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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網 2023-03-30 相關院校:華南理工大學
一、復試分數線及招生計劃
專業(yè)名稱 |
學院分數線 (單科執(zhí)行學校線) |
統考招生計劃數 |
100100 基礎醫(yī)學 |
315 |
63 |
100200 臨床醫(yī)學 |
315 |
76 |
105100 臨床醫(yī)學 |
315 |
39 |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按學校公布名單執(zhí)行。
2.對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學院可對招生計劃予以微調。
二、復試前準備
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忌鷦毡卦趤硇蟮角巴瓿蓮驮嚋蕚涔ぷ。
1.復試名單、復試要求、注意事項等請查看學院主頁研究生招生信息通知
(http://www2.scut.edu.cn/med/8796/list.htm)。
2.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及時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 和現實表現復審表,根據系統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yè)證等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并根據復試通知要求做好復試前相關準備工作。
3.考生須密切留意學校及學院發(fā)布的相關信息,保持各類聯絡方式暢通。
三、現場報到及資格審查
1.時 間: 2023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30-11:00
2.地 點:廣州市番禺區(qū)華南理工大學大學城校區(qū) B2 樓 101 室
3.資格審查:審查符合條件者,方能參加復試。
(1)考生須憑復試通知書進行資格審查。
(2)應屆生須持學生證、二代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原件及現實表現復審表。
(3)往屆生須持有畢業(yè)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單位紅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及現實表現復審表。
4.領取復試流程表
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四、復試
1.復試流程
(1)專業(yè)課筆試: 3 月 27 日下午 14:30-16:30,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 務必提前 10 分鐘到達考試地點,根據考試安排憑本人身份證及復試通知書參加筆試。
(2)面試: 3 月 28 日上午 9:0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復試通知書在 B2- 101 查看面試分組,根據分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間考生不得中途離開, 通訊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組內考生面試順序將現場抽取,請考生及時到場。 面試期間,考生根據現場工作人員指引,依次到達面試考場,等待面試正式開始。面試結束后,攜帶本人全部物品,離開考試區(qū)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2.復試內容
(1)專業(yè)課考核(100 分)
根據 2023 年碩士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00 分)
時間 5 分鐘。口語測試題由考生抽簽作答,評委和考生進行口語交流,根據考生表現綜合獨立評分。本項測試與綜合素質與專業(yè)知識考核同時進行。
(3)綜合素質與專業(yè)知識考核(100 分)
時間 15 分鐘?忌鷾蕚 5 分鐘以內 PPT,匯報內容包含個人簡介、學習工 作經歷、各類獲獎情況、畢業(yè)論文選題及摘要、科研實踐經歷和成果等。匯報 完畢后考生現場抽取綜合面試試題進行作答,此后評委和考生進行現場問答交流,評委根據考生表現綜合獨立評分。
五、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專業(yè)課考核成績×30%+綜合素質與專業(yè)知識考核成績×6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5(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六、成績公布、師生雙向選擇
1.3 月 29 日起,考生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本人復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忌鷮Ρ救顺煽內缬挟愖h,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
2.3 月 30 日上午 10 點,召開師生見面會。導師招生計劃及導師聯系方式 將在學院網站公布,成績排名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的考生自行聯系導師,進行師 生雙向選擇。確定導師的考生請將經接收導師簽字確認的師生雙選表交到教務員老師處, 擬錄取全日制考生同時領取體檢表(帶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張)。
3.3 月 30 日下午 15:00-16:30,考生憑體檢表到校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完 成后考生將加蓋醫(yī)院公章的復試流程表交 B2 樓 225 室王老師。不參加體檢或 者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若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4.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 3 個工作日。
七、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進行。
2.按專業(yè)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中的綜合素質與專業(yè)知識面試成績、專業(yè)課考核成績依次排序確定),依據招生計劃數順次擬錄取。
3.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按要求簽訂“協議書 ”。未簽訂協議書的,不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5.擬錄取考生若放棄報考專業(yè)的錄取,申請調劑其他專業(yè),須按照調劑復試要求進行,不得直接錄取到調劑專業(yè)。
八、調劑
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 100100 基礎醫(yī)學、 100200 臨床醫(yī)學將接收調劑。
最終以后續(xù)發(fā)布的我院調劑方案為準。
九、咨詢及申訴
1.咨詢電話: 020-39380270
2.考生如對復試工作有異議,可通過以下途徑反饋:
學院紀委: 020-39381166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0-87113401
學校紀委: 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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