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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內蒙古民族大學研究生院 2019-03-24 相關院校:內蒙古民族大學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高質量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保證質量,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與公正,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以及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做好我區(qū)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內教招考研〔2019〕1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由黨政一把手負責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統(tǒng)一領導復試工作,制定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培訓復試工作人員,指導本單位的招生復試工作。各學科成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由副高以上職稱人員組成,設記錄員一名(記錄員不列入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要在復試前召開會議,明確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力、責任和紀律。
(三)MPA專業(yè)學位碩士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復試,面試中外校評委不少于復試小組評委人數的50%。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各復試小組要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標準;要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guī)范導師工作行為。
(二)命制復試試題
各復試小組要遵照《內蒙古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基本規(guī)范》(校研發(fā)〔2019〕8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命制復試試題。復試試題包括專業(yè)課筆試、面試以及同等學力加試試題三部分。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為國家機密材料。
(三)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差額復試比例的第一志愿考生、符合我校調劑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將列入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前在研究生處網站公布。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按照120%左右掌握。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的復試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8〕65號)文件規(guī)定,將按初試成績排序等額復試。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劃定同樣的復試分數線,執(zhí)行相同的錄取政策和標準。
(六)相關加分政策
根據國家政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忌柙趶驮嚽疤峁┘臃猪椖孔C書,研招辦及有關學院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同時滿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選擇最高一項加分。
(七)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報到時,學院須對考生的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xiàn)場確認截止日期即2018年11月10日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者在有效期內的電子注冊備案表)、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嚴格審查,確認復試資格。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后對不符合復試條件者不予復試。
(八)調劑
1.調劑考生必須仔細閱讀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專業(yè)目錄備注上的要求,確保滿足其各項要求。
2.調劑考生要仔細閱讀我校調劑專業(yè)設置及要求,不符合條件者將不予調劑。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將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名單。
4.所有調劑專業(yè),我校優(yōu)先考慮本單位第一志愿考生。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5.調劑將主要參照考生的專業(yè)背景、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考生科研成果和專業(yè)技能資格。
6.調劑考生同時填報多個調劑志愿,經聯(lián)系確認后不來我校參加復試的,視主動放棄復試資格,我校將另行調劑其他考生。
7.調劑系統(tǒng)將在3月20日20:00開通,調劑系統(tǒng)首次連續(xù)開通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設定為24小時。
8.首次公布的調劑計劃,如因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報到情況、調劑考生報到情況,以及復試后不合格等不確定因素產生缺額的,后期將會再次調劑,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網站。
9.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實施監(jiān)督,設立舉報電話,確保復試工作安全、平穩(wěn)進行。
四、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一)外國語筆試:學校統(tǒng)一組織實施。外國語筆試命題、制卷、評卷采取全封閉管理,考試在標準化考場進行,全程監(jiān)控,留存錄像。外國語筆試設定復試合格分數線,成績不夠線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外國語筆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30分,滿分為100分。
(二)專業(yè)課筆試:學校統(tǒng)一組織實施,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具體實施,專業(yè)課筆試(一般覆蓋二門課程)考察考生掌握本專業(yè)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的程度。
專業(yè)課筆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30分,滿分為100分。
(三)綜合面試:學校統(tǒng)一組織,學院具體實施。一般考察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能力;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特殊才藝等。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在綜合面試中進行。
綜合面試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50分,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綜合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成績不夠線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綜合面試全程錄像、錄音,影像及錄音資料要保留三年。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考試:學校統(tǒng)一組織,學院具體實施。加試課程兩門,形式一律采取筆試,試題內容及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復試內容相同,每門課考試時間1小時30分,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考生專業(yè)課復試試卷以及綜合面試評分表在復試結束后交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及相關事項
(一)外國語筆試、綜合面試、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有任何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式成績和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外國語筆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250]×40
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初試總分÷500)×60+復試成績
公共管理碩士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初試總分÷300)×60+復試成績
六、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如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異議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過書面形式向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訴,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由研究生招生領導辦公室會同相關學院作出相應的處理。
(二)復試期間考試違紀者,不予錄取。
(三)考生患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列出的高校招生不予以錄取的疾病,學校不予錄取。
(四)復試試題及答案在啟用前均系機密材料,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有關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如泄露機密材料,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復試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三代近親屬關系參加復試的教師,應主動回避,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六)校紀檢部門實施監(jiān)督,對復試工作進行巡視,全面、有效地監(jiān)督復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
咨詢電話:0475-8313508
投訴舉報電話:0475-8313457
(七)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內蒙古民族大學研究生處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志彧陳永勝
副組長:巴根那(常務)任軍修長百莫日根巴圖
成員:許良王泰楊恒山裴志利畢兆明于東新彭紅梅
招生工作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許良
副主任:畢兆明
成員:郝建輝高愛軍劉丕勇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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