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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18 相關院校:南京郵電大學
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為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及2018年江蘇省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
2、研究生院根據教育廳下達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計劃(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及考生的初試成績,提出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公布;同時根據社會需求、學科發(fā)展、師資力量、生源情況等因素下達各學院招生指標數。
3、各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其中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書記應擔任副組長),根據本辦法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及確定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后對外公布。
4、所有擬錄取的碩士生均須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擬錄取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人簽章并報學校招生委員會通過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向考生公布。經教育部審定后,我校向政審、體檢合格且材料齊全的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二、復試工作
1、復試要求
各招生學院嚴格按工作實施細則規(guī)定組織復試,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1)招生學院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包括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形式、復試程序、筆試要求、綜合面試要求、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要求、調劑錄取辦法和綜合成績的組成及權重等。學院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及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報研究生院審核后由招生學院于復試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
(2)接收調劑生復試的學院,應在實施細則中明確接收調劑專業(yè)、要求和調劑程序,在復試前將擬調劑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批準后由招生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未經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準自行通知考生來校復試。
(3)各招生學院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復試前,各招生學院須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應屆生)、準考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役部隊簽發(fā)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4)各招生學院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統一進行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復試小組原則上至少由5名教師組成,且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復試小組應根據學科特點,認真研究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的內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評分規(guī)則等,對每位考生的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打分,要有現場記錄和簽字并妥善保存。復試階段材料各學院應至少保留三年,未錄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影像資料保存一年。
復試結束后,各學院須及時向所有復試考生公布復試結果。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有專人對復試錄取結果負責解釋,復試實施細則中須公布申訴電話和郵箱。
2、復試形式和內容
(1)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2)復試包括專業(yè)課筆試、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專業(yè)課筆試、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均由各學院負責組織。
專業(yè)課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一般不超過2.5小時。筆試的命題、制卷、試卷封裝、閱卷等環(huán)節(jié)須嚴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50分。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是對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等進行測試。各學院可根據自身特點,選擇相應的復試形式并制定相應的細則。每個考生的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研究生院對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巡察。
(3)同等學力加試:對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嚴格復試,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且與初試、復試科目不同。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3、成績計算
(1)復試總成績(滿分為250分),為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滿分50分)之和。
各招生學院可對復試筆試成績設定合格線。面試成績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小于3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綜合成績,為初試總成績與復試總成績之和,復試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為30%~50%。學院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序,提出擬錄取名單。
4、破格復試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三、調劑工作
1、調劑原則
(1)原則上學院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專業(yè)可接收調劑。
(2)非全日制專業(yè)原則上優(yōu)先接受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同專業(yè)的調劑考生。
(3)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4)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6)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yè)。
學院須在復試前將調劑考生名單報送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方可通知考生復試,并盡早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fā)復試通知。
2、調劑要求及辦法
學院應確定并公布本學院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復試錄取辦法、聯系咨詢電話。
3、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調劑工作。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學校“大學生士兵計劃”初試成績要求。
四、錄取工作
1、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學院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考生綜合成績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相同專業(yè)的全日制和非全日碩士研究生錄取時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分別按各自招生計劃錄取。
3、各招生學院對本學院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己瞬缓细裾卟挥桎浫。擬錄取考生的檔案政審工作由各學院黨委負責。
4、學校與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簽訂相關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5、我校除支教生、國防生以外,原則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學資格。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考生納入招生學院當年的招生計劃。
6、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檢,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7、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8、按規(guī)定在我校網站公示錄取考生名單,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9、各招生學院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推薦免試生)按錄取專業(yè)確定導師。導師根據本人招生人數限額和擬錄取考生的志愿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和研究方向,完成師生互選工作。
五、信息公開和監(jiān)督制度
1、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2、各招生學院要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健全監(jiān)督機制。加強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guī)則、掌握方法。
3、各招生學院應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同時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疑問,應及時答復和解釋。
4、學校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復試錄取過程,進行監(jiān)督。研究生院組織巡視小組到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jiān)管。
研招辦咨詢電話:025-83492350 025-83492086;郵箱:yzb@njupt.edu.cn
紀委監(jiān)察處電話:025-85866330;郵箱:jbxx@njupt.edu.cn
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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