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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我校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凡允許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均接收推免生。
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qū)、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報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應選擇青海省招辦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qū)、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2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招辦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忌呻S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qū)、二區(qū)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一區(qū)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ㄊ校
二區(qū)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qū))。
對于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qū)的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方式),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tǒng)考生。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青海省招辦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其他考生到本人網報時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fā)現偽造證件時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xù)。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fā)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國語
1月5日上午業(yè)務課一
1月5日下午業(yè)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guī)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考生初試成績將于2014年3月中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網頁予以公布。
復試
一、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復試工作一般于每年的4月中旬至4月底期間開展。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時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三、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外),復試時,至少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少數民族地區(qū)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qū)域?忌纳贁得褡迳矸菥W報時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六、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線由教育部來劃定,一般于4月初公布。我校根據教育部劃定的進入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按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我校調劑志愿。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并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錄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并依據考生入學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結合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履行請假手續(xù)。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年后再入學學習。
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guī)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二、我校不辦理參考書目郵購事宜,各位考生可到當地書店或在網上自行購買。
三、考生應隨時關注我校網站(http://www.qhmu.edu.cn),我們會及時將有關招生信息在網頁上予以公布。
四、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本簡章與教育部文件有沖突部分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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