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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
根據(jù)《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精神,結合資源環(huán)境學院實際情況及碩士生培養(yǎng)規(guī)律,制定資源環(huán)境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選拔優(yōu)秀碩士研究生。
一、復試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察。
1.復試組織與管理
1.成立資源環(huán)境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書記及主管院長分任組長、副組長,負責制訂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確定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審核復試專家小組的復試記錄與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
2.學院按照招生專業(yè)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由學科負責人擔任組長,成員中至少有1人負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有1人負責思想品德考核,另外配備工作秘書1名。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復試一律采取差額復試辦法,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復試考生原則上按1:1.2的比例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可以大于1:1.5,但不能超過1:2。
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漢語寫作水平等,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人文素質、舉止禮儀、表達能力等。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三個部分,總成績?yōu)?00分。
復試具體內容和形式由各專業(yè)自主制定,對復試內容和試題按保密制度管理。
四、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
外語能力測試、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總成績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復試成績。
2、綜合成績:
由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得出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五、體格檢查
復試考生必須按學校醫(yī)院規(guī)定進行體檢或者提供半年內三級甲等醫(yī)院體檢報告。參加學校醫(yī)院體檢時間為3月21、23、24、28、30、31日,4月6、7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六、特殊考生復試特別要求:
推薦免試考生:因推薦階段已經(jīng)復試,不需再次復試。
七、復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及材料要求
1、復試時間地點:學院第一批復試時間為2016年3月21-25日,分組情況及安排詳見學院網(wǎng)頁通知公告。學院根據(jù)第一批復試結果決定第二批復試,詳情請隨時關注學院網(wǎng)頁通知。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于2016年3月21-25日到學院125辦公室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需提交下列相關材料復印件。
資格審查須查驗和收集的材料:
(1)往屆生查驗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原件,收復印件;
(2)應屆生查驗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收復印件;
(3)收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后視同原件);
(4)忘記帶材料或材料不齊的考生,務必于4月30號前自行交到研招辦,沒有材料的不錄;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退役證明材料;
八、復試信息公開
學院在本學院網(wǎng)站公布復試方案、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信息公示等。
九、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為不及格)。
2、各專業(yè)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3、為公平起見,第一志愿上線生和調劑復試生的錄取總成績分開排序,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生。
4、單獨考試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接受學校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同時對本院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書面質疑時,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提供書面說明,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
3、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在15日內做出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
監(jiān)督電話:020-85280066、38297260。
舉報郵箱:yzb@scau.edu.cn、xieql@scau.edu.cn。
十一、其他說明
學院復試方案未盡事宜,請參照《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及《資源環(huán)境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
資源環(huán)境學院
20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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