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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6 相關院校:蘭州財經大學
為做好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甘肅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fā)〔2014〕7號)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將繼續(xù)貫徹執(zhí)行“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決策處置重大問題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總體方案,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各學院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匯總擬錄取材料;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復試工作,受理考生申述。
二、復試內容及形式
(一)復試內容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外語聽力和口語;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等。
(2)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對于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原則和要求進行。對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要把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的誠信要求。
(二)復試形式
1、專業(yè)課筆試(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yè)本科階段的兩門主干課程);2、綜合素質面試;3、英語口語聽力水平測試;4、體檢。
三、復試時間
由于今年調劑數量較大,為了完成招生計劃,避免好的生源流失,保證生源質量,復試時間定于4月5-6日進行。
四、復試地點
專業(yè)課筆試考場設在段家灘校區(qū)藝術教學樓A幢5-7樓;綜合素質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水平測試考場設在藝術教學樓A幢2-7樓和信息工程教學樓2樓。
五、復試規(guī)則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會計碩士(Mpacc)復試考生執(zhí)行學校自劃線,復試分數線為總分176,單科成績達到國家B區(qū)分數線(英語36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72),其他各專業(yè)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按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B區(qū)分數線要求執(zhí)行。符合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線上考生執(zhí)行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B區(qū)分數線。
(二)凡符合《蘭州商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基本要求》的線下考生,要按照規(guī)定時間向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破格復試書面申請,經審查通過并公示后上報省招辦審批,批準后方可參加復試。
(三)各專業(yè)實行差額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數原則上為招生規(guī)模的120%。不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不予錄取。
(四)專業(yè)課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3小時,試題滿分為100分。
(五)在綜合素質面試、英語口語聽力測試中,每位考生測試時間均應不少于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一律采取閉卷筆試的形式。每科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為100分。
(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地點為甘肅省第三人民醫(y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初試與復試成績權重
根據教育部錄取數據庫上報要求,我?忌浫〕煽儗嵭邪俜种。錄取時初試與復試成績權重為: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5(管理類專業(yè)學位除以3)×70﹪+復試成績×30﹪
其中,復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5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0﹪+英語測試成績×20﹪
(九)錄取規(guī)則
錄取名單以上述成績的排序結果為依據。排序分兩類,第一類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第二類是調劑考生排序。錄取時,第一類考生優(yōu)先錄取。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英語測試成績<60分者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參加排序,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擬錄取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和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調劑規(guī)則
1、參加全國研究生入學統(tǒng)一考試,單科成績、總分均在國家B區(qū)分數線以上。
2、報考專業(yè)和畢業(yè)專業(yè)與我校招生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3、考生所考外語為英語,統(tǒng)考數學應與我校招生專業(yè)目錄一致。業(yè)務課1為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的考生也可調劑我校經濟類專業(yè),但復試時要加試高等數學。
4、學校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綜合考慮考生畢業(yè)院校、畢業(yè)專業(yè)、學歷層次等各方面情況,擇優(yōu)調劑。畢業(yè)于國家“985工程”大學、教育部直屬高校和“211工程”大學的相同專業(yè)全日制本科考生(自考和成人高考等除外),優(yōu)先接收調劑。
5、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七、復試注意事項
1、考生復試時應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初試準考證、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校應屆生),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應屆生),請將以上證件(除照片外)按順序復印到A4紙上交報到處。未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考生,不予復試。(學籍學歷驗證或認證辦法見附件1)
2、所有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交《政治審查表》(見附件2)、個人陳述(見附件3)、大學成績單。其中,政審不合格或者無政審表者,一律不準予復試(該表由考生所在單位黨委或人事部門填寫;未落實單位的考生由檔案所在單位填寫;應屆生由就讀學校黨委(或分黨委)組織部門填寫);個人陳述和成績單交予各二級學院,以供面試時參考。
3、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需提交《報考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上線考生在復試報到時必須遞交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縣級以上民族事務委員會出具的“民族成份證明”和單位定向培養(yǎng)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在職考生還需出具本單位工作證明。
4、、考生須繳納80元復試費(繳費地點信息工程教學樓一樓左側106室),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5、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本科結業(yè)、成人應屆本科生)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
6、未按規(guī)定日期報到或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7、錄取。我校錄取堅持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并重,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未參加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一律不予錄取。任何時候一經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發(fā)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8、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現場巡視或現場監(jiān)察。學校也將實行復議制度,受理考生投訴(投訴電話:0931-4670578、5252132;投訴郵箱:yanban@lzcc.edu.cn),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將責成有關部門進行復議。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
1、考生可乘110、143、138、75、106等各路公交車到蘭州商學院下車。亦可從火車站打車12元左右到校。
2、參加復試考生往返路費及食宿費自理,自行安排食宿。校內有招待所,由考生自行聯系。
附件:
1、研究生招生考生學歷驗證或認證辦法點擊下載
2、政治審查表點擊下載
3、個人陳述點擊下載
4、蘭州商學院段家灘校區(qū)示意圖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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