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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2019年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有關文件要求,特制訂本簡章。
一、組織工作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校研究生院具體負責,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落實本學院接收推免生的相關工作。
二、接收專業(yè)與人數
我校公布的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的全日制招生專業(yè)中除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接收推免生總人數不超過我校全日制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yè)必須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用于招收統考考生。
三、接收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接收:
1.高水平大學、中科院、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為A類學科、或“國家基地班”專業(yè),以及我校研究生優(yōu)質生源基地高校推薦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在國內外公開出版刊物上發(fā)表過與申報專業(yè)相關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間省級及以上個人獎項獲得者或集體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4.我校2018年暑期優(yōu)秀本科生夏令營的“合格營員”獲得者。
5.我校推免生招生宣傳活動異地面試表現優(yōu)異者。
四、服務系統操作流程
(一)報名申請
9月22日前(含22日),推免生可登錄我校推免生申請系統(網址:http://yz.njnu.edu.cn/login/sstm/login.jsp)進行預報名。9月28日,所有推免生(包括預報名的推免生)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寫申請信息。
(二)復試通知
各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推免生發(fā)出同意復試的通知,推免生須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回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待錄取通知
各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推免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須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回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五、復試
(一)推免生需攜帶身份證件參加復試。復試一般以面試為主,學院成立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學術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點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和培養(yǎng)潛質的考核。
(二)各學院可多批次組織復試,也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采用多種復試形式。
(三)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記分,滿分100分, 60分為合格。
六、錄取
(一)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提出各專業(yè)擬錄取推免生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需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上級部門。
學院在推免生復試錄取過程中可遴選優(yōu)秀推免生進行本碩貫通培養(yǎng),對特別優(yōu)秀的推免生也可實行碩博貫通培養(yǎng)。
(二)關于取消待錄取。
一旦考生確認待錄取,我校原則上不接受其取消待錄取申請。
(三)推免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錄取或取消錄。
1.復試成績不合格;
2.經核實在申請或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
3.體檢不合格;
4.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
5.入學前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四)我校推免生接收錄取工作原則上截止到9月30日。
七、支持政策
(一)本碩貫通培養(yǎng)推免生本科最后一學年的學費仍按照本科學習階段標準繳納,在取得研究生正式學籍后享受學校研究生助學金1萬元。碩博貫通培養(yǎng)推免生研究生一年級直接享受學校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并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
(二)獲取推免生新生獎學金。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團與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除外,下同)報到入學后,可獲得3000-6000元的推免生新生獎學金。
(三)享受最高等級學業(yè)獎學金。推免生新生報到入學后,第一學年可直接享受碩士研究生最高等級學業(yè)獎學金。
(四)優(yōu)先選擇導師。推免生新生入校后享有優(yōu)先選擇導師權。
(五)補貼復試費用。參加我校復試的推免生免繳復試費。
八、信息公開
推免生接收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收推免生的條件、程序、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公布。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重要信息將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
九、其它
(一)凡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出現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我校相關人員,學校將按相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二)本簡章如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沖突,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三)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5-85891893 85891511
郵箱:yzb@njnu.edu.cn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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