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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11 相關院校:蘭州大學
為保證我院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蘭州大學研究生院下發(fā)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對象
2015年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報考管理學院且符合學院各專業(yè)(包含國際政治、國際關系專業(yè))復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擇優(yōu)錄取。
附件1:復試考生名單(點擊下載);附件2:復試學生名單(4月3日)(點擊下載);附件3:管理學院2015年招生計劃(點擊下載);報考我院但未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請自行聯系調劑。
蘭州大學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http://ge.lzu.edu.cn/enroll/master/ssfs/201503/5964.htm
蘭州大學部分招生學院調整2015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http://ge.lzu.edu.cn/enroll/master/ssfs/201503/5972.htm
二、復試方式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各專業(yè)筆試科目見《蘭州大學2015碩士招生簡章》,閉卷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為100分。
面試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三、復試安排
(一)體檢
時間:4月3日上午 9:00—11:00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qū)校醫(yī)院
注:空腹,帶有效證件,一寸照片1張,體檢費40元。(體檢費由蘭州大學校醫(yī)院收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報到
報到時間:4月3日上午11:00
報到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qū)齊云樓1223室
(三)復試考生報到時須提交以下證件
1.《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
3.《畢業(yè)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畢業(yè)證入學時查驗)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A4幅面復印);
注:網上報名未完成學歷(或學籍)審核,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4.有正式工作單位的上線在職考生,在復試報到時必須提供其在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并注明是否在職培養(yǎng);
5.享受“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還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6.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繳納復試考試費50元/生(注:根據甘發(fā)改收費〔2010〕1915號收費標準,筆試科目30元/門/生,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費20元/生。)
(四)復試考試安排
1.筆試
時間:4月3日(星期五)14:30—17:30(專業(yè)課)
4月3日(星期五)18:30—21:30(思想政治理論,僅限MPAcc)
地點:蘭州大學醫(yī)學校區(qū)杏林樓,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注:參加以上考試的考生須提前十分鐘攜準考證、身份證入場,對號入座。遲到十五分鐘不得入場。
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時間:4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qū)齊云樓12樓,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3.綜合能力測試(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時間:4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
地點:蘭州大學盤旋路校區(qū)齊云樓12樓,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注: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計入面試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成績公布
時間:4月5日
方式:同時在齊云樓12樓管理學院信息欄及學院網頁對復試成績進行公布。
(六)復試成績計算及擬錄取名單確定
1.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學術型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60%+復試筆試成績﹡2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80%+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20%)﹡20%
MPAcc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50%+(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90%+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10%)﹡15%+(綜合能力測試成績﹡80%+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20%)﹡35%
2.擬錄取名單確定
根據總成績排名和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少數骨干考生單獨排名。
不參加復試者和復試成績不及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120)者不予錄取。
注:擬錄取為定向培養(yǎng)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須簽訂相關協議書。
(七)導師的確定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需雙向選擇確定導師并填寫《管理學院擬錄取研究生導師選擇志愿表》。
(八)學業(yè)獎學金確定
學業(yè)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后統(tǒng)一按照相關政策評定。
四、其他事項
(一)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請主動在本通知發(fā)布后,在4月1日(周三)前于正常工作時間與學院聯系確認(聯系電話0931-8912466,已與學院聯系確認的考生不需再次確認)。
(二)未按要求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學院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0931-8912253 zhaoping@lzu.edu.cn
學校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0931-8912168 yzb@lzu.edu.cn
五、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有關文件執(zhí)行
蘭州大學管理學院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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