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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20年研考復試工作視頻會議、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會議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的統(tǒng)一部署,在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形勢下,為穩(wěn)妥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 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yè)水平為復試考查核心,選拔出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優(yōu)質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三) 主動適應國家需求,大力調整學位類型結構,培養(yǎng)高層次應用型人才,促進學術學位與專業(yè)學位協(xié)調發(fā)展。
(四) 堅持以考生為本的思想,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復試錄取期間,各二級培養(yǎng)單位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五)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做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jiān)督。
(六)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 各二級培養(yǎng)單位要針對新的復試方式、學科專業(yè)特點和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
(八) 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針對當前疫情形勢,各二級培養(yǎng)單位要提前做好參加復試考生情況的精準摸排,尤其加強對貧苦地區(qū)、自身條件極為困難等特殊群體考生的關愛幫扶。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省監(jiān)委駐校監(jiān)查專員擔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由省監(jiān)委駐校監(jiān)查專員擔任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督查、檢查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3、成立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協(xié)調和組織全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譚益民、劉 揚
副組長:韓清波、張昌凡、羅定提、金繼承、王利華、張亞東、范曉陽、李可興、李若梅、呂志明、易棉陽、江 軼、朱和平
4、學校研究生院全面負責組織協(xié)調學校復試各項工作,遵照執(zhí)行《湖南工業(yè)大學2020年春季開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湖南工業(yè)大學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預案》,在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合“防控辦”組織協(xié)調好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二級培養(yǎng)單位組織管理
1、各二級培養(yǎng)單位成立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工作。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和書記擔任。組員由各專業(yè)學科帶頭人、導師代表組成。各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復試工作與結果負責。其工作職責是:
(1) 遴選專業(yè)復試成員,成立專業(yè)復試小組,積極探索復試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強復試工作的有效性。
(2) 制定具體復試方案,開展招生政策、文件、業(yè)務的學習,進行操作流程、規(guī)章制度、保密紀律要求的培訓,以確保復試的公正、公平、準確性。
(3) 組織復試試題(含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實踐能力考核試題)命題、制卷、考試、評卷等工作。
(4) 對本院復試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并審核、簽字、蓋章,確認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
2、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檢委員為負責人的監(jiān)督小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學院復試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3、成立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專業(yè)復試小組的組成要求: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職稱的教師組成(博士學力等同副教授職稱),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或科室主任擔任,同時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各學院可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況成立若干專業(yè)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立后,須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4、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并于5月10日前上報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備案,經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包括各專業(yè)的計劃招生人數)。方案內容應包括:(1)組織管理機構;(2)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包括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調劑生中若學院有附加條件的需備注是否滿足);(3)各學科專業(yè)(專業(yè)學位領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4)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面試)和復試要求;(5)復試時間、地點和程序安排;(6)調劑復試辦法包括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yè)、擬調劑人數、申請條件、調劑復試要求等;(7)錄取規(guī)則。
5、各學院要確保在復試前5日內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電話記錄。
6、各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相關培訓需留存記錄,以便備查。
7、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相關資料在學院存檔。復試全過程必須同步錄音錄像,并刻盤保存,復試結束后自行保存,若有需求由研招辦提交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備查。
8、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必須及時(6月15日前)將復試結果(含錄取專業(yè)方向、指導教師)交至研究生院招生辦。
三、招生計劃要求
(一)招生計劃分為學術型計劃和專業(yè)型計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學校發(fā)展特色、學科布局、學科建設、導師規(guī)模、科研經費、培養(yǎng)質量、生源情況等諸多方面向各學院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下達后,各學院必須嚴格遵照執(zhí)行。在5月31日10點之前,如有學院沒有完成招生計劃,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對剩余計劃進行二次調配。
(二)根據教育部關于實行差額復試、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要求,各學院可在招生計劃1.2-1.5倍的范圍內確定參加復試人數,具體見各學院發(fā)布的復試方案。如有超過差額范圍但總分一致(最后一名出現總分并列的情況)的考生可自然進入該專業(yè)復試。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及本學院生源情況和學科特點,及時合理安排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學院復試人數及復試名單,并予以公布。
(三)會計專碩(MPACC)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198分,英語≥44分,聯考綜合≥88分。
(四)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我校可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并接受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調劑。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單科(總分=100分)≥30分,專業(yè)課(總分=150)≥50分,單科(總分=300分)≥170分。
(五)具備教育部規(guī)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六)各專業(yè)均不進行破格錄取。
(七)凡是復試過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擬錄取。
四、復試形式及要求
(一) 復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分區(qū)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的要求,本次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教育部研招網推薦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備用),綜合運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 (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具體時間以報考學院公布的時間為準,操作流程見后續(xù)公布的網絡復試系統(tǒng)使用指南。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學院根據學校的要求組織實施,審核結果需由學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領導簽字確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各學院(學科)必須對考生的身份、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等嚴格把關,尤其是招生學科有特定學歷學位條件和學術水平的要求,必須按照招生簡章和專業(yè)目錄公布的要求逐一審核。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準備以下電子材料,在面試前通過遠程面試系統(tǒng)進行提交。如發(fā)現復試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資格。
1、應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4)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6)還未畢業(yè)但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驗證考籍卡(證)、填寫承諾書,保證2020年9月1日前可以畢業(yè)并符合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報名條件;
2、往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其它情況: (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三)復試的紀律和要求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和專業(yè)復試小組對本院、本學位點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jiān)督和巡視制度。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學校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到復試現場巡視,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實行復試方案公開、復試名單公開、復試成績公布以及擬錄取名單公示。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錄取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并在規(guī)定時限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加大復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擬錄取新生的紙質材料進行全面復查。對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追究。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復試時間及要求
(一) 復試階段時間安排:2020年5月18日---6月15日 。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由各學院負責通知考生?筛鶕咔榘l(fā)展及網絡復試平臺軟件要求調整時間,但不可遲于六月底?忌话磿r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初步安排如下:
時間工作安排備注
5月3-10日測試面試網絡平臺確保每名考生參與測試
5月6-16日發(fā)布學校基本分數線及第一批復試名單、預調劑公告
5月10-17日復試形式宣傳培訓(復試平臺技術員和信息中心)分考生端、管理員端、考官端培訓
5月18-31日完成第一批上線考生復試工作
6月1-15日分批次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二) 復試要求
1、筆試:考生必須在復試時參加專業(yè)課筆試考試,疫情期間可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也可采用閉卷或開卷方式在教育網的zoom視頻會議、騰訊會議、阿里巴巴的釘釘等軟件組織考試。具體形式以各學院向社會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復試考試科目嚴格按照2020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yè)課命題、考試的要求進行。復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工業(yè)大學2020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如有更新請以學院通知為準。
2、綜合面試:對考生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專業(yè)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由各學院組織。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同等學力考生考試(筆試):同等學力或本科專業(yè)跨一級學科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受疫情影響,加試考試在新生入學后進行。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加試具體科目見學院復試方案。
4、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專碩(MPACC)考生須考核其政治理論和外語聽力口語水平,可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復試結束后,學院要及時評卷給出各科成績并將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最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工作除在復試中直接進行外,我校還將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通過“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全面政審。
7、體檢:我校復試階段不統(tǒng)一組織體檢?忌诖_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y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zhí)行。
8、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9、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各學院復試工作要求及操作
(一) 培訓復試工作人員
學院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前組織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無故不參加培訓者,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研招辦和信息化中心會同復試平臺技術人員負責對各學院招生秘書進行遠程面試系統(tǒng)功能培訓。
(二)宣傳解讀復試形式
由招生學院安排專人聯系考生解讀復試考核方式和要求,并通知考生下載指定的遠程面試系統(tǒng)軟件、建立群組,指導考生使用。
(三)使用學信網開發(fā)的高校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備用),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考試安全、公平開展。各學院專業(yè)復試小組在復試前和復試中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系統(tǒng)的運行和復試組織協(xié)調。
1、提前通知考生準備遠程面試所需設備,安排考生進行復試平臺測試,確保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具備遠程面試條件。
2、確定復試專家名單和復試場地,考場布置采取專家、秘書間隔1米以上距離,對考試使用的設備、平臺和網絡情況進行測試,復試前對考試場地進行消殺處理。
3、提前通知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復試時間及要求,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4、在規(guī)定時間組織專家在指定考場進行網絡復試,要求專家及工作人員戴口罩,現場抽取考試次序,在完成身份驗證后開始考試,考生隨機抽取考試試題,專家現場打分,秘書負責軟件操作和成績匯總。
5、招生領導小組安排督察組以管理員身份隨機對各學科遠程面試進行檢查督導。
6、面試結束后將成績報送研招辦,并將視頻復試錄像和專家簽字的紙質版成績單上交研招辦留存?zhèn)洳椤?/p>
(四) 學院秘書(或指定專人)對一志愿上線考生發(fā)送復試及待錄取通知。5月20日到6月15日上午12:00,學院秘書(或指定專人)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n/)調劑平臺,選擇調劑復試考生,并通過調劑平臺統(tǒng)一發(fā)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五) 各學院按要求做好復試各項準備工作,于5月10日上午12:00前將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安排(內容包括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復試小組名單、復試人數比例、含有調劑生的復試名單、復試時間、地點、程序、方式等)紙質版、電子版交研究生院。
(六)成績核算:復試成績B和初試成績A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X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疫情期間,情況特殊,今年我校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各學院可根據專業(yè)特點適當調整比例,具體以各學院向社會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復試成績B為專業(yè)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理論(限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會計碩士)成績之和,專業(yè)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的占比分別以a、b、c、d表示(a+b+c+d=1)。
復試成績B =專業(yè)筆試成績*a+綜合面試成績*b+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c+思想政治理論成績*d
2、初試成績A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3、總成績 = A*(1-X)+ B*X
(七) 學院組織復試完要立即要求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登陸網上調劑平臺進行擬錄取確認。未在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調劑平臺進行同意錄取確認的考生,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八) 各學院于6月15日10:00前及時將《湖南工業(yè)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匯總表》、《湖南工業(yè)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湖南工業(yè)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結果匯總表》、《學生復試報到單》等相關材料交研招辦。
(九) 擬錄取考生由學院統(tǒng)一調檔政審,政審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七、錄取規(guī)則
(一) 各學院要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1)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6)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7)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8)體檢不合格者。
(三) 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fā)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fā)送后的48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四) 按國家相關政策,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7月1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八、調劑
為提高復試選拔工作效率,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可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如第一輪復試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yè)可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已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yè)不再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門類或領域規(guī)定的國家A類地區(qū)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要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原則上不能跨一級學科調劑。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yè)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yè)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滿足相關專業(yè)報考條件下),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7、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8、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并且進入復試的考生,允許調劑到非全日制計劃復試;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允許調劑到全日制計劃復試。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我校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fā)布調劑信息公告。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將根據各學院(系)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貜痛_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取消該生所有調劑、復試、擬錄取資格。
4、調劑復試的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1.2-1.5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但部分生源流動性較大的專業(yè),可視調劑生源情況適當放大,(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劑生源的擇優(yōu)選拔)。
5、調劑生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系)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tǒng)里給學生發(fā)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三) 接收調劑規(guī)則
1、最終成績?yōu)榭忌芊癖讳浫〉幕疽罁蛘{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各學院應根據不同專業(yè)招生計劃,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分別排名,按最終成績優(yōu)先錄取我校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剩余指標根據調劑生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專業(yè),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學院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后,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在符合學校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照報考專業(yè)代碼完全一致優(yōu)先,報考專業(yè)代碼一致的情況下研究方向一致優(yōu)先,研究方向一致情況下按照統(tǒng)考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如遇招生計劃最后一名最終成績相同時,則初試成績高者錄取,如再相同,則初試英語高者錄取。
5、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差異,制定與學生學業(yè)水平相關的調劑生選拔規(guī)則,具體見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
九、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
(一) 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二)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學院院長、書記為第一責任人。
(三) 實行監(jiān)督巡視制度。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jiān)督。
(四) 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 制訂舉報制度,及時受理舉報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
舉報電話:22183090,22183091,22183156。
十、疫情防控措施與應急事件處置
(一) 建立工作人員及復試專家健康臺賬。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排查,確保復試前14天無發(fā)熱、無出行、無與湖北人員及感染人員接觸史。復試期間控制人員流動,相關工作人員進入校門、考場均須進行體溫檢測。(責任部門:校黨政辦)
(二) 做好復試考場安全保護工作。復試考場應選擇在通風良好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配置必要的防護設備,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消毒,確保安全。(責任部門:后勤處)
(三) 設立疫情處置醫(yī)療組,對在復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異常的工作人員,提出診治措施。(責任部門:校醫(yī)院)
十一、復試過程保障措施與應急事件處置
(一) 技術保障。負責復試工作過程中的網絡服務、設備管理、視頻面試實施等技術保障工作,確定面試系統(tǒng)和備用系統(tǒng)。對應用軟件的平臺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對網絡問題、設備問題等突發(fā)應急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并確保技術兜底保障。(責任部門:網絡中心)
(二) 輿情處置。負責復試工作中的輿情監(jiān)測和處置。(責任部門:宣傳部、網絡中心)
(三) 答疑解惑。及時解答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使考生明確復試程序、復試內容、復試時間等。及時收集考生信息,對個別考生由于家庭困難或身患殘疾等特殊原因,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及時與考生取得聯系,采取同等同質的其它復試手段。妥善處置考生復試遇到的其它問題,保障復試無遺漏。(責任部門:研究生院、各二級學院)
(四) 后勤保障。負責復試過程中的水電保障、防疫物資保障等。(責任部門:后勤處)
(五) 綜合協(xié)調。協(xié)調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的其他突發(fā)事件。(責任部門:校黨政辦、研究生院)
十二、其他
(一) 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
(二)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三)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本方案及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湖南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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