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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分數(shù)線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4-06 相關院校: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2012年機電工程學院考研復試分數(shù)線及安排,詳情如下:
北京化工大學2012年機電工程學院考研復試分數(shù)線及安排
根據(jù)上級文件精神和學!侗本┗ご髮W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的要求,機電工程學院制定2012年碩士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如下:
1.機電工程學院復試分數(shù)線
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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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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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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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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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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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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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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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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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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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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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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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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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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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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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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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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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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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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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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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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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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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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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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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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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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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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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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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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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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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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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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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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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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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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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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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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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機電工程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調劑生。
2.復試時間、地點
(1)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時間:4月13日晚18:00,地點待定。
(2)復試面試時間:4月14-15日,地點待定。
3.復試程序、方式
(1)考生報到,進行復試資格審查:4月13日上午9:00-15:00,地點:機械樓213。按研究生院要求,查驗復試考生如下內容:復試通知書、初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生交驗學生證)、本科畢業(yè)學習成績表;收取考生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2)考生會議:4月13日下午16:00,地點待定。介紹學校政策與專業(yè)、研究方向,具體包括我校學制和學習年限、學生住宿條件、學位論文答辯方式等研究生教育培養(yǎng)相關政策告知考生;本學院各專業(yè)的研究方向和指導教師的基本信息。
(3)復試專業(yè)課筆試:4月13日晚18:00-20:00,考試科目根據(jù)報考專業(yè)選擇?忌鷳{初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考生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
(4)復試面試:4月14-15日,具體分組時間和地點安排,請考生于4月14日上午8:00到機械樓二層樓梯口櫥窗查看。復試面試要求:①復試面試包括專業(yè)口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②復試時提問教師按回答問題的質量評分,每個學生應有多位教師提問,每人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③復試全部完成后,由組長組織教師根據(jù)各教師評分,匯總給出成績。④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結果公示:4月15日下午16:00。考生到機械樓二層樓梯口櫥窗查看建議擬錄取結果,并到機械樓213領取《體檢表》和《選導師回執(zhí)單》。擬錄取結果以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為準。
(6)體檢時間:4月16日上午8:00,地點:校醫(yī)院。注意:早晨體檢空腹、帶一寸照片和體檢費。
(7)學生和導師雙向選擇:4月16日下午16:00前。學生離校前必須確定導師,并交回《選導師回執(zhí)單》,錄取專業(yè)以公布擬錄取結果為準。
(8)考生離校及調檔通知書領。4月16日下午17:00前。
(9)離校前注意事項:①擬錄取考生(調劑考生、非應屆考生和外校應屆考生)憑《體檢收據(jù)單》,必須到機械樓213領取《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方能離校。②委托培養(yǎng)的考生在復試結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合同書,填寫、加蓋公章后盡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10)離校后注意事項:
①非應屆考生憑《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到工作單位提取人事檔案,按時寄送北京化工大學。
②外校應屆考生將《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交就讀院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前寄來檔案,須先到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由學校填寫后寄北京化工大學。
③本校應屆考生不用寄檔案或鑒定意見。④按研招辦規(guī)定時間前寄出《人事檔案》或《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人事檔案不能按時寄交的考生按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4.復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和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00分,其中專業(yè)筆試200分,專業(yè)面試3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根據(jù)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排隊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加分原則和依據(jù)完全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符合照顧優(yōu)惠條件的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jiān)督,一旦出現(xiàn)違紀違規(guī)事件,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上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復試結束后的一周內,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研招辦受理具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6.其他
(1)本方案報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2)本方案適用于機電工程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3)其他未說明的問題由機電工程學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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