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廣東石油化工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2023-03-24 相關院校: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2〕3號)、《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結合電子信息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機構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監(jiān)督小組監(jiān)督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受理學生的申訴和投訴。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磊 副組長:李添
成員:郭繼坤 崔得龍 崔春曉
秘書:言理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組長:崔春曉
成員:方波 鄧向武 吳杏思
二、復試錄取原則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需招生,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確保生源質量,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1. 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電子信息專業(yè)學位-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領域復試分數線:按照電子信息專業(yè)學位-A類考生-國家分數線;復試比例:第一志愿上線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說明: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學校和學院將根據生源實際,對專業(yè)擬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2.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調劑要求參照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特別說明:對于一次復試未錄滿招生計劃的專業(yè),視調劑生源情況采取多批次滾動復試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計劃(滾動批次的具體復試時間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的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前一批次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同一專業(yè)下一批次復試。
四、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到復試現場進行報到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需要提供審查的材料:
(一)考生初試《準考證》;
(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三)大學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四)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思想政治審查表(需加蓋相關部門公章,若考生復試前來不及提供,也可復試通過后10日內提供);
(五))往屆生學歷證書原件或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生學生證或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持境外學歷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六)符合“復試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考生認為能體現或證明本人學業(yè)水平、學術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獲獎勵材料等。
說明:表內1-5項為必須提供,其中第5項由考生根據自己情況提供對應一種,第6項需要加分的提供,第7項考生自主選擇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整理成PDF形式。
五、復試日程安排及其說明
1.復試日程安排
|
復試地點 | 復試內容 | 考生注意事項 | 備注 |
3月28日早上8:00 | 官渡校區(qū)二B-403 | 資格審查 | 提前一天發(fā)送資料 | 第一志愿 |
3月28日早上9:00 | 官渡校區(qū)二B-403 | 專業(yè)知識考核 | |
第一志愿 |
3月28日下午3:00 | 官渡校區(qū)中專樓217 | 綜合情況考核 | |
第一志愿 |
2.說明
(1)第一志愿考生在3月27日前發(fā)送資格審查資料的pdf文件到dianzixinxi@gdupt.edu.cn 郵箱進行初審,調劑考生另行通知。
(2)考生在知識考核前需攜帶初審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參加資格復審,審查不通過的不能參加復試。
(3)請考生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復試地點,根據復試安排憑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參加專業(yè)知識考核及綜合情況考核。
(4)考生在綜合情況考核前參加抽簽,按照抽簽順序參加綜合情況考核。考生根據現場工作人員指引,依次到達考核現場,等待考核正式開始;考生不得中途離開,通訊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己私Y束后,攜帶本人全部物品,離開考核現場區(qū)域,不得在附近逗留。
六、復試考核內容、程序及相關考核標準
復試包括專業(yè)知識考核和綜合情況考核兩個部分
(一)專業(yè)知識考核
通過復試資格審查的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提前20分鐘到筆試教室參加考試,并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簽署完畢由學院統(tǒng)一收回保存。
所有筆試科目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專業(yè)知識考核考核科目:《模擬電子技術基礎和數字電子技術基礎》(為一套試卷,滿分100分,閉卷考試120分鐘)
如有同等學力的考生,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
加試科目1:《數字信號處理》(為一套試卷,滿分100分,閉卷考試120分鐘)
加試科目2:《通信原理》(為一套試卷,滿分100分,閉卷考試120分鐘)
說明: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不計入復試總分,兩科成績均為60分以上合格,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情況考核
(1)工作程序
①學院組織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面試課室參加面試。面試前考生須在候考室集中等候,由工作人員引導考生按隨機抽簽順序進入面試室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后,考生自行離去(嚴禁考生離去后返回候考室,否則視為違紀)。
②評定成績。面試結束后,復試工作小組成員當場評定成績,填寫《碩士研究生綜合情況考核記錄表》,并匯總計算考生復試總成績、綜合成績等。
(2)考核內容
綜合情況考核滿分為100分,主要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50分、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50分)進行考核。綜合素質內容包括:①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②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③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④專業(yè)課以外其他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⑤特長與興趣;⑥思想道德品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等。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主要采取口語問答的方式對考生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進行測試。
七、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yè)知識考核成績×50%+綜合情況考核成績×50%,復試成績≥60分為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成績≥60分為合格。
(2)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最終成績)=初試成績/5×初試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權重(40%)。
2.錄取原則
(1)考生的錄取按照第一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同時結合本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綜合排名次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①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②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
③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況審查不合格者;
④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者;
⑤考生不按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接受“待錄取”者,或拒絕接受“待錄取”者,或已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其他高校“待錄取”者;
⑥因提供虛假材料、提供的資料不全或有其他問題,由此導致最終錄取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予錄取,考生責任自負;
⑦應屆考生入學時(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⑧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研究生部組織學院在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以及學院官網上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保持考生申訴渠道暢通,最終錄取結果將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為準。
八、體檢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擬錄取的考生需在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束后,體檢報告寄送擬錄取學院。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若有弄虛作假,將取消入學資格。
九、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為更好的是學生了解復試、調劑相關政策信息,學院設立專線負責受理考生咨詢、成績復核等事宜,為考生解疑釋惑,并按要求妥善處理。本專業(y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提供申訴渠道,并設立專線負責受理考生申訴、投訴事宜,進行跟進處理。反映情況時要簽署真實姓名,要有具體事實;不簽署真實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咨詢、成績復核電話:0668-2923996
電子郵箱:dianzixinxi@gdupt.edu.cn;
申訴、投訴、舉報電話:0668-2923285
電子郵箱: dianzixinxi @gdupt.edu.cn
本院所有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名單詳見附件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2023年3月24日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