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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網 2023-03-30 相關院校:華南理工大學
一、復試分數線及招生計劃
專業(yè)名稱 |
學院分數線 (單科執(zhí)行學校線) |
統(tǒng)考招生 計劃數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總分 310 分 |
19 |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按學校公布名單執(zhí)行。
2.對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學院可對招生計劃予以微調。
二、復試前準備
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忌鷦毡卦趤硇蟮角巴瓿蓮驮嚋蕚涔ぷ。
1.復試名單、復試要求、注意事項等請查看學院主頁-研究生招生-通知公告(http://www2.scut.edu.cn/bmse/tzgg/list.htm)。
2.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及時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 和現實表現復審表,根據系統(tǒng)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yè)證等資格審
查材料掃描件,并根據復試通知要求做好復試前相關準備工作。
3.考生須密切留意學校及學院發(fā)布的相關信息,保持各類聯絡方式暢通。
三、現場報到及資格審查
1.時間: 2023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5:00-17:00
2.地點:廣州市番禺區(qū)興業(yè)大道東 777 號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國際校區(qū) C1b-323
3.資格審查:審查符合條件者,方能參加復試。
(1)考生須憑復試通知書進行資格審查。
(2)應屆生須持學生證、二代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原件及現實表現復審表。
(3)往屆生須持有畢業(yè)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單位紅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及現實表現復審表。
4.領取復試流程表
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四、復試
1.復試流程
(1)專業(yè)課筆試: 3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F3 樓 a 棟 301 教室,請考 生務必提前 10 分鐘到達考試地點,根據考試安排憑本人身份證及復試通知書參加筆試。
(2)面試: 3 月 23 日 14:0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復試通知書在 C2 樓 a 棟 201 室查看面試分組,根據分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間考生不得中途 離開,通訊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組內考生面試順序將現場抽取,請考生及時 到場。面試期間,考生根據現場工作人員指引,依次到達面試考場,等待面試 正式開始。面試結束后,攜帶本人全部物品,離開考試區(qū)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2.復試內容
(1)專業(yè)課考核(100 分)
根據 2023 年碩士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00 分)
時間 5 分鐘?谡Z測試題由考生抽簽作答,評委和考生進行口語交流,根據考生表現綜合獨立評分。本項測試與綜合素質與專業(yè)知識考核同時進行。
(3)綜合素質與專業(yè)知識考核(100 分)
時間 15 分鐘。考生準備 5 分鐘以內 PPT,匯報內容包含個人簡介、學習工 作經歷、各類獲獎情況、畢業(yè)論文選題及摘要、科研實踐經歷和成果(重點介 紹)等。匯報完畢后評委提問,根據考生表現綜合評分。其中,綜合素質主要
考察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社會責任感和進取精神、社會實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團隊協(xié)作精神、舉止禮儀等人文素養(yǎng)、興趣特 長及職業(yè)規(guī)劃等。專業(yè)知識主要考查考生知識結構、專業(yè)基礎、科研潛質、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
五、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專業(yè)課考核成績×30%+綜合素質與專業(yè)知識考核成績×6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5(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六、成績公布、師生雙向選擇
1.3 月 25 日起,考生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查詢本人復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忌鷮Ρ救顺煽內缬挟愖h,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
2.3 月 26 日起,導師招生計劃及導師聯系方式將在學院網站公布,成績排 名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的考生自行聯系導師,進行師生雙向選擇。確定導師的考 生請將經接收導師簽字確認的師生雙選表交到教務員老師處, 擬錄取全日制考生同時領取體檢表(帶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張)。
3.3 月 26 日上午 10:00-11:30,考生憑體檢表到校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完 成后考生將加蓋醫(yī)院公章的復試流程表交廣州國際校區(qū) C1 樓 b323 房間翁老師。 不參加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若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4.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 3 個工作日。
七、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進行。
2.按專業(yè)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中的綜合素質與專業(yè)知識面試成績、專業(yè)課考核成績依次排序確定),
依據招生計劃數順次擬錄取。
3.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按要求簽訂“協(xié)議書 ”。未簽訂協(xié)議書的,不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5.擬錄取考生若放棄報考專業(yè)的錄取,申請調劑其他專業(yè),須按照調劑復試要求進行,不得直接錄取到調劑專業(yè)。
八、調劑
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生物醫(yī)學工程專業(yè)將接收調劑,最終以后續(xù)發(fā)布的
我院調劑方案為準。
九、咨詢及申訴
1.咨詢電話: 020-81181698
2.考生如對復試工作有異議,可通過以下途徑反饋:
學院紀委: 020-81181697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0-87113401
學校紀委: 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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