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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2017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為做好接收2017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加強科學選拔,規(guī)范工作程序,保證公平公正,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精神,結(jié)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yōu)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chuàng)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yōu)秀,專業(yè)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yè)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diào)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1)公開發(fā)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diào)查報告;
(3)參加專業(yè)領域全國學術活動并獲獎;
(4)作為學校優(yōu)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二、接收專業(yè)
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CFO與財富管理)、旅游管理專業(yè)碩士(MTA)和金融專碩(MF在職生方向)、法律碩士(法學、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碩士(非法學,非全日制方向)外,其它各專業(yè)均可接收全日制推免生。各學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負責接收校內(nèi)外推免生的資格審核、綜合考核和確定擬錄取名單等工作。具體接收專業(yè)請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wǎng))的“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yz.chsi.com.cn/tm)查閱。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統(tǒng)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wǎng)上報考錄取系統(tǒng)。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
1.考生注冊及付費。2016年9月20日,開通已審核通過推免生的注冊、網(wǎng)上支付功能(具體時間見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站)。獲得本科畢業(yè)學校推免生資格考生登錄中國研招網(wǎng)的“推免服務系統(tǒng)”完善個人信息、網(wǎng)上繳費。
2.考生報考及接收學院發(fā)出復試通知。2016年9月28日,開通推免生報考、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功能(具體時間見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站)。接收推免生的學院/中心(以下簡稱接收學院)通過中國研招網(wǎng)“推免服務系統(tǒng)”分批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一般三天內(nèi)會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電話咨詢申請學院)?忌氃趯W院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不同意參加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接收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考生須按時參加復試。具體復試時間由接收學院自定,所有復試和擬錄取工作應在2016年10月25日前完成。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xiàn)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xiàn)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科研成果等復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復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jīng)收到,恕不退還。
4.復試內(nèi)容。復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xiàn),強化對考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zhì)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核。復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等,其中筆試總成績?yōu)?00分,面試總成績?yōu)?00,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5.確定擬錄取名單。各接收學院根據(jù)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術背景、復試成績等擇優(yōu)確定待錄取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接收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接收學院可取消其“待錄取”資格。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列入學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四、學費及獎助體系
1.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nèi)、檔案和工資關系轉(zhuǎn)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托培養(yǎng)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制年限內(nèi)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
4.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獎8000元/生•年(占40%),三等獎4000元/生•年(占20%),實行動態(tài)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yè)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對象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類型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yōu)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yōu)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7.“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
8.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研究生個人發(fā)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chǎn)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少Y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五、信息公示公開
1.我校將通過網(wǎng)站主動公開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錄、復試辦法、擬錄取名單等全部信息,同時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公示公開。
2.擬錄取名單除在接收學院公示外,還將全校統(tǒng)一公示10個工作日。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tǒng)考生。
3.推免生注冊、報名、網(wǎng)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xiàn)場確認。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聯(lián)系方式
1.接收推免生學院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學院代碼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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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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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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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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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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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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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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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校區(qū) 文沛樓4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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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哲學院
|
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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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090
|
南湖校區(qū) 文沛樓306樓
|
103 經(jīng)濟學院
|
俞老師
|
88386697
|
南湖校區(qū) 文泉樓南208室
|
104 財政稅務學院
|
楊老師
|
88386486
|
南湖校區(qū) 文泉樓北404室
|
105 金融學院
|
楊老師
|
88386612
|
南湖校區(qū) 文泉樓南411室
|
106 法學院
|
胡老師
|
88386659
|
南湖校區(qū) 文治樓509室
|
107 刑事司法學院
|
呂老師
|
88386452
|
南湖校區(qū) 文治樓204室
|
108 外國語學院
|
李老師
|
88385339
|
南湖校區(qū) 文波樓417室
|
109 新聞與文化傳播學院
|
姚老師
|
88386127
|
南湖校區(qū) 文波樓429室
|
110 工商管理學院
|
羅老師
|
88387050、88387813
|
南湖校區(qū) 文泉樓北413室
|
111 會計學院(會碩中心)
|
董老師
|
88386514(南湖)
|
南湖校區(qū) 文泉樓南402室
|
向老師
|
88387513(南湖);88383700(首義)
|
首義校區(qū) 中南樓813樓
|
|
112 公共管理學院
|
王老師
|
88386282
|
南湖校區(qū) 文泉樓北238室
|
113 統(tǒng)計與數(shù)學學院
|
侍老師
|
88385259
|
南湖校區(qū) 文波樓328室
|
114 信息與安全工程學院
|
付老師
|
88385413
|
南湖校區(qū) 文永樓207室
|
115 知識產(chǎn)權學院
|
吉老師
|
88386740
|
南湖校區(qū) 文泓樓2樓研工辦
|
117 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
劉老師
|
88386072
|
南湖校區(qū) 文治樓512室
|
電話:027-88386706,傳真:027-883862162.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研究生招生網(wǎng)網(wǎng)址:http://yzb.znufe.edu.cn
郵箱:yjszsb@znufe.edu.cn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3.校紀委
電話:027-88386336,郵箱:jcc@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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