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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wǎng) 2012-04-06 相關院校:中國傳媒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2012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復試辦法,詳情如下:
中國傳媒大學2012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復試辦法
根據(jù)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錄取工作的相關精神,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入學考試辦法改革,加強和規(guī)范復試工作,提高復試質量,加強復試工作在研究生選拔中的作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成立學校和MBA學院為單位的兩級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校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校長擔任,成員由紀檢、研究生院等職能部門人員組成;MBA學院領導小組組長由本單位主管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成員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相關專業(yè)或研究方向的學科帶頭人等組成。
MBA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
1.執(zhí)行我校復試辦法,組織好復試各環(huán)節(jié)工作。
2.負責MBA學院復試考核小組的組建(每個復試考核小組導師人數(shù)應不少于四人,組長一人,組員三人或三人以上,另安排記錄員一名)。
3.負責各專業(yè)復試考核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的審核。
4.負責參加復試考生的政審工作。
5.負責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6.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三、參加復試考生
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初試分數(shù)符合《中國傳媒大學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shù)要求》的考生,以及通過我校調劑審核的考生可參加我校復試。復試時間、地點詳見《中國傳媒大學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時間安排》、《2012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
四、復試原則和內容
(一)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復試筆試、綜合素質面試以及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三個部分。
1.復試筆試
考試時間為3小時10分鐘。
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外語水平測試,考試時間30分鐘。
(2)第二階段:政治理論筆試,考試時間2小時30分鐘。
(3)第一階段、第二階段間隔10分鐘,統(tǒng)一收外語水平測試試卷,發(fā)放政治理論試卷。
復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水平測試占10%,政治理論筆試占90%)。
2.綜合素質面試
MBA復試考核小組組織專業(yè)面試。面試情況要有記錄,相關人員要認真填寫《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考核登記表》、《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評分表》、《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統(tǒng)計表》,各復試考核小組面試結束,經復試考核小組討論后,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shù),復試成績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予以公布。專業(yè)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須及時更換試題?忌猿楹灧绞酱_定面試題目。
3.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
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采用聽錄音資料、回答考官問題的方式。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口試題目?谡Z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筆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10%+政治理論筆試×90%
復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2.復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90%+外語口語聽力測試×10%。
3.考生總成績采用如下的計算標準:
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五、錄取原則
1.復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學校根據(jù)復試總體情況,下達指導性招生計劃。MBA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jù)學校下達的指導性招生計劃,依據(jù)報考時第一志愿優(yōu)先原則,對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給出“建議錄取”或“建議不予錄取”等意見,并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最終確定錄取意見(同意錄取或不同意錄。
4.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完成復試過程的所有考試[復試筆試(外語水平測試、政治理論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如有一個部分缺考,則不予錄取。
5.學校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如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一經查實,不予錄取。
6.各學院(研究院)對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心理素質進行考核?己瞬缓细竦目忌杼峤恍Q芯可猩ぷ黝I導小組進行復議,如無異議,不予錄取。
7.按照教育部要求,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我校體檢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進行,不做另行規(guī)定。如考生體格檢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予錄取。
8.定向委培的考生,須在錄取前簽署定向委培協(xié)議書,并交至我校,否則不予錄取。
六、公示和監(jiān)督渠道
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查詢、擬錄取查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wǎng)中公布,網(wǎng)址為:yz.cuc.edu.cn,研招辦咨詢電話為:010-65779227,研招辦傳真為:010-65768805。此外,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為:010-65779383,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為:010-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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