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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6 相關院校:南京師范大學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推進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著力提高錄取選拔質量,推進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學發(fā)展,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辦法。
一、基本原則
1.科學選拔,保證質量。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查,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2.公平公正,操作規(guī)范。加強監(jiān)督機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做到過程公開、政策透明、程序嚴謹、操作規(guī)范。
3.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誠信品行、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客觀準確,評分有據。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和評價方法,復試專業(yè)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在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下,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復試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以及“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和約束機制,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各學院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專業(yè)要求以及相關情況,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報研究生院審定同意后,向考生公布并組織實施。各學院未經研究生院同意,不得擅自向社會和其他機構,以及考生本人發(fā)布或提供有關復試的任何資料和信息。學院黨政一把手是復試錄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學院根據學科和專業(yè)具體情況成立由指導教師組成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制定本專業(yè)考生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要充分發(fā)揮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復試小組專家成員原則上5人以上(保證其中有1名外語聽力和口語較好的教師),設組長1名,具體負責本組復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除專家組成員外每組另設秘書1名,負責復試的記錄工作并協(xié)助安排有關事宜。
3.各學院要制訂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guī)范,加強制度管理。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嚴格保密、紀律等方面的要求,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要保證復試工作的每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
4.學校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進行現場巡視,巡視組成員由校紀委、監(jiān)察和研究生院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各學院的復試工作進行巡視和監(jiān)察。各學院相應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負責對本院的復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
三、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我校各專業(yè)情況確定。
四、復試名單確定
1.復試名單由各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結合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擬定,報學校審核確認后在各學院網站公布。
對合格生源人數不足的專業(yè),可從本校其它相近專業(yè)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或從校外相同或相近專業(yè)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還可依據破格條件在本專業(yè)考生中破格復試。
2.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研究生院負責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通知相關學院。
3.關于破格。
對于初試成績略低于《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破格復試:
<!--[if!supportLists]-->(1)<!--[endif]-->一般為合格生源人數不足的專業(yè)。
<!--[if!supportLists]-->(2)<!--[endif]-->初試成績略低于《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差和在10分之內。
<!--[if!supportLists]-->(3)<!--[endif]-->在科研創(chuàng)新、重大比賽、社會貢獻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全校破格復試錄取人數不超過招生總規(guī)模的3%。
4.關于調劑。
為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我校今年仍繼續(xù)實行雙“985工程”(特指考生的本科畢業(yè)高校和報考高校必須均為“985工程”高校)調劑政策,接收專業(yè)不限,招生計劃單列。
合格生源人數不足的專業(yè),可進行校內、校外調劑復試。校外調劑生僅限雙“985工程”高校的優(yōu)秀考生,管理類聯(lián)考、工程碩士等專業(yè)學位專業(yè)的調劑不受雙“985工程”高校條件限制。
校內、校外調劑考生的要求是:
<!--[if!supportLists]-->(1)<!--[endif]-->初試成績符合一區(qū)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if!supportLists]-->(2)<!--[endif]-->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if!supportLists]-->(3)<!--[endif]-->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if!supportLists]-->(4)<!--[endif]-->調劑原則上應在同一個學科門類內進行。
<!--[if!supportLists]-->(5)<!--[endif]-->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yè)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三個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if!supportLists]-->(6)<!--[endif]-->破格復試考生、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if!supportLists]-->(7)<!--[endif]-->必須是本科畢業(yè)或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參加調劑復試。
調劑申請程序如下:
(1)各學院已同意接收的外校調劑考生(3月25日下午16:00前申請,逾期將關閉調劑系統(tǒng))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調劑志愿。
(2)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各學院通知參加復試,同時通知參加復試的調劑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復試通知。
(3)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4)擬錄取的調劑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待錄取通知。
5.單獨考試的復試名單參照《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
6.復試名單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由各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五、復試程序及內容
1.資格審核
復試資格審核由校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復試資格審核時間:3月31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
(2)復試資格審核地點: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qū)體育中心。
(3)復試資格審核內容:需查驗考生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查驗學生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在入學時查驗)。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攜帶進修過8門或8門以上與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及發(fā)表的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論文原件或廳局以上獎勵證書原件。
單獨考試考生,還須攜帶論文(或業(yè)務骨干證明)、兩名專家推薦信、同意定向就業(yè)本單位的證明。
復試資格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在考生準考證或復試通知書上加蓋“資格審核合格專用章”,考生憑加蓋“資格審核合格專用章”的準考證或復試通知書,及其它有效證件到相關學院報到。未經資格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2.專業(yè)課筆試
專業(yè)課筆試于4月1-2日進行,由各學院統(tǒng)一組織安排,具體時間、地點由學院確定,請考生注意各學院的相關通知。專業(yè)課筆試時間3小時,滿分150分。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的命題及考試由各學院組織,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四個專業(yè)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三個專業(yè)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
3.面試(含專業(yè)面試及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面試是為了了解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了解考生的思維能力、反應速度、治學態(tài)度、專業(yè)技能、個人志趣與特點,是否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等。面試按各專業(yè)復試小組制定的復試內容和形式進行。復試小組成員根據本專業(yè)復試辦法和評分標準,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當場獨立地給每位考生打出專業(yè)面試成績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以復試小組成員給定成績的平均值作為考生的專業(yè)面試成績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及外語聽力、口語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4.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條件許可的學科(專業(yè))可單獨組織進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工作,主要測試考生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己藘热莺头绞接筛鲗W科(專業(yè))自定。具體專業(yè)請見附件2。
5.思想品德考核
在復試中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6.復試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凡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均需參加體檢,體檢工作由學校校醫(yī)院組織,具體安排如下:
(1)體檢時間:
3月31日,8:00—16:45(中午不休息);
4月1-2日,9:00—15:00(中午不休息)。
(2)體檢地點: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qū)校醫(yī)院。
(3)注意事項:體檢不需要空腹,吃飯不影響抽血結果,建議飯后體檢,避免發(fā)生低血糖暈倒。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體檢時間的學院或考生可提前與南京師范大學校醫(yī)院保健科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5-85891779。
7.復試費用
復試考生須分別繳納復試費80元、體檢費20元,考生在復試期間的食宿費、交通費等其它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成績計算
考生復試后的最終成績采用綜合計分法,滿分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1.復試中無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學科(專業(yè)或方向):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100/初試滿分)×60%+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滿分150分)/1.5×20%+專業(yè)面試成績(總分100分)×15%+外語聽力、口語成績(滿分100分)×5%
2.復試中有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學科(專業(yè)或方向):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100/初試滿分)×50%+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滿分150分)/1.5×20%+實踐考核成績(總分100分)×15%+專業(yè)面試成績(總分100分)×10%+外語聽力、口語成績(滿分100分)×5%
七、錄取工作
各學院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提出各專業(yè)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各學院網站公布。
1.擬錄取基本要求
(1)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須不低于70分。
(2)復試專業(yè)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
(3)復試有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學科(專業(yè)),其實踐考核成績不低于60分。
(4)復試外語聽力、口語成績不低于50分。
(5)未確認待錄取的調劑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
(6)單獨考試、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的擬錄取考生一律按定向就業(yè)方式錄取。
2.調檔政審與簽定協(xié)議
對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需提供政審意見,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擬錄取考生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擬錄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還須所在單位提供人事檔案(往屆畢業(yè)生預計5月中旬調檔,應屆畢業(yè)生可推遲到畢業(yè)后調檔)。擬錄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要簽定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完善錄取手續(xù)。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如有部分考生通訊地址變更,考生應在復試期間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內申請更改(用于考生接收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調檔函、錄取通知書等)。
3.錄取通知書發(fā)放
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同意并備案后,我校將在6月中旬發(fā)放錄取通知書。錄取手續(xù)不完備者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八、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各學院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2013〕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通知要求,嚴格執(zhí)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開辟專欄,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并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各學院對于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九、其他
1.復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責任心強,工作嚴謹、作風正派,當年無直系親屬報考與本人復試工作范圍相關的學科、專業(yè)。
2.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人員,及時發(fā)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十、復試名單查詢及打印相關材料
考生可到各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查詢復試名單,并打印相關復試材料(復試資格審核流程表、復試通知書、復試體檢表)。
2014年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日程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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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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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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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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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通知復試考生參加資格審核和復試。考生自行在網上打印復試資格審核流程表、復試通知書、復試體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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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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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9: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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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仙林校區(qū)體育中心接受復試資格審核、繳納復試費,對于審核合格的考生,在其準考證或復試通知書上加蓋 “資格審核合格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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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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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相關學院報到,查看學院復試筆試、面試等安排(具體時間、地點及筆試具體考場安排等信息由學院公布或通知,考生務必及時關注)。
學院核對考生身份(復試每個環(huán)節(jié)均須同時驗身份證、準考證、復試通知書)及資格審核是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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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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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8:00-16:45)
4月 1-2日
(9:00-15:00)
中午均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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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行在招生系統(tǒng)中打印體檢表,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仙林校區(qū)校醫(yī)院繳納體檢費,參加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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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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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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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準考證、復試通知書)參加復試筆試科目考試,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還須參加加試。
各學院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組織考生面試,外語聽力、口語等考核,部分專業(yè)的考生參加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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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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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實踐(實驗)考核專業(yè)
學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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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專業(yè)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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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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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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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401教育技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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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4現代教育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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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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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1無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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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2分析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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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3有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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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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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5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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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4應用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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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6化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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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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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1植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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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2動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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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3生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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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4水生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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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5微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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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8發(fā)育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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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9細胞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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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0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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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Z1生物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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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00生態(tài)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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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01水產養(yǎng)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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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8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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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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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專業(yè)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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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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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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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401教育技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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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4現代教育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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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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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1無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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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2分析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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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3有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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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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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5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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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4應用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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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6化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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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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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1植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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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2動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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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3生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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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4水生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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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5微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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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8發(fā)育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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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9細胞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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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0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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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Z1生物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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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00生態(tài)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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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01水產養(yǎng)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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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8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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