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河南中醫(yī)學院 2010-09-03 相關院校:河南中醫(yī)藥大學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yè)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yǎng)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yǎng)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1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專業(yè)。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guī)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guī)定,遵守保密規(guī)定,按照有關規(guī)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2.現場確認地點
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xù)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guī)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三、考生資格審查
審查考生資格時,發(fā)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發(fā)現可疑學歷證書時,可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fā)放準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四、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西醫(yī)綜合、中醫(yī)綜合。
全國統考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五)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guī)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
(八)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時間另行公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時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3.少數民族地區(qū)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qū)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九)教育部依據碩士生培養(yǎng)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五、調劑
報考我校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之間可相互調劑。其他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六、體檢
考生復試時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七、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yǎng)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將按規(guī)定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對作弊的在職考生由有關部門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yǎng)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yǎng)或自籌經費培養(yǎng)合同辦理。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guī)定辦理。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