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為了掙錢和提高考研培訓學校的知名度等目的,不惜以身試法,利用QQ群傳播考研試題答案,造成部分科目答案大面積泄露。日前,經山東省濟寧市市中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范文敬、楊茂玉、李濤、石保華等4名被告人因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注冊多個QQ號,分別負責搞試題發(fā)答案
范文敬2009年畢業(yè)于河南省許昌學院,學的是計算機專業(yè),早在2008年底他便注冊了QQ網名“一路順風”,專職干起倒賣各類入學考試、資格考試試題和答案的行當。剛開始,他只賣英語四、六級考試試題和答案,后來又賣研究生考試、醫(yī)師資格考試的試題和答案,再往后發(fā)展到販賣和出租專用耳機和對講機等考試用作弊器材。
2011年12月,一個QQ網名為“運河教育楊”的人聯系到范文敬。謹慎起見,范文敬先進入“運河教育楊”的QQ空間,了解到他是搞考研培訓的,而且還開辦了一個研究生考試培訓班。隨后,“運河教育楊”以200元錢向范文敬購買了當年的英語四、六級“考中答案”(即考試過程中弄到的答案)?纪旰,“運河教育楊”反映答案很準。此后,兩人互加好友并留了手機號,聯系逐漸多了起來。
據范文敬交代,除了網名“一路順風”外,他還注冊了七八個QQ號碼,利用多個身份了解買家的真實情況。這些QQ號碼有不同分工,有的負責搞答案和試題,有的用來加到考試交流一類的QQ群里負責兜售,“一路順風”則專門負責賣答案和試題。
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前夕,“運河教育楊”聯系范文敬,問能否搞到考研試題答案。范文敬表示“考前答案”和“考中答案”都有,分別是政治、英語和西醫(yī)綜合這三科。兩人約定,“運河教育楊”將4000元錢匯入范文敬指定的建行卡上,在開考前加入范文敬事先建好的“12政治”、“12英語”、“12西綜”3個QQ群,范文敬則在考前30至50分鐘將答案分別發(fā)到3個QQ群里,“運河教育楊”只要在考前注意瀏覽就行。
范文敬的答案從哪里來?據范文敬交代,他注冊的“香煙火柴手紙”等三個QQ號,每個都加入了一二百個群,每當有全國性考試的時候,群里就有人發(fā)考題和答案,他下載整理后再放到自己建的群里面,進而賣出牟利。
利用QQ群加速傳播,考研答案大面積泄露
“運河教育楊”真名楊茂玉,現年28歲,山東臨沂人,自2008年從濟寧醫(yī)學院畢業(yè)后一直從事教育培訓工作,2006年開辦了濟寧市運河教育咨詢有限公司,2011年開始經營濟寧啟航考研培訓學校,任學校董事長。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前,楊茂玉動起了利用傳播考研試題答案提高學校知名度的歪腦筋。
2012年1月7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如期開考,楊茂玉按照和范文敬的約定,在范文敬指定的QQ群里等待答案?吹酱鸢负螅瑮蠲裣劝汛鸢竷热輳椭葡聛,粘貼到WORD文檔里并對答案進行簡單整理和重新命名,在政治、英語、西醫(yī)綜合開考前和考試進行期間,分別將獲得的“考前答案”和“考中答案”在自己創(chuàng)建的“2012濟寧啟航”QQ群和啟航北京總部“啟航考研業(yè)務交流”QQ群中發(fā)布。這兩個QQ群成員分別為濟寧啟航考研輔導機構的培訓學員(成員約190人)和全國各地啟航教育加盟商(成員約100人),致使考研試題答案遭到大面積泄露。
為節(jié)約時間,提高發(fā)布效率,楊茂玉將英語和西醫(yī)綜合選擇題答案分別以阿拉伯數字代替,1、2、3、4分別代表答案中的A、B、C、D,0表示試題沒有答案,需要考生自己做。通過這種方式,楊茂玉將西醫(yī)綜合180道選擇題答案全部上傳發(fā)布。此外,楊茂玉還在考前通過另一個叫“考研助考”的QQ號,將全部三科的考試答案發(fā)送給濟寧醫(yī)學院一孫姓老師的朋友修某。在此之前,楊茂玉曾收取修某4000元。
就在楊茂玉將試題答案發(fā)布到QQ群的時候,啟航教育曲阜分校負責人李濤恰好也在“啟航考研業(yè)務交流”QQ群中,他獲取到政治、英語考試答案后,在政治、英語開考前通過飛信分別發(fā)送給啟航曲阜分校合伙人石保華、啟航曲阜分校的工作人員類某和史某。
隨后,石保華又把試題答案轉發(fā)給梁某。
檢察官忠告:遠離犯罪,誠信考試
此案一經曝光引發(fā)廣泛關注,在考生中掀起軒然大波。2012年3月,楊茂玉、范文敬、李濤和石保華先后被抓獲。教育部考試中心接受公安機關委托,對涉案的研究生考試試題答案進行鑒定,經對比,認定范文敬等人泄露的答案與2012年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相關答案一致。按照保密法有關規(guī)定,國家教育全國統(tǒng)一考試試題在啟封前,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為“絕密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對于涉嫌通過口頭、書面或者網絡等方式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等的幾種情形,應予立案。2012年9月14日,濟寧市市中區(qū)檢察院將范文敬、楊茂玉、李濤、石保華4人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向市中區(qū)法院提起公訴。
據辦案檢察官張波介紹,近年來泄露考試試題及答案的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涉及的考試范圍大。從媒體相關報道來看,自2007年以來,國家司法考試、醫(yī)師資格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注冊會計師和注冊建筑師等考試領域都曾出現泄密事件。二是涉案人員多。作案人員從以往單純的應屆考生轉變?yōu)槁殬I(yè)買賣試題人、輔導班組織者、考生及其家屬等多種成分,形成跨省市、鏈條式結構。三是作案手段多元化、高科技化。犯罪分子利用QQ、飛信等網絡聊天軟件和考試交流論壇進行買賣和傳播,作案手段更加隱蔽,傳播更加快捷,不僅造成監(jiān)管困難,也給司法機關的取證工作帶來挑戰(zhàn)。四是社會影響惡劣,破壞了公平公正的考試環(huán)境,對考試結果的公信力造成不可挽回的負面影響。
為此,張波建議:把好“認識關”,加強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保密意識和法律意識。把好“立法關”,加快考試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為司法機關打擊此類犯罪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把好“監(jiān)管關”,進一步加強網絡管理,對網上買賣試題和答案的帖子要及時清查、刪除,并由網絡管理部門會同司法機關嚴厲查處。把好“防范關”,在國家尚未出臺考試法的情況下,教育部門應當利用技術手段進行防范,如安裝電子攝像系統(tǒng)聯網監(jiān)控、配備移動通信屏蔽器等,為考生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氛圍。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