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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5 17:58 作者: 編輯:kai 點擊量:[ 5318]
重慶工商大學2018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
為了做好學校2018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復試、錄取的相關(guān)工作,保證2018年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招生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基礎(chǔ)上進行。根據(jù)教育部關(guān)于印發(fā)《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重慶市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施辦法》和學校下發(fā)的《重慶工商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并結(jié)合會計學院實際,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會計碩士(MPAcc)復試錄取的組織管理
會計碩士(MPAcc)的復試錄取由學校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統(tǒng)一領(lǐng)導,會計學院負責成立會計碩士(MPAcc)復試錄取領(lǐng)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下設(shè)筆試小組、面試小組、外語聽力口語小組、政治理論測試小組。每個小組需對自己測試的結(jié)果負責。每個小組成員遴選產(chǎn)生后,會計碩士(MPAcc)復試錄取領(lǐng)導小組要負責對其進行培訓,學校研招辦負責督促檢查。凡有親屬報考本校相關(guān)專業(yè)的教師和干部,不得參與該專業(yè)的復試工作。
根據(jù)教育部的相關(guān)要求,2018年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需進行錄音錄像。會計碩士(MPAcc)復試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按教育部的要求組織錄音錄像。該資料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保存至少1年。
二、會計碩士(MPAcc)復試錄取的工作安排
(一)招生指標分配
學校依據(jù)“2018年研究生招生指標分專業(yè)分配原則”進行招生指標分配。2018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指標為95人(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1人)。
(二)復試線
初試成績總分≥214分,英語單科成績≥42分,綜合≥84分(“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外)。
(三)復試時間地點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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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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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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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星期五)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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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準考證領(lǐng)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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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樓1012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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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星期六)
上午7: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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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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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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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星期六)
上午9: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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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論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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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 3 樓張
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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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星期六)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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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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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 3 樓張
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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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4 日(星期六)
下午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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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歷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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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 3 樓張
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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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星期日)
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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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聽力和口語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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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 3 樓張
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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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星期日)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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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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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 3 樓張
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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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試資格審查
按教育部規(guī)定,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由研招辦負責(地點:厚德樓1012室,電話:023-62769448),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攜帶以下材料參加復試:
1.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應(yīng)屆生為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軍人證)及復印件一份。
3.在“學信網(wǎng)”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學籍證明(應(yīng)屆生)或?qū)W歷證明(往屆生)一式兩份:
(1)應(yīng)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線驗證碼為12位)”;
(2)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為12位)”;
(3)學信網(wǎng)上不能查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編號為7位)”。
4.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yīng)屆本科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教務(wù)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yīng)屆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
6.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yè)后回原單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yè)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yè)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等。
7.非應(yīng)屆考生如有工作單位需提交一年以上(從本科畢業(yè)到2018年9月1日)有效工作經(jīng)歷證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公章)。
8.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身份參加復試的還應(yīng)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及兩者復印件。
凡在資格審查時不能提交由權(quán)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yīng)屆生)或?qū)W歷證明(往屆生)或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或“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參加復試,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關(guān)于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復試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會計碩士按照1:1.5確定進入復試考試名單。
2.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復試名單根據(jù)招生指標、復試線以及復試比例,按照初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單科成績確定。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編號將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學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研究生招生”欄目、會計學院MPAcc教育中心網(wǎng)站上公示。
(六)復試科目及方式
1.復試科目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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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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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復試的權(quán)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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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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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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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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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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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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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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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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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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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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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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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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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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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聽力和
口語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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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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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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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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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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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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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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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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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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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科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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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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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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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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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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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科目2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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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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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閉卷)
|
同等學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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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復試方式
(1)專業(yè)課筆試、政治理論考試由研究生院負責。專業(yè)課筆試、政治理論考試的命題、制卷、閱卷、登分等環(huán)節(jié)的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2)綜合面試由MPAcc教育中心按相關(guān)規(guī)定進行。
(3)外語聽力和口語面試由外語學院負責。
3.復試體檢
在復試階段,學校擬對會計碩士(MPAcc)考生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七)初試、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總成績/3)占50%、加權(quán)后的復試總成績占50%的權(quán)重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50%+(加權(quán)后的復試總成績)×50%。
三、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的錄取辦法
(一)錄取標準
1.會計碩士(MPAcc)錄取工作必須貫徹按需招生的方針,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zhì)量,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錄取。
2.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按一定比例加總的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3.復試單科不合格者(包括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予錄取。
4.復試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規(guī)定報考條件,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錄取按國家相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7.如遇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專業(yè)課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會計碩士(MPAcc)的擬錄取名單需由會計學院MPAcc教育中心報學校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2.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確定,并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和學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上予以公示。
3.擬錄取名單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四、會計碩士(MPAcc)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今年學校會計碩士(MPAcc)的復試錄取仍然采取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的方式進行,對復試錄取過程中的問題采取復議制度。辦法如下: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jié)果負領(lǐng)導責任,會計碩士(MPAcc)復試錄取領(lǐng)導小組對復試錄取的結(jié)果負直接責任。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并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jiān)察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察。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jié)果等信息都會及時在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上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責成面試小組進行復議。
投訴和申訴聯(lián)系電話:學校監(jiān)察處023-62769741;學校研招辦023-62769491
五、招生復試信息公開
復試錄取相關(guān)信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學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招生欄目”和會計學院MPAcc教育中心網(wǎng)站上公布。
重慶工商大學會計學院MPAcc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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