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1、法人終止的概念
(1)概念
法人的終止,即法人的民事主體資格消滅,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法人的終止,在法律效果上,與自然人相當。
(2)與自然人的區(qū)別
A.自然人死亡后,其未了結的事務,特別是財產關系能通過繼承解決,而法人卻不能。
B.法律為法人終止專門設立了一個了結未了事務的程序,這一程序就稱為清算。
無論何種類型法人,也無論是因何種原因終止,都必須經過清算。民法通則第40條規(guī)定:法人終止,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圍外的活動。對于企業(yè)法人,公司法第191條也規(guī)定了公司解散必須經過清算。所以,法人終止的程序,應該是:發(fā)生法人終止的原因——清算——法人終止。
2、法人終止的原因
民法通則第45條規(guī)定,企業(yè)法人因依法被撤銷、解散、破產及其他原因而終止。法律列舉的原因,即為法人終止的原因。
(1)依法被撤銷。
這是因主管機關的行政處分行為導致法人消滅的原因。法人從事法律禁止的活動,如非法經營、租借或轉讓法人執(zhí)照等,情節(jié)嚴重的,將被吊銷執(zhí)照,強行解散。
(2)解散。
依法被撤銷是法人的強制解散,這里的解散應指任意解散。任意解散是基于法人的意思或設立人的意思而解散。前者如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后者如章程規(guī)定的法人存續(xù)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發(fā)生。
(3)法人破產。
法人破產是法人因喪失清償能力而不能對債權人的全部債權實行清償的狀態(tài)。法人一旦破產并受破產宣告后,財產要清償破產債權,在破產程序終結時,依法律規(guī)定解散。
(4)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顯然是指上述三種原因之外的導致法人消滅的原因,例如國家作出的關于國有企業(yè)“關閉”、“停止”的決定,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不足法定人數時,都屬于導致法人終止的其他原因。
3、法人的清算
法人的清算,系指清理已發(fā)生終止原因的法人的尚未了結的事務,使法人歸于消滅的程序。法人發(fā)生終止原因時,即要停止實現目的事業(yè)的積極活動,開始進入清算程序。法人的清算有破產清算和非破產清算之分,破產清算依破產法進行,非破產清算依民法或公司法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1)清算組及清算法人。清算組亦稱清算人,系執(zhí)行清算事務的機構。清算組在清算期間取得清算法人的執(zhí)行機關和代表機關的地位,對內執(zhí)行清算事務,對外代表清算法人為意思表示。法人進入清算程序后,雖不能從事清算范圍外的活動,但與清算有關的事務仍被允許實施。所以,法律上將以清算組為執(zhí)行機關和代表機關的法人稱清算法人。
(2)清算組成員的選任。清算組成員的選任方法,因法人終止的不同原因而有所不同。法人在被依法撤銷時,清算組成員應由作出撤銷決定的主管機關選任;在任意解散時,清算組成員由法人意思機關充任或選任;法人破產時,清算組成員的選任依破產法規(guī)定。清算組成員若有不正當行為或不能勝任清算事務的,可由選任者解任。
(3)清算組的權利與義務。清算組的主要權利和義務有:代表清算法人起訴應訴;清查法人賬目和財產;收取債權清償債務;繳納稅款、支付各種費用;申請破產;申辦法人注銷登記。
4、法人消滅
清算事務處理完畢,清算即完結,經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后,法人自注銷登記之日起消滅。法人一經消滅,其民事主體資格不復存在,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也同時消滅。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