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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中國考研網(wǎng) 2012-08-03 相關院校:華僑大學
一、報到時間及地點:
1.報到時間:2012年9月8日。
新生必須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華僑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注冊聯(lián))報道,此外,應屆本科生須同時出具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須同時出具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方可報道。
新生因故不能按時報到,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于9月4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報到地點(以錄取通知書的報道地點為準):
●在泉州校區(qū)報到的學院(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城華北路269號):
公共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法學院、J.M教育中心、文學院、數(shù)學科學學院、土木工程學院(部分)、經(jīng)濟與金融學院、工商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旅游學院、外國語學院、分子藥物研究院等。
●在廈門校區(qū)報到的學院(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集美大道668號):
華文學院、土木工程學院(部分)、建筑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化工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機電及自動化學院、數(shù)量經(jīng)濟研究院、哲學與社會發(fā)展學院、華僑華人研究院等。
特別注意:土木工程學院大多數(shù)新生在泉州校區(qū)報道,少部分新生在廈門校區(qū)報道,具體報道地點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二、2012級研究生每年應繳納費用和繳納辦法:
1.學費等收費標準(以當年主管部門審批為準),每學年9月份繳交當年學費。
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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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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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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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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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校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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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校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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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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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或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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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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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雙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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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雙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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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培或自籌經(jīng)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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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費24000
(分三年繳交,每年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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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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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或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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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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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四人間)
(注:碩士研究生若安排雙人間,按照博士研究生標準收取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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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培或自籌經(jīng)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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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費18000
(分三年繳交,每年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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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學位
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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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或定向
|
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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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培
或
自籌
經(jīng)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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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建筑學碩士、金融碩士、工程碩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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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6000
按學制計算總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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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碩士(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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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費42000
(分三年繳交,每年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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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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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碩士(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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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費39000
(分三年繳交,每年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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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碩士(M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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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費33000
(分三年繳交,每年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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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碩士新生代辦費約為450-800元不等(代辦費詳細清單待入學報到注冊時告知)。
2.費用繳納辦法:
學校統(tǒng)一為碩士新生辦理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博士新生到校后自行選擇辦理),銀行卡隨同錄取通知書寄出。新生可到當?shù)刂袊y行的任何一個網(wǎng)點將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生活費等款項存入學校統(tǒng)一辦理的借記卡里;當?shù)貨]有中國銀行的新生,可將所需費用采取匯款方式,從當?shù)仄渌y行匯入學校統(tǒng)一辦理的借記卡里(詳見新生入學繳費須知),保存“匯款人回單”(以便查對)。
所有新生應在報到前15天辦理好存匯款, 學校將在9月初辦理學費、住宿費及代辦費等扣款。
三、黨團組織關系:
在入學報到時,須持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及時接轉組織關系。福建省外的新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由學生所在地縣級以上黨組織部門開具,抬頭填寫“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接受單位填寫“華僑大學黨委組織部”;福建省內新生黨員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由學生所在地縣級以上黨組織或單位黨委組織部開具,抬頭及接受單位都填寫“華僑大學黨委組織部”。
團員應憑團員證遷移團組織關系,并攜帶團員檔案。
四、戶籍事宜:(關于省內、省外生源的界定,如有疑問可與華大派出所咨詢,廈門校區(qū)的學生:0592-6161675,泉州校區(qū)的學生:0595-22693674)
1.福建省內生源一律不辦理戶口遷移。
2.福建省外生源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
A.在廈門校區(qū)報道的新生(以錄取通知書的報道地點為準),擬將戶口遷移到學校的,應到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遷移地址為: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集美大道668號。
B.在泉州校區(qū)報道的新生(以錄取通知書的報道地點為準),擬將戶口遷移到學校的,應到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遷移地址為: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華大派出所。
C.戶口遷移證各欄內容必須填寫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蓋有戶口遷出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戶口遷移證上出生地和籍貫務必填寫到市、縣或區(qū)一級,直轄市的需填寫到縣、區(qū)一級。戶口遷移證上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上姓名一致,且要有居民身份證編號。
注:戶口遷移證由學院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統(tǒng)一收取,匯總后于2012年9月24日前交校保衛(wèi)處戶籍室,逾期未提交的,不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3.新生入學報到時,需上交填寫完整的《華僑大學學生戶口信息采集表》一份(此表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主頁下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二份(需正反面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1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張(背面注明學院、專業(yè)、姓名)。未辦理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由戶口遷出地派出所出具證明;未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需提交一份戶籍證明(或居民戶口簿首頁+本人戶口內頁復印件一份)。
五、新生個人人事檔案:
請將《研究生錄取通知書》中隨附的《人事調檔函》及時轉交檔案保管部門,并辦理調檔手續(xù)(華僑大學應屆畢業(yè)生無需辦理此事項)。8月底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公布考生檔案到達情況。
除定向、委培生以及MBA、MPA、MTA等專業(yè)以外的所有新生個人人事檔案須于8月底前轉到我校研招辦,檔案在9月1日前未到校者,將不給予報到注冊,請各位新生務必關注檔案轉遞時間。
六、其他事宜:
1.請勿提前到校,提前到校者恕無暇接待。
2.應屆本科、碩士畢業(yè)生報到時應補交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3.準備當年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十張(辦理學生證等,個人保存?zhèn)溆?。
4.攜帶四季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亦可入學后購買。
5.請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查看關于國家助學貸款、醫(yī)療保險政策、家庭情況調查表等相關規(guī)定,并于報到后按要求提交材料。
6.新生若有疑問,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595-22692540,2269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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