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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6-23 相關院校:福建師范大學
一、報到
(一)報到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2013年9月初(具體報到時間將于近期在我院網頁公布)。
報到地點:
旗山校區(qū)(經濟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法學院、教育學院、體育科學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傳播學院、軟件學院、旅游學院、應用科技學院等12個單位新生接待處。)
倉山校區(qū)(公共管理學院、文學院、外國語學院、社會歷史學院、數(shù)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物理與能源學院、光電與信息工程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地理科學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海外教育學院、閩臺區(qū)域研究中心等14個單位新生接待處。)
中共福建省委黨校(中共福建省委黨校研究生新生接待處)
(二)報到程序
新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到各學院新生接待處報到,繳納住宿費和學費,核對《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以報考時的信息為準),上交有關材料。
具體報到程序將于8月25日后在我院網頁公布。
(三)報到要求
1.往屆、應屆、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攜帶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推薦免試生須同時攜帶學士學位證書,下同),專科畢業(yè)生須攜帶?飘厴I(yè)證書原件(發(fā)證日期至2013年9月1日,須滿2年)。對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未獲得學士學位的推薦免試生,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2.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新生德、智、體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3.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及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須與《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須持有發(fā)證機關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辦理報到手續(xù)。因故不能在報到時出示畢業(yè)證書原件者,須出具畢業(yè)學校的書面證明(蓋校章),否則不予辦理報到手續(xù)。
4.新生須在規(guī)定日期來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持原單位書面證明,并于報到前向我院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5.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jié)惡劣的,移送有關部門查究。
二、報到時應向學院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材料
1.《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2.黨、團關系介紹信(按以下“注意事項”第1條辦理);3.戶口遷移證(按以下“注意事項”第2條辦理);4.工資關系(按以下“注意事項”第3條辦理);5.相片10張(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半身);6.身份證復印件;7.《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入學前婚(育)狀況申報表》(點擊下載,咨詢電話:0591-83420013)。
已參加全國大學生外國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相關要求者(具體要求參見我院網頁《福建師范大學關于印發(fā)改革全日制碩士生外國語公共學位課程教學與考核要求的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應帶好相關證書或成績通知單,在報到時統(tǒng)一上交所在學院,經審核符合要求者,外語課程可申請免修。
(二)注意事項
1.人事檔案未轉入我校者不轉黨、團關系。省外新生的黨團關系介紹信遷往“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組織部”,本省新生直接遷入“福建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團員不開介紹信,直接在團員證上蓋章。
2.凡福建省內生源的新生(以高考時的戶籍為準,下同)一律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福建省外生源的新生根據(jù)個人意愿決定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如需辦理者,報到時應攜帶個人戶口遷移證,按下圖所示方式辦理戶口遷移。遷移證不得涂改,如涂改必須在涂改處加蓋所在派出所戶口專用章。遷移戶口時間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咨詢電話:22867212。
3.國家計劃內定向碩士生、委托培養(yǎng)碩士生、有工作單位的自籌經費碩士生、與服務所在地教育局續(xù)約的2010年農村教育碩士生不享受研究生普通獎學金,不轉工資關系。
錄取類別為國家計劃內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需要提交工資關系。
其他新生的工資關系須在報到時上交,經審核合格后可享受研究生普通獎學金;遲交者(超過9月30日),普通獎學金推遲一學期發(fā)放;未交工資關系者,不能享受普通獎學金。
入學前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有人事管理權的國有企業(yè)工作以及人事檔案寄存在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的,須提交以下兩項證明:①原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人事部門”,其中,中學的人事部門為教育局,下同)出具的工資基金核減單(介紹信);②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或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證明(所有證明均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下同),或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入學前在其它單位工作的,須提交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入學前為待就業(yè)的,須提交原人事檔案寄存部門(或戶口所在街道、村委會)出具的待就業(yè)證明。
(咨詢電話:0591-83459179岳老師)
三、住宿安排
在倉山校區(qū)報到的碩士生,如果家庭所在地在倉山區(qū)、臺江區(qū)者,不安排校內住宿(入學后確有困難,在學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再申請);公共管理碩士新生不安排校內住宿。其他新生如需在校內住宿的須提交住宿申請,經審核后安排住宿。未提交申請或逾期提交或審核不通過者,不予安排校內住宿。
住宿費:750元/年—1200元/年(根據(jù)不同校區(qū)和宿舍樓確定)。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具體住宿地點、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請咨詢各學院研究生秘書。
四、收費標準
(一)學費
學費標準:根據(jù)閩價費〔2010〕343號文件,工商管理碩士的學費為45000元(全程),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的學費為39000元(全程),其他委托培養(yǎng)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18000元(全程)。學費可分學年繳交,也可在報到時一次性繳交。錄取類別為國家計劃內定向和非定向的研究生不需要繳交學費。
(二)教材費:由研究生在購買教材時直接支付。
五、其他
(一)報到時所填有關表格上的學號、姓名、專業(yè)名稱等須與《錄取通知書》上的信息一致。
(二)其他事宜請關注我院網頁或與我院聯(lián)系
我院網址:http://yjsy.fjnu.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大學城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qū)研究生院,郵編:350117。
聯(lián)系電話:0591-22867434,電子郵箱:yzb@fjnu.edu.cn。
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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