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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4-06 相關院校:西藏大學
為確保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fā)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xù)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研究生處、紀委(監(jiān)察室)人員、各招生學院(部)負責人組成。具體工作職責和要求如下:
1.貫徹執(zhí)行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方針、政策;
2.制定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3.統(tǒng)籌和協(xié)調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開展,指導各學院(部)建立復試組織管理機構、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工作制度要求以及培訓方案等相關工作;
4.以紀委(監(jiān)察室)人員為主體成立督查組,全程參與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并進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監(jiān)督。
(二)各學院(部)根據學科(專業(yè))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組,負責組織和協(xié)調本院(部)復試及錄取工作,并對本院(部)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組長由本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并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工作組成員由相關專業(yè)的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等組成。復試考生較多的專業(yè)可成立幾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和成員由本學院(部)復試工作組確定(成員資格同復試工作組的要求),各復試工作組或復試小組成員3-5人。每個復試工作組或復試小組成員配備一名秘書。復試工作組的主要工作職責和要求如下:
1.負責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其進行有關復試原則、政策、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規(guī)范工作行為,同時制定有關本學院(部)復試工作的實施細則;
2.負責制定專業(yè)課面試實施方案、專業(yè)課面試題庫命題和組織工作;
3.負責考生的專業(yè)課面試工作,同一專業(yè)各復試小組試題的難易程度、面(測)試要求和成績評定標準要明確統(tǒng)一,以保證整個面(測)試過程的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如學院(部)條件許可,可對面(測)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
4.負責填寫各類復試表格,成績的核算及復查等。
5.負責專業(yè)課筆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命題、考試的組織和閱卷工作等。
三、復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各學院(部)對準予參加本院(部)復試的所有考生進行考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考生的報考信息,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畢業(yè)證、學位證、政審表、定向(委托)培養(yǎng)協(xié)議書(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需簽訂協(xié)議書)等。所有資格審查材料按要求統(tǒng)一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二)面試
面試由各學院(部)學科(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組完成。各學院(部)復試工作組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面試,確保面試的公平與公正,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要統(tǒng)一,面試過程進行詳細記錄。評分采取復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確定,評分在現場(考生離場后)進行,復試答卷和復試現場記錄等材料不得更改并須妥善保存。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面試內容為: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主要考核包括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及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認識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生活作風,職業(yè)道德等。
2.專業(yè)素質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等。
3.綜合素質能力: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英語聽說能力: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由旅外院協(xié)助配備兩名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的英語教師對考生進行英語聽說能力的考核。具體測試內容、要求、評分標準等由旅外院統(tǒng)一制定并組織實施。
(三)筆試
所有復試考生一律參加一門專業(yè)課筆試,考試時間2小時,總分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涵蓋所報考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2小時,總分100分。筆試的命題、組織考試及閱卷由各學院(部)自行組織。所有考生筆試由各學院(部)于4月20日上午組織考試。復試筆試及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詳見《西藏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校衛(wèi)生所負責統(tǒng)一安排。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身體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其它
各學科復試工作小組秘書認真填寫研究生處統(tǒng)一下發(fā)的《西藏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等各類表格。所有復試材料(復試答卷和復試情況記錄等)報研究生處保存?zhèn)洳椤?/font>
四、復試成績及錄取
(一)復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專業(yè)素質能力、綜合素質能力和英語聽說能力)成績占50%;
(1)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yè)素質能力占40分,綜合素質能力占40分,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占20分。
(3)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
(二)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0.1)+(復試總成績×0.5)。復試考生按專業(yè)和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三)所有復試考生復試筆試成績、復試總成績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其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政治立場有問題及道德品質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期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材料、考試違紀、替考等,不予錄取。
(七)未經復試的考生(包括推免生)不予錄取。
(八)未達到教育部其他要求的,不予錄取。
(九)復試合格考生,經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五、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泄露試題等一切與考試有關的保密事項。各學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紀檢(監(jiān)察室)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研究生處將派出巡查員進行檢查。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及錄取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在網上公布。復試成績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或對外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在招生過程中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信息咨詢及舉報電話號碼:
西藏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電話:(0891)6338411
西藏大學紀委(監(jiān)察室)電話:(0891)6324590
六、日程安排
(一)復試時間
4月18日(周五)全天,各學院(部)對復試生進行資格審查,同時通知考生相關復試、體檢等工作。
4月19日(周六)全天,各學院(部)組織考生進行復試。
4月20日(周日)上午,所有考生復試筆試,各學院(部)負責。
4月20日(周日)下午,同等學力考生進行加試,各學院(部)負責。
4月21日(周一),所有復試考生進行體檢。
(二)復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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