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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考場安排 來源:廣州大學研究生院 2024-12-18 相關院校:廣州大學
各位考生:
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要求,考生僅可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及符合規(guī)定的考試用品進入考場,嚴禁考生攜帶各類電子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能眼鏡等穿戴設備)和其他物品進入考點封閉區(qū)域?忌M入考場前須將非考試用品存放在考點指定區(qū)域,自覺接受智能安檢門檢查,確認無攜帶違禁物品后方可進入考場。
考點提供格柜(單人單柜)存放手機?忌渌锲,考點僅提供場地放置,不負責保管。各位考生務必輕裝上陣,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及其它大件物品,否則,造成物件丟失,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物品存取與智能安檢門檢查指引如下:
一、考場示意圖
二、物品存取指引
1.物品存取時間,考試當天7:15-下午18:00。請考生按照指引提前到指定區(qū)域存放物品,考試結束后自行取回,因存放物品延誤考試由考生自行負責。
2.手機存放?忌孕姓业娇罩酶窆褡灾娣攀謾C,妥善保管柜門鑰匙,記住格柜及鑰匙編號,考試結束后在編號對應格柜取回手機,柜門鑰匙插在對應鎖孔上,不得帶走。
3.其他物品存放。其他大件物品和非考試用品放置在貨架或者指定空地,考試結束后自行取回。
三、安檢門檢查須知
(一)為提高安檢門檢查效率,請文新樓、文清樓各考場的考生,分別到對應樓下接受安檢后進入考場。
(二)根據考試規(guī)定,考生僅可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及符合規(guī)定的考試用品入場。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無線耳機、智能手表、運動手環(huán)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涂改液、修正帶以及不透明文具盒(袋、套)、不通明水杯(含飲料)、金屬項鏈、手鐲、化妝包、化妝鏡、金屬發(fā)箍發(fā)卡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
(三)安檢時若報警聲響,請自行檢查并取出違禁物品存放到指定區(qū)域,按工作人員指引重新接受安檢。
(四)孕婦可免過安檢門,經特別通道由工作人員手持探測儀進行檢查后進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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