維護研招工作的統(tǒng)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招生辦公室電話:0351-3179753
監(jiān)督辦公室電話:0351-317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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