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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
一、單項選擇題:第1-10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
1.我國刑法在溯及力問題上采取
A.從舊原則
B.從新原則
C.從舊兼從輕原則
D.從新兼從輕原則
2.關于單位犯罪,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A.單位應當對刑法規(guī)定的所有犯罪負刑事責任
B.對單位犯罪一般實行“雙罰”
C.單位犯罪的實質特征是為了單位的利益
D.沒有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yè)犯罪的,以個人犯罪論處
3.關于過失犯罪,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B.過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處罰過失結果犯也處罰過失危險犯
D.過失犯罪不構成累犯
4.甲給乙5萬元請乙“教訓”丙一頓,乙給丁2萬元讓丁打丙,并帶丁辨認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電話給乙說不打了,并說愿意承擔“違約”責任,只需乙退回2.5萬元。乙當即說“聽你的”,但未向丁轉達。丁還是帶人將丙打成重傷,甲的行為屬于
A.犯罪預備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屬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C.尋釁滋事罪
D.組織恐怖組織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為避人耳目,將女嬰置于人跡罕至的山林中,該女嬰因饑渴而死。對甲、乙應當
A.按遺棄罪定罪處罰
B.按虐待罪定罪處罰
C.按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D.按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7.甲因與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沖過去給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隨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傷。關于本案,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對乙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處罰。
B.對乙按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處罰
C.乙不構成犯罪,因為其拳擊未造成輕傷以上的結果
D.對乙應當按照主犯處罰
8.甲在盜竊時被當場抓獲,經審訊,甲主動交代了自己與乙共同盜竊某倉庫的犯罪事實。對甲的交代行為應當認定為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自首并立功
9.下列行為中,應當按盜竊罪定罪處罰的是
A.甲竊取一份絕密級的高考試卷,造成極為嚴重的后果
B.乙使用偽造的身份證辦理移動電話入網,并使用該移動電話,給電信部門造成3萬元的話費損失
C.丙揀到一張他人的信用卡,然后持卡消費3萬元
D.丁竊取他人在公共網絡上的賬號并使用,造成他人3萬元的損失
10.甲為索取債務而將乙拘禁于一地下室,然后向其家屬要求償還乙所欠債務5萬元。甲的行為構成
A.綁架罪
B.非法拘禁罪
C.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D.搶劫罪和非法拘禁罪
二、多項選擇題:第11-1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至少有兩個選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多選、少選均不得分。
11.犯罪的“著手”是指
A.開始實施犯罪的準備行為
B.開始實施刑法某條罪狀中描述的行為
C.開始實施實行行為
D.開始實施能夠直接危害客體的行為
12.甲本欲殺乙,將乙的孿生弟弟丙誤認為乙殺死。對此正確的說法是
A.甲對丙之死亡結果承擔故意責任
B.甲對丙之死亡結果承擔過失責任
C.屬于對象認識錯誤
D.屬于行為差誤
13.作為中止犯成立時問條件的“在犯罪過程中”包括
A.在預備犯罪過程中
B.在實行犯罪過程中
C.對故意犯罪的結果犯而言,在危害結果發(fā)生之前
D.對過失犯罪而言,在危害結果發(fā)生以前
14.在刑法理論上,實質的一罪包括
A.繼續(xù)犯
B.連續(xù)犯
C.結果加重犯
D.想象競合犯
15.下列情形中,應以共犯論處的有
A.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運輸方便的
B.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
C.非國家工作人員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
D.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的
三、簡答題:第16-17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16.簡述未遂犯的成立條件、處罰原則及其與預備犯的區(qū)別,
17.簡述報復陷害罪與誣告陷害罪的界限。
四、論述題:第18小題,15分。要求觀點明確,說理充分,條理清晰,語言規(guī)范、流暢。
18.試論轉化型搶劫罪的構成條件。
五、案例分析題:第19小題,20分。
19.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已另有新歡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當晚丙一人獨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來好友丁 (男,1986年12月13日生),要其晚上去強奸丙,并給了丁500元“報酬”,丁同意。當晚9點,甲帶著丁來到丙住處附近,指認了出租屋,并給了丁一把其從男友乙處偷來的鑰匙。當晚10點左右,丁找到出租屋,因房門未鎖而順利進入房間,實施強奸時,遭到被害人極力反抗。黑暗中丁用力反復將被害人頭部向墻體撞去,見被害人不再反抗,于是打開房燈。丁準備強奸時發(fā)現被害人已沒有了氣息,遂匆忙逃走;丶液,丁越想越怕,便告知父母。其父母反復規(guī)勸,并硬拉著丁到公安機關去交代了罪行。案發(fā)后查明:(1)甲已有三個月身孕;(2)甲于2003年1月4日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 500元;(3)被害女子并非丙,而是丙的另一同室女友戊,丙當晚因加班未歸;(4)戊因丁的暴力而死亡。
閱讀分析上述案例后,請回答以下問題:
(1)甲、丁的犯罪行為構成何罪?構成一罪還是數罪?并簡要說明理由。
(2)甲、丁原想強奸丙,實際上加害了丙的同室女友戊。這對甲、丁的定罪量刑有無影響?為什么?
(3)對甲能否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為什么?。
(4)甲是否構成累犯?為什么?
(5)指出丁具備的法定量刑情節(jié)及其處罰原則。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C2.A3.C4.D5.D
6.C7.A8.B9.D10.B
二、多項選擇題
11.BCD12.AC13.ABC14.ACD15.ACD
三、簡答題
16.答案要點:
(1)已經著手實行犯罪,即開始實施刑法分則條文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
(2)沒有得逞,即沒有能夠實現刑法分則條文規(guī)定的犯罪基本要件。
(3)沒有得逞是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違背犯罪人主觀愿望和意圖的主客觀原因。,
(4)對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未遂犯與預備犯的區(qū)別在于是否著手實行犯罪。
17.答案要點:
(1)客體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權利,即公民的控告權、申訴權、批評權、舉報權和國家機關的正;顒樱缓笳咔趾Φ氖枪竦娜松頇嗬退痉C關的正;顒印
(2)犯罪對象不同。前者的對象是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者的對象可以是任何公民。
(3)行為方式不同。前者表現為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進行報復陷害的行為;后者表現為捏造犯罪事實,向國家有關機關做虛假告發(fā)的行為。
(4)犯罪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后者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可以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5)犯罪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損害他人的某些合法權益;后者的目的是為了使他人受到錯誤的刑事追究。
四、論述題
18.答案要點: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理論上稱之為轉化型搶劫罪。它包括三個構成條件:
(1)行為人實施了盜竊、詐騙、搶奪的犯罪行為。行為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未達到“數額較大”,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情節(jié)較輕、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但具有以下情節(jié)的,可以搶劫罪定罪處罰:第一,盜竊、詐騙、搶奪接近“數額較大”的;第二,入戶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詐騙、搶奪后在戶外或者交通工具外實施上述行為的;第三,使用暴力致人輕微傷以上結果的;第四,使用兇器或以兇器相威脅的;第五,具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
(2)當場實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當場”是指實施盜竊、詐騙、搶奪罪的現場,或者剛逃離現場即被人發(fā)現和追捕的過程。“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是指當場對被害人或其他抓捕人的身體實施打擊或者強制,或者以當場實施打擊或者強制相威脅。
(3)當場實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目的為是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如果行為人不是出于上述目的對他人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不構成搶劫罪。
五、案例分析題
19.答案要點:
(1)甲、丁的行為構成了強奸罪一罪,不構成數罪;甲教唆丁實施強奸行為,并為丁的強奸行為提供了準備條件的幫助行為,丁接受教唆并實施強奸行為,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甲成立教唆犯,丁是實行犯,甲的幫助行為為教唆行為所吸收,不再獨立評價。兩人的行為成立強奸罪共同犯罪;丁在實施強奸中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不需要單獨定罪,因為《刑法》明確規(guī)定強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屬于強奸罪的結果加重犯,甲也應對戊的死亡結果承擔責任。
(2)這一事實對甲、丁的定罪量刑沒有影響。因為戊雖然不是甲、丁預期的犯罪對象,但這屬于法律性質相同的對象認識錯誤,不影響定罪與量刑。
(3)不能對甲適用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因為死緩只是死刑的一種執(zhí)行方法,對懷孕的婦女不能判處死刑包括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4)甲不構成累犯。因為甲犯強奸罪是在盜竊罪的緩刑考驗期滿以后,且沒有刑法規(guī)定的撤銷緩刑的法定事由。根據《刑法》規(guī)定,此情形是原判刑罰不再執(zhí)行,不是刑罰執(zhí)行完畢,不符合累犯的成立條件。
(5)丁犯罪時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丁被其父母硬拉到公安機關交代罪行的行為,符合自首的成立條件,成立自首。犯罪以后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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