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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18 相關院校:成都理工大學
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4〕13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報考實際情況,為做好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加試和錄取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現將復試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我校將分批次復試。第一批參加復試考生包括:
(1)所有第一志愿報考成都理工大學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2)3月29日前在調劑系統(tǒng)填報調劑申請并審核通過的考生
(3)經我校招生委員會批準、省考試院審核通過的破格復試人員。
以上考生必須滿足《成都理工大學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報考條件的相關規(guī)定,可參加第一批復試。
2、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要求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也是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的有效保證,所有上線考生均應參加復試(推免生不再參加復試)。
3、學校和各學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4、我校可采取差額復試方式,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二、復試安排
1、復試報到時間:3月30日,考生需完成體檢(詳見本通知體檢安排)、采集指紋手續(xù)再向報考學院報到,復試時間:3月31日—4月2日。
在四川省外考點參加考試的一志愿考生,及四川省外招生單位調劑考生請先到研究生院(九教A座202號玻璃房,3月30日上午9點開始)采集指紋,再向報考學院報到。
2、考生復試報到時,各學院將嚴格審查考生的報考信息、身份證(軍官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書(2014年11月14日后頒發(fā)成人本科畢業(yè)證的視為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學生證原件。請考生按規(guī)定帶齊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在報到時交學院)。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3、各學院均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并按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包括導師在內不少于5人),增加復試工作的透明度。
4、復試要求:
⑴復試(筆試)和加試科目,以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考試科目為準,不得更改,但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⑵筆試科目(含加試)的選擇,考生須在3月30日15點前(也可在復試報到時)到各學院研究生教務秘書處登記(外地考生可通過電話登記:附件1)。
⑶復試分為兩個部分:筆試和面試。
筆試:時間為180分鐘,滿分為100分。
復試(筆試)和加試科目,以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考試科目為準,不得更改。
面試:時間為20—30分鐘。面試內容分為: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可安排實踐環(huán)節(jié)的考核),滿分100分%。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由外國語學院統(tǒng)一出好備選試題,由考生現場抽取作答。面試試卷由考生在考前隨機抽取。
5、筆試時間:全校的筆試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3月30日晚19:30-22:30進行,地點由各學院統(tǒng)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6、加強誠信評判和思想品德考核。誠信考核將作為專項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及誠信考核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及誠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學生證),于3月30日,到所報考專業(yè)所在學院辦理復試報到登記手續(xù),向學院交納復試費120元/生,同等學力加試費80元/人。
三、關于加試
1、凡是以“同等學力”或“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符合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yè)目錄所列加試科目,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科,試卷滿分為100分。
2、加試時間:4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學院統(tǒng)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四、體檢
復試期間所有考生(含推薦免試生)需到校醫(yī)院領取《體檢表》(需貼正面1寸免冠照片一張)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zhí)行?忌柘蛐at(yī)院交納體檢費60元(3月29日可到校醫(yī)院交費領取體檢表)。體檢時間:3月30日(或31日)上午7:00—8:00需空腹抽餓血,8:00—10:30進行其他項目檢查。
體檢合格后方可離校。須復查由研招辦通知,考生應按校醫(yī)院要求進行復查,不按要求進行復查的考生,視做自行放棄錄取資格。
五、關于保留入學資格和簽訂培養(yǎng)合同
1、按教育部規(guī)定,2015年錄取的考生,無論是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還是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學資格1-2年后再入校學習的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為其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占當年招生規(guī)模。為此,我校2015年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占用有關招生學院2015年招生規(guī)模數。
2、復試后,錄取為定向就業(yè)錄取的考生,均須簽訂培養(yǎng)合同。
六、復試名單的公布
復試名單將從3月25日開始至復試前,分批次公布,請在研究生院網頁查看。調劑考生以收到我校通過研招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的復試通知為準。
經學院與考生本人聯系后參加復試專業(yè)有變化的,以學院公布復試專業(yè)為準。
七、住宿、就餐、交通
我校周邊理工賓館(84078870)、怡東酒店(65561111)、華都時代酒店(65581888)、金玉陽光酒店(66138888)可提供住宿,請考生自行聯系預定。
校外考生用餐集中在芙蓉餐廳(俱樂部旁)、銀杏餐廳(研究生公寓后),可用現金就餐。
火車北站乘36路公共汽車直達終點站;市區(qū)有7路、8路、20路、108路、112路、113、180、402、535路等公共汽車直達我校。
八、調劑考生
調劑到我校的考生,經復試后列入擬錄取名單者,請在學院研究生教務秘書處領取“調劑接收函”,并向所報考第一志愿招生單位提出書面“調劑申請書”,催促招生單位于4月25日前將初試試卷發(fā)往我校研招辦。擬錄取調劑考生在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中進入“待錄取”狀態(tài),未經我校同意不得再調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考生是否調劑成功,以初試考試試卷寄到我校研招辦為準。
申請調劑我校但未收到我校復試通知的考生,可按附件各學院聯系方式,聯系相關學院解鎖調劑志愿。
九、確定錄取名單
研招辦將根據復試工作進度,及時分批次公示擬錄取名單。
十、咨詢及申訴
碩士復試、錄取相關事宜咨詢:學院咨詢電話見附件。研招辦咨詢電話:028-84078699,028-84078910。舉報申訴電話:84077934。
成都理工大學研招辦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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