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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湖北汽車工業(yè)學院 2024-03-26 相關院校:湖北汽車工業(yè)學院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3〕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堅持立德樹人、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嚴格執(zhí)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guī)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教育部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有關要求,特制定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計劃招生、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為核心,注重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的綜合考查;統籌兼顧,促進不同類別研究生教育分類發(fā)展;加強復試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和規(guī)范化建設,保證生源質量,保障招生錄取工作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突發(fā)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負責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審批、招生計劃的分配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負責處理招生復試工作中發(fā)生的問題。各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統籌學院復試工作。嚴格執(zhí)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
2.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落實復試錄取工作所需的人員、設備、場地、經費保障等。
3.各招生學院按照專業(yè)分別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不少于5人,負責組織考生復試。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可邀請行業(yè)企業(yè)專家參加。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4.學校成立督查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的巡視督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平穩(wěn)有序,公平公正。建立“一崗多控,多崗監(jiān)督”的工作機制。
5.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校園安保、標準化考場、輿情應對、校園環(huán)境清理與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復試方式
采用現場復試方式。
四、復試分數線劃定及復試名單確定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普通考生
(1)除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外,其他專業(yè)不低于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總分不低于193分,單科線執(zhí)行2024年國家線。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
按以下復試分數線執(zhí)行:滿分為500分的總分不低于230分;滿分為300分的總分不低于160分。
(二)復試名單確定的依據
1.各學科專業(yè)按考生的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復試名單。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生源充裕的情況下,一志愿復試階段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1.2;調劑復試階段,根據調劑生源實際,可適當加大比例。
2.學科專業(yè)上線生源數量不足招生計劃120%的,一般應安排全部上線生源參加復試。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yè)不接收破格考生復試。
3.學校按照規(guī)定,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后及時通知考生。
五、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2024年4月1日-4月2日。
調劑工作4月8日正式啟動,4月28日前(含)完成所有錄取工作,調劑考生復試時間以我校通知為準。
六、復試安排與要求
(一)資格審查
研究生院聯合各招生學院收取考生材料,并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復試結束后,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材料(有效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須現場提交審核。參加復試考生要簽訂承諾書,承諾提交材料真實性和誠信復試?忌鷳斦J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復試與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相關材料清單如下:
1.準考證。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查學生證;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持境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4.政審表(附件1),用于思想政治考核。應屆生和暫緩就業(yè)考生由畢業(yè)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騎縫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簽署,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簽署。
5.大學學歷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往屆生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6.學歷認證報告或者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7.《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普通高校應屆生),自考生出具相關在讀證明。
8.與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yè)協議》(全日制定向學生和所有非全日制學生,見附件2)。
9.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3)。
其中,各類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應屆畢業(yè)生:1、2、3、4、5、7、9;
往屆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生):1、2、3、4、5、6、9;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包括應屆生和往屆生):還需要提交8。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復試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材料查驗。
(二)提交加分項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如符合復試加分政策項目的考生須在復試名單公布前3天與研招辦聯系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入學后學校再次進行復核。如出現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取消錄取資格。
(三)復試命題和閱卷
由研究生院組織,采取集中命題和閱卷方式。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
各招生學院對復試命題、考試、閱卷與評分工作要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確保公平公正、絕對安全保密、提高選拔質量,科學組織好復試與錄取工作,特別是對復試導師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復試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相應責任,所有復試小組成員、工作人員均需簽訂《保密承諾書》。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肅后果和惡劣影響的,要追責問責。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含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思想政治考核。工程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含工程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工業(yè)工程與管理3個領域,下同)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以筆試方式進行。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忌趶驮嚻陂g不得錄音錄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復試內容?忌绮蛔袷貜驮嚰o律,出現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1.專業(yè)課筆試(占復試成績的30%)
專業(yè)課筆試為滿分100分,90分鐘時長的閉卷考試?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選擇復試筆試科目。
工程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以筆試方式進行,成績占專業(yè)課筆試的40%。
2.綜合素質面試(占復試成績的70%)
滿分為100分,每名考生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包括綜合素質考核和外語聽說能力,具體試題(問題)由面試小組確定。
3.同等學力加試
報考工程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其他專業(yè)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五)復試要求
復試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過程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六)復試費用
免收復試費。
七、調劑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可接收調劑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的考生須滿足我校劃定的該專項計劃的復試分數線。
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范圍等學術要求的,提交校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后執(zhí)行。所有考生調劑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具體調劑專業(yè)和調劑名額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正式公告為準,調劑到我校的考生能否參加復試以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確認信息為準。
八、錄取
(一)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經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二)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其名額在相同學科或專業(yè)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錄取其他考生。
(三)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四)我校非全日制專業(yè)方向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yè)。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yè)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復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復試成績的30%、70%。
1.非工程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專業(yè):
復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70%;
2.工程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專業(yè):
復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60%+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40%)×30%+綜合面試成績×70%;
(六)總成績
復試合格的考生,總成績按照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權重的50%、50%。
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50%+復試成績×50%。
初試折合成績參照同批次、同類型、同專業(yè)考生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
1.非工程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專業(yè)初試折合成績按以下方式: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
2.工程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專業(yè)初試折合成績按以下方式: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
(七)擬錄取名單
分專業(yè)將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擇優(yōu)錄取。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九、復試監(jiān)督和復核
學校將加強對復試過程的監(jiān)督和指導,成立由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研究生院負責人、研究生督導等組成的臨時巡視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在復試過程中,巡視小組將深入各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旁聽面試等措施了解、監(jiān)督復試工作。
學校提供咨詢及申訴渠道,并設立專線(電話與郵箱)負責受理考生咨詢、成績復核、申訴、投訴等事宜,為考生解疑釋惑,并按要求妥善處理。反映情況時要簽署真實姓名,要有具體事實;不簽署真實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719-8241492;監(jiān)督電話:0719-8238793;申訴郵箱:huatyzb@163.com。
十、其他
本辦法適用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湖北汽車工業(yè)學院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6日
附件【附件1:政審表.doc】已下載1014次
附件【附件2:湖北汽車工業(yè)學院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yǎng)協議書.docx】已下載428次
附件【附件3:湖北汽車工業(yè)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已下載8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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