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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中科院福建物構所 2010-08-06 相關院校:中科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歡迎國內各大學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試攻讀我所碩士學位研究生。我所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yè)(凝聚態(tài)物理、物理化學、無機化學、有機化學、材料物理與化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材料工程)均可接收推免生。凡具備申請條件者可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申請。
一、申請條件
凡在教育部下達推薦免試生指標的高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均可申請。申請者應具備如下條件:
1.有為科學事業(yè)獻身的精神,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2.必須是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且所在學校必須是教育部規(guī)定的具有當年免試生推薦資格的高校。
3.學生應獲得其所在高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母校推薦免試生名額。
4.申請人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yōu)異,在學期間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在校期間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5.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二、申請材料
申請者應我向所提交如下材料(要求所提供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張):
(一)必須提供材料
1.。ㄗ灾螀^(qū)、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蓋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可復試合格后在提交);
2.《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推薦免試生申請系統(tǒng)”中填寫、打。
3.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
4.個人簡歷及專業(yè)學習情況介紹;
5.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英語等級、TOEFL或GRE等);
6.身份證復印件。
(二)自愿提供材料
1.《申請推薦免試攻讀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碩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由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推薦,推薦書需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2.在公開發(fā)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或其它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3.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4.對申請有參考價值的其他材料。
三、接收程序
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程序如下:
(一)網(wǎng)上提交申請
推薦免試申請人登錄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網(wǎng)(http://admission.gucas.ac.cn),使用《推薦申請》系統(tǒng)(以下簡稱申請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申請。 網(wǎng)上提交申請的截至時間為:2010年10月23日。
(二)打印申請表、提交材料
申請人查閱招生簡章及招生目錄并直接與我所聯(lián)系,確定申請專業(yè)及方向,在“推薦申請系統(tǒng)”中打印申請表并申請人簽字,按規(guī)定日期10月25日前將全部申請材料直接寄送到我所研究生部。
(三)初審
我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通過者,將在《申請系統(tǒng)》中公布。申請人需按照我所公布的復試時間地點到我所參加復試(包括:專業(yè)及綜合素質面試、英語口語聽力測試及體檢),一般時間安排在9月底、10月10日左右兩次,如對復試時間有特殊要求可與我所盡早溝通。
(四)考核和體檢
1.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yè)知識和外語水平等考核,考核以面試為主進行。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品德、人生觀、價值觀、工作學習態(tài)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況。
3.專業(yè)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等,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chuàng)造性。
4.外語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聽、說能力及語言運用能力。
5.體檢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五)錄取
1.所招生領導小組對考核和體檢結果進行審議,確定接收名單。對向通過復試考核及體檢合格者發(fā)給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學生到其所在學校領取推薦免試生校驗碼并進行網(wǎng)上報名,填寫“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報考第一志愿單位必須是我所), 并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報考點予以現(xiàn)場確認,報名結束后將有關材料寄至我所研究生部。
3.在統(tǒng)考生復試期間,推免生須向接收單位提交政審表、推免生階段考核表,培養(yǎng)單位核查無誤后,與統(tǒng)考生一起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四、其他
1.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表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對已發(fā)接收函的推薦免試生,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碩士生錄取資格:
(1)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畢業(yè)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績;
(3)畢業(yè)時未獲得學士學位;
(4)政審不合格;
(5)有違紀(法)違規(guī)行為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3.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碩士生入學全國統(tǒng)一考試。
聯(lián)系人:張婧
聯(lián)系電話:0591-83716824
傳真:0591-83714946
E-mail: yjs@fjirsm.ac.cn
聯(lián)系地址:福州市楊橋西路155號 研究生部
郵政編碼: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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