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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蘭州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4-10-02 相關院校:蘭州財經大學
蘭州財經大學是國家布局在西部地區(qū)重要的財經類院校,是黃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碩、博人才培養(yǎng)體系的財經大學。學校起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肅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學校;1958年,升格為甘肅財經學院,隸屬甘肅省人民政府領導,實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蘭州商學院,先后隸屬原國家商業(yè)部、國內貿易部領導;1998年,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甘肅為主的管理體制;2001年,甘肅職工財經學院并入蘭州商學院;2002年,甘肅冶金工業(yè)學校并入蘭州商學院;2004年,甘肅省計劃學校并入蘭州商學院;2003年,增列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15年,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2018年,增列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023年,獲批設立統(tǒng)計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學,F有和平、段家灘、東崗三個校區(qū),占地面積17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73萬多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8547.22萬元。校園綠化面積31.54萬平方米,被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園式單位”榮譽稱號。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246萬冊、電子圖書837萬冊,是甘肅省重要的經濟管理類文獻資料信息中心。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5萬余人,其中,本科生2.2萬余人,博碩士研究生3100余人,繼續(xù)教育學員1.2萬余人。
學校現有教職員工1516人,其中專任教師111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教師556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1051人,專任教師中,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宣傳文化青年英才、省部級優(yōu)秀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甘肅省領軍人才、甘肅省學科帶頭人、甘肅省“飛天學者”、甘肅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等高層次人才130余人(次)。入選教育部全國萬名優(yōu)秀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導師人才庫3人,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19個、省級高層次研究團隊3個、省級教學名師13人、省級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教學名師6人、省級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學團隊4個。
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發(fā)展“新財經”為導向,形成了以統(tǒng)計學為引領,以理論經濟學為基礎,以應用經濟學和工商管理學為主體,法學、公共管理學、農林經濟管理、新聞傳播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設計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馬克思主義理論等多學科專業(yè)交叉融合、共同發(fā)展的學科專業(yè)體系。有統(tǒng)計學、應用經濟學2個甘肅省一流(特色)學科,有統(tǒng)計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新聞傳播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設計學等10個省級重點學科,有統(tǒng)計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統(tǒng)計學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有應用經濟學、統(tǒng)計學、理論經濟學、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法學、設計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等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有工商管理、會計、金融、應用統(tǒng)計、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審計、新聞與傳播、稅務、法律、農業(yè)、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國際中文教育、美術與書法、社會工作、翻譯等20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在甘肅省屬高校中最早獲得MBA專業(yè)學位培養(yǎng)單位資格,具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單位資格。
學校堅持“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钡霓k學理念,秉承“博修商道”的校訓,弘揚“求實創(chuàng)新·開放包容”的校風、“厚德敬業(yè)·博學尚真”的教風、“勤學善思·明辨篤行”的學風,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完善人才培養(yǎng)體系,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學校設有67個本科專業(yè),3個專業(yè)為國家級特色專業(yè)建設點,8個專業(yè)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16個專業(yè)為省級特色專業(yè)建設點,15個專業(yè)獲批省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有國家級一流課程3門、省級一流課程66門、省級精品課程26門、省級教學成果培育項目57個。獲得甘肅省教學成果特等獎1項、一等獎6項。入選教育部“課程思政”示范課程、甘肅省“課程思政”示范高校。金融學專業(yè)虛擬教研室入選教育部第二批虛擬教研室建設試點。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7個。入選全國第一批國家級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學院和全國第二批深化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獲批省級首批“眾創(chuàng)空間”1個、省級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試點專業(yè)5個。建校70余年來,為國家特別是西北地區(qū)培養(yǎng)和輸送了16萬余名經濟管理類專門人才。
七十余載風雨兼程,七十余載春華秋實。展望未來,學校將立足新發(fā)展階段,貫徹新發(fā)展理念,構建新發(fā)展格局,以高質量發(fā)展為主題,全面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不斷提升科學研究水平,切實增強服務社會發(fā)展能力,努力推進文化傳承創(chuàng)新,積極拓展高水平開放辦學格局,進一步提升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和社會影響力,為加快建設西部一流、全國知名的高水平教學研究型財經大學而努力奮斗。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學位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學制
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部脫產在校學習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集中授課和周末授課兩種形式,研究生學習期限一般為3年。
三、招生專業(yè)
1.全日制學術學位:國民經濟學、統(tǒng)計學、數量經濟學、數理統(tǒng)計學、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人口、資源與環(huán)境經濟學、區(qū)域經濟學、勞動經濟學、世界經濟、產業(yè)經濟學、國際貿易學、財政學(含稅收學)、金融學(含保險學)、金融工程、法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會計學、企業(yè)管理、旅游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設計學。
2.全日制專業(yè)學位:應用統(tǒng)計、國際商務、金融、保險、稅務、資產評估、會計、審計、新聞與傳播、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農業(yè)(農村發(fā)展、農業(yè)管理)、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國際中文教育、美術與書法、社會工作、翻譯(英語筆譯、英語口譯)。
3.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MPAcc)、旅游管理(MTA)。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僅限于專業(yè)學位。
四、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guī)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yǎng)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五)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六)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
(七)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八)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教育部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反饋校驗結果?忌皶r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未按規(guī)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照顧政策。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⒀芯可、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ǜ呗殻⿷ㄍ⿲卯厴I(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guī)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填報了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調劑階段可按規(guī)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10.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應遵循《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guī)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 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4.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及相關注意事項須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準考證打印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后才準予參加考試:
1.普通高校及成人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已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或高職(?疲┊厴I(yè)學歷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持境外學歷(位)證書報考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2024年10月25日前向蘭州財經大學研究生院(yanban@lzufe.edu.cn)提交學歷(學籍)認證PDF或JPG格式電子文檔,文件命名格式為“身份證號碼+姓名”。
七、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初試: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復試:一般在2025年3-4月進行。內容一般由專業(yè)課考試、綜合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水平測試組成(具體復試內容以《蘭州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為準),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復試方式為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
(一)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guī)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招生單位須嚴格審核定向就業(yè)合同,從嚴掌握?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四)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統(tǒng)一體檢。
九、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
(一)學費
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8000元/人/學年;
2.全日制專業(yè)型碩士(農業(yè)碩士除外):8000元/人/學年;
3.農業(yè)碩士:7000元/人/學年;
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會計碩士(MPAcc)、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碩士(MTA):30000元/人/學年。
(二)住宿費
1100元/人/學年。
以上收費標準,若遇政策調整,以最新批復、備案標準執(zhí)行。非全日制專業(yè)不提供住宿。
十、獎助政策
蘭州財經大學建立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李政道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優(yōu)秀學位論文獎勵、高水平科研成果獎勵、“三助一輔”崗位津貼等多方面、多層次的研究生獎助體系。
(一)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主要用以獎勵學習成績優(yōu)異,科研或專業(yè)實踐能力顯著,發(fā)展?jié)摿ν怀龅难芯可,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20000元/年。
(二)國家助學金
全日制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助學金(有固定工資收入除外),每生每年500元的研究經費。
(三)李政道獎學金
根據《李政道獎學金等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甘教助〔2021〕11號)要求,李政道獎學金用于獎勵全省招生計劃內表現優(yōu)異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學業(yè)獎學金
根據《蘭州財經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修訂)》(蘭財大校發(fā)〔2019〕212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被錄取的考生,相對調劑生,按比例優(yōu)先享受第一學年獎學金(一等獎9000元/生,二等獎4000元/生,三等獎2000元/生)。
(五)優(yōu)秀學位論文獎勵
根據《蘭州財經大學校級優(yōu)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及獎勵辦法(修訂)》(蘭財大校發(fā)〔2024〕77號),國家級優(yōu)秀碩士論文,獎勵50000元/生;省部級優(yōu)秀碩士論文,獎勵10000元/生,校級優(yōu)秀碩士論文,獎勵3000元/生。
(六)高水平科研成果獎勵
根據《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獎勵辦法(修訂)》(蘭財大校發(fā)〔2024〕80號),蘭州財經大學在籍的全日制碩士可申請:
1.科研成果獎勵
研究生獨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科研獎勵一、二、三等獎的,每項分別獎勵50000元、40000元和30000元;研究生獨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科研獎勵一、二、三等獎的,每項分別獎勵5000元、4000元和3000元。
2.學術論文獎勵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fā)表在學?蒲胁块T認定的A級期刊,每篇獎勵20000元;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其他導師為第一作者并經本人導師認可)發(fā)表的,每篇獎勵10000元。
(2)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fā)表在學?蒲胁块T認定的B級期刊;或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的學術論文,每篇獎勵10000元;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其他導師為第一作者并經本人導師認可)發(fā)表的,每篇獎勵5000元。
(3)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fā)表在“CSSCI”來源期刊、“CSCD”來源期刊核心庫等學?蒲胁块T認定的C級期刊,或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全文轉載的論文,每篇獎勵5000元;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其他導師為第一作者并經本人導師認可)發(fā)表的,每篇獎勵3000元。
(4)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fā)表在“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CSCD”來源期刊擴展庫等學?蒲胁块T認定的C擴級期刊,或被《新華文摘》以摘要形式轉載的學術論文,每篇獎勵3000元;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其他導師為第一作者并經本人導師認可)發(fā)表的,每篇獎勵1500元。
(七)“三助一輔”崗位津貼
根據《研究生“三助一輔”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蘭財大校發(fā)〔2022〕40號),為進一步發(fā)揮研究生在學校教研、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我校設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學生輔導員崗位,我校所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籍在校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內,均有資格申請,津貼發(fā)放標準為15元/時,每月工作時長不超過40個小時。
具體獎助體系及評定辦法根據國家和學校相關文件執(zhí)行。
十一、就業(yè)
定向培養(yǎng)碩士生畢業(yè)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yè)。非定向碩士生畢業(yè)時采取畢業(yè)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或按照培養(yǎng)合同就業(yè)。
十二、各培養(yǎng)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名稱 |
聯系電話 |
聯系人 |
學院網址 |
統(tǒng)計與數據科學學院 |
0931-4683853 |
宣老師 |
http://statistics.lzufe.edu.cn/ |
經濟學院 |
0931-4696582 |
任老師 |
http://economic.lzufe.edu.cn/index.htm |
會計學院 |
0931-4681931 |
張老師 |
http://account.lzufe.edu.cn/ |
工商管理學院 |
0931-4681877 |
李老師 |
http://ba.lzufe.edu.cn/ |
金融學院 |
0931-4679597 |
張老師 |
http://finance.lzufe.edu.cn/ |
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 |
0931-4683876 |
郭老師 |
http://ieti.lzufe.edu.cn/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0931-8679390 |
姜老師 |
http://marxism.lzufe.edu.cn/ |
法學院 |
0931-4670738 |
段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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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與人工智能學院 |
0931-8654316 |
高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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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與稅務學院 |
0931-8690950 |
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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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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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老師 |
https://pa.lzufe.edu.cn/ |
農林經濟管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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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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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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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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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傳媒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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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變化,按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二)若學校相關政策有變化,按最新政策執(zhí)行。
(三)考生查詢信息可進入學校研究生院招生網頁和各招生學院網頁,我們將及時公布專業(yè)目錄、考試大綱、復試內容、初試和復試情況及相關信息。
招生單位名稱:蘭州財經大學
招生單位代碼:10741
招生單位網址:https://yjsy.lzufe.edu.cn
招生辦公室電話:0931-4670578
郵編:7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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