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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吉林師范大學 2018-03-23 相關院校:吉林師范大學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保證生源質量、選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號)及吉林省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采取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選拔出高水平的考生,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察成績定量化,綜合素質考察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
(二)學校招生巡視監(jiān)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過程的監(jiān)督、巡視。
(三)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長為組長,對本學院復試工作負全責。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由相關專業(yè)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等3-5人組成,另設秘書1人。學院負責組織本學院的專業(yè)課筆試、綜合能力面試、跨專業(yè)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登錄、匯總等工作。
三、復試工作辦法
(一)參加復試資格條件
1.達到《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型學位類、專業(yè)學位類)》A類分數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復試后按總成績排名及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名單。復試后成績合格但因招生計劃限制而在本專業(yè)不能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經本人自愿申請可校內調劑。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和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能錄取。
2.所有調劑生源(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校內調劑考生,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之間的調劑)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調劑,外單位調劑考生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后,方可參加我校復試。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考生復試報到時完成,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準參加復試,對在填寫報考信息時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參加復試考生需要提供的個人材料有: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入學時交驗);在現(xiàn)場報名時提示學籍(應屆生)、學歷(往屆生)未通過校驗的考生還需攜帶學籍/學歷認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截止時間為6月31日);
3.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生到檔案所在單位本人檔案中復印并在復印件上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應屆生成績單為蓋有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原件);
4.同等學力考生應滿足普通高校?飘厴I(yè)兩年以上(含兩年);
5.政審表;
6.考生需帶1張一寸正面免冠照片(體檢表用);
7.加分政策及資格審查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請于2018年3月23日前到研招辦登記(聯(lián)系電話:0434-3294603),上交相關證明材料,研招辦將對證明材料進行核實。
(三)體檢
體檢在校醫(yī)院進行,體檢結果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比例
復試原則上采取差額形式,生源充足專業(yè)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專業(yè)課考試、綜合能力面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面試,按總成績和招生計劃分別錄取。
1.專業(yè)課考試:
專業(yè)課的考試采取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50分(美術學、學科教學·美術考試時間為6小時)。
2.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一般采取口試或與實踐環(huán)節(ji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學院根據學科情況制定考核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滿分50分。面試老師當場評分,成績取平均分,低于30分者,需當場告知考生并由考生在綜合能力面試成績表上簽字。
原則上參考以下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基本素質占20分: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工作)態(tài)度等情況。
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占20分:考查考生對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掌握的情況,了解本科期間的學習、工作及獎勵等情況。
綜合能力占10分: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判斷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測試語種為參加復試專業(yè)的初試外國語語種,考查考生外語的聽、說、讀等能力。
4.以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鐚W科參加復試的考生是否加試專業(yè)課,參照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報考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同等學力及跨學科考生的加試時間、地點及加試命題、評卷等考務工作由相關學院自行安排。
5.旅游管理專業(yè)的思想政治理論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復試中發(fā)現(xiàn)考生綜合素質不合格的,復試面試小組有權直接提出復試不合格意見,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六)復試成績
1.復試科目設定及格線,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及格線同《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專業(yè)學位類)》中各專業(yè)A類地區(qū)單科(滿分>100分)分數線(教育、歷史、體育按150分滿分計算),低于及格線的不予錄取。
外語聽說能力、綜合能力面試及格線為30分,未達到及格線及其以上者不予錄取。
考生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總成績÷2.5×30%。
2.同等學力及跨專業(yè)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其中有1門成績低于60分者即不能錄取。
3.錄。喊磸驮嚭罂偝煽,由高到低順序,根據招生計劃錄取。
(七)復試程序
1.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吉林師范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并通過研招平臺“招生信息公開”欄目上傳,同時報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2.各學院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并將學院具體復試安排(復試小組名單、筆試考場、面試考場、候考室等)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3.研究生院確定復試名單,通過電話及互聯(lián)網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公布復試名單。
4.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5.各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學校招生巡視監(jiān)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過程的監(jiān)督、巡視。
6.各學院匯總復試各項成績,報送研究生院存檔、備查。
四、復試工作要求
(一)加強誠信評判和作弊考生查處。學校將誠信考核作為重要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二)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選擇能正確執(zhí)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此項工作。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相關工作。
(三)各學院復試過程必須全程錄音錄像,不允許任何人干預復試錄取結果。
(四)復試結束后,各學院須將復試筆試試卷及成績單、綜合面試成績單、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單、錄像光盤與成績匯總表一并交由研招辦存檔,備查。未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人查看。
五、復試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招生巡視監(jiān)督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jiān)督并指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加試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針對考生的投訴在復試結束一星期內給予答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受理考生投訴單位:吉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34-3294603
受理考生投訴電子郵箱:jlsdbs@qq.com
受理考生舉報單位:吉林師范大學紀檢監(jiān)察處(校紀委辦公室)
受理考生舉報電話:0434-3291862
吉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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