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一、報名條件
淄博市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只接受在淄博市高校就讀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工作或戶籍在淄博市的其他考生。
下列考生不允許在我市報考:
1、非淄博轄區(qū)內高校就讀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2、非淄博籍且無法提供在淄博市繳納社會保險記錄或繳納社會保險代扣代繳明細表的往屆畢業(yè)生;3、報考業(yè)務課二科目代碼以“5”開頭(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生;4、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5、報考強軍計劃、援藏計劃和農村師資計劃的考生。
二、網上繳費
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在報名(含預報名)期間,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請考生務必于網上報名期間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最遲須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網上繳費,現場確認期間一律不接受現場補繳費。
1、收費標準:考生報考的業(yè)務課二科目代碼以“5”開頭(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專業(yè)收費標準為每人220元,其余專業(yè)收費標準為每人180元。
2、關于退費:已參加現場確認但未參加考試的考生,報考費不予退還。若因考生網上支付時操作不當,或因網絡技術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復支付的,將退還重復支付部分的報考費。請考生不要在繳納報考費后立即注銷銀行卡,否則將影響退費。
三、現場確認
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的地點進行信息確認、照相等工作?忌救艘獙W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簽字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的時間
11月5日至9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辦理。為方便考生,確保信息確認效果,請考生根據自己的報名號,按以下時間段進行信息確認:
確認時間報名號范圍
11月5日上午370399000-370399999
11月5日下午370398000-370398999
11月6日上午370397000-370397999
11月6日下午370396000-370396999
11月7日上午370394000-370395999
11月7日下午370391000-370393999
11月8日上午370389000-370390999
11月8日下午370388000-370388999
11月9日370300001-370387999
(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的地址:山東理工大學西校區(qū)大學生事務中心。
(三)現場確認需要出具的相關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①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身份證、在淄博就讀高校的學生證、網報序號。在校生學生證丟失的,須到學校教務處開具學籍證明。②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應選擇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報考。
2、往屆畢業(yè)生:①淄博戶籍考生: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網報序號。②在淄博工作的非淄博戶籍考生: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網報序號、在淄博市繳納社會保險記錄或繳納社會保險代扣代繳明細表(最后繳費期限日期截止到2018年9月)。
3、暫無工作單位且戶籍不在淄博的考生,請選擇戶籍所在地報考。請考生出具真實有效的材料,因提供虛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四)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的程序:排隊等待入場→校驗有關證件→采集照片→領取網報信息確認單(簽字確認)→將網報信息確認單交回→信息確認結束。
(五)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強軍計劃報名校驗碼的領取
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選擇我省各報考點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考生,請于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306室(地點: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領取報名校驗碼?忌殧y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報考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1份(原件)。
2、報考強軍計劃的考生:考生請與報考單位聯系,領取報名校驗碼。
四、其他事項
1、考前考生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2、請考生本人于考前一周登錄市招辦網站www.zbksy.cn查詢考點及考場。
3、考生可以在考試前一天下午4:00以后到考點指定區(qū)域熟悉考場安排情況。
4、考生要憑身份證參加考試,身份證丟失的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門補辦。
5、我市將對管理聯考考生單獨編場,嚴格管理。
6、考試時,考生按要求帶齊證件,《考生須知》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帶入考場。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產品進入考場。
7、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及考試作弊的條款,望各位考生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考生只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無論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帶有與考試相關內容,一律作為考試作弊處理,當次考試各科成績全部判零。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