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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中國考研網(wǎng) 2015-06-08 相關院校:南通大學
為便于我校2015級碩士研究生辦理報到注冊手續(xù),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到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
1.報到時間:1)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2015年8月31日8:30--16:00;
2)其他專業(yè)研究生:2015年9月6日8:30--16:00。
2.報到地點:文學院、理學院、政治學院、教育科學學院、外國語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學院、電氣工程學院、紡織服裝學院、公共衛(wèi)生學院、體育科學學院、航海醫(yī)學研究所、教師教育學院、化學化工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研究生到南通大學主校區(qū)(南通市嗇園路9號)公寓20號樓報到注冊;醫(yī)學院、護理學院、神經(jīng)再生重點實驗室、藥學院研究生到南通大學啟秀校區(qū)(南通市啟秀路19號)羽毛球館報到注冊(啟秀校區(qū)報到地址由原來的南通大學啟秀校區(qū)公寓2號樓改成南通大學啟秀校區(qū)羽毛球館);藝術學院、地理科學學院研究生到南通大學鐘秀校區(qū)(南通市外環(huán)東路999號)體育館報到注冊。
3.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因病短期治療可恢復健康者,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jīng)審批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學院請假,并報研究生院管理科。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報到應攜帶資料
1.南通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和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貧困生攜帶當?shù)孛裾块T的貧困證明。
2.戶口關系:考生可視自身情況不轉戶口關系,如需遷轉戶口,請認真核對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和戶口遷移證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等相關內容必須一致,如有不符,請務必在當?shù)馗,否則不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戶口遷往地址:南通大學(南通市嗇園路9號)。
3.黨團組織關系:黨員出具接轉組織關系的介紹信及黨員材料(南通六縣一市以外的介紹信抬頭開“中共南通市委組織部”,南通六縣一市內的介紹信抬頭開“南通大學黨委組織部”):團員隨身攜帶團員證,以便接轉組織關系;非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必須接轉黨團組織關系。
4.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張(背面請寫明專業(yè)和姓名)。
5.學籍表(從“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tǒng)”中打。。
6.自備學習用具和個人生活用品。
三、報到程序
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入學通知書、身份證及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到地點交驗、簽到、填寫表格、領取“報到注冊單”,并按相關要求辦理入學手續(xù)。
四、學籍注冊
1.請新生最遲在6月25日前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yjsgl.ntu.edu.cn),用戶名為學號,初始密碼為123456(詳情關注:研究生院網(wǎng)站《關于2015級研究生新生學籍注冊的通知》)。研究生學籍信息將存入本人檔案并上報教育部,請認真填寫并仔細核對各項數(shù)據(jù),務必保證準確無誤。填寫完畢后,打印學籍表一份,報到時交所在學院。
2.注冊學籍時請選擇是否預訂教材,凡選擇不預訂或未選擇者一律按不預訂教材處理,如選擇預訂教材,則教材預訂后不能退訂。
3.注冊學籍時請選擇是否住宿,凡選擇不住宿或未選擇者一律按不安排住宿處理。
4.特別提醒:因教材預訂與住宿需提前安排,因此請各位新生務必于6月25日前完成學籍注冊,否則按默認不預訂教材和不安排住宿處理。
五、新生入學繳費須知
1.非定向、定向經(jīng)費研究生須按要求繳納培養(yǎng)費(學術學位8000元/人/年,專業(yè)學位10000元/人/年);教材代辦費統(tǒng)一預繳600元/人,多退少補;醫(y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費暫定為113元/人/年;實際收費標準以2015年南通市醫(yī)保中心收費標準執(zhí)行。住宿費統(tǒng)一預繳1200元/人/年,財務處根據(jù)校區(qū)實際住宿安排情況收取相應的住宿費,所有費用需在入學注冊前繳清。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及檔案不到學校的非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不享受國家助學金和學業(yè)獎學金。
2.為使您順利入校繳費、注冊,減少攜帶現(xiàn)金的不安全因素,我校學生收費使用銀校收費管理系統(tǒng),委托建設銀行代收學雜費等,一律不收取現(xiàn)金,F(xiàn)將有關事宜說明如下:
(1)各位同學在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同時亦收到建行龍卡借記卡。學校通過此卡代扣學雜費、住宿費、代辦費和代發(fā)獎助學金等。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進行龍卡銷戶。繳費龍卡如有掛失、重辦,請及時在銀行辦理委托代扣變更手續(xù),否則,不能扣費與發(fā)放有關費用者,后果自負。
(2)每學年開學前,請您持龍卡到建行任一營業(yè)網(wǎng)點存足各項費用(請多存1元保卡費),我校將委托建行一次性從賬戶中扣劃學生應繳的學雜費等,不收取現(xiàn)金。學校委托建行扣繳的有關費用,財務處將于學期末集中打印收據(jù),并通過學院發(fā)放到學生個人。
(3)開學時,學院根據(jù)學生收費網(wǎng)上查詢系統(tǒng)提供的繳費信息辦理入學注冊手續(xù)。學生在學校內可以通過校園網(wǎng)財務管理平臺或財務處網(wǎng)頁,進入學生收費網(wǎng)上查詢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tdcw.ntu.edu.cn/xfcx/index.htm),使用自己的財務編號(財務編號和初始密碼均為入學時的學號)登錄,查詢本人繳費、欠費和有關款項發(fā)放的情況。學生也可登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tǒng)”查詢自己的繳費情況。
(4)家庭所在地辦理助學貸款的學生,在辦理助學貸款匯入學校帳戶時,務必按照如下格式填寫收款人全稱、賬號、匯入地點、匯入銀行名稱,并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欄注明學生姓名、年級和專業(yè)名稱。開學后憑匯款回單到財務處登記、核對確認,以便財務處及時辦理貸款發(fā)放和學雜費扣交手續(xù)。否則,影響學生繳費注冊,后果自負,非助學貸款款項(如學費、生活費等)勿匯入下表中。
(5)凡成功申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學,在貸款發(fā)放之前,請不要將生活費存入繳費龍卡,以免銀行當應(預)收款扣費。
(6)建行龍卡使用詳見附件:建設銀行龍卡借記卡使用指南。
(7)財務處財務管理科為建行龍卡代收、代發(fā)款項的聯(lián)系協(xié)調部門,負責相關工作的咨詢。
有關咨詢電話:0513-85012098(財務管理科)、0513-85051681(啟秀校區(qū)財辦)、0513-85015853(鐘秀校區(qū)財辦)、0513-85012108(主校區(qū)財辦)。
六、其它事項
本報到須知未盡事宜和最新信息將及時在南通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上公布,請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yjs.ntu.edu.cn/)。
聯(lián)系電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0513-85012093;研究生院思政科0513-85012398;研究生院管理科0513-85012095。
南通大學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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