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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10-30 相關院校: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2018年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招生單位代碼80401)1998年7月20日由國務院于批準成立,為財政部事業(yè)單位。學院成立以來,秉承“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的辦學宗旨,為我國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大中型企業(yè)以及社會中介機構培養(yǎng)了大批會計、審計及稅務高級專業(yè)人才。學院是首批國家級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基地,同時也是國內首批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MPAcc )培養(yǎng)單位之一,經過十九年的發(fā)展,學院形成了以學位教育、高端財經培訓、遠程教育、智庫建設、為董事會單位服務的五位一體的辦學格局。學院擁有一大批精通理論前沿及豐富實務經驗的師資隊伍,國際一流的教學設施及豐富的圖書和網絡資源,在研究生培養(yǎng)過程中明確以提升職業(yè)能力為導向的培養(yǎng)目標,突出實務特色、系統化思維和國際化視野的高端應用型人才的培養(yǎng)。
一、招生計劃
我院2018年擬招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共計200人(含推薦免試生),具體如下:
會計(125300):100人,其中全日制45人,非全日制55人。
審計(025700):55人,其中全日制40人,非全日制15人。
稅務(025300):45人,其中全日制35人,非全日制10人。
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最終下達人數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yǎng)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五)凡是報考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截止到入學前須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忌呻S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已在教育部官網www.moe.edu.cn公開)及“研招網”報考須知。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報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網絡擁堵。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地區(qū)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fā)布的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xù)。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現場確認時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
(3)考生應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打印準考證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四、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參加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
2.初試地點:當地省、市招辦指定的考點
( 1 ) 會計、審計:
初試科目 1. 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0分)
2. 204-英語二(100分)
初試日期 2017年12月23日
( 2 ) 稅務:
初試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論(100分)
2. 204-英語二(100分)
3. 303-數學三(150分)
4. 433-稅務專業(yè)基礎(150分)
初試日期 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復試辦法和程序將在我院官網上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請各考生屆時關注。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專業(yè)課筆試。
3.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院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院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我院各專業(yè)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將根據生源情況確定。
5.復試考生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者我院不予錄取。
五、錄取與調劑
根據我院確定的錄取標準,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我院將對擬錄取研究生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我院將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請關注我院官網,并按要求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六、學習方式與學習年限
我院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忌趫竺麜r自主選擇。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截止到入學前須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在錄取前必須與學校、現所在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協議。
我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最長不超過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
七、學費及獎助體系
(一)學費
全日制學費標準:共計3.8萬,分兩次交清。
非全日制學費標準:共計8萬,分兩次交清。
(二)獎學金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學金體系分新生獎學金和優(yōu)秀獎學金兩類。關于獎學金評定,可參考《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選辦法》,基本情況如下:
新生
獎學金
|
獎勵類型
|
獎勵金額
|
比例
|
推薦免試
|
學費標準*100%(全獎)
|
推免錄取人數*5%
|
|
學費標準*50%(半獎)
|
推免錄取人數*15%
|
||
國家考試
|
學費標準*100%(全獎)
|
第一志愿錄取人數*5%
|
|
學費標準*50%(半獎)
|
第一志愿錄取人數*15%
|
||
優(yōu)秀
獎學金
|
獎學金等級
|
班級排名
|
元
|
一等獎學金
|
前10%
|
15000
|
|
二等獎學金
|
11%到20%
|
8000
|
|
三等獎學金
|
21%到40%
|
4000
|
(三)助學金
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可獲得每人每月700元的助學金,共發(fā)放22個月。
(四)困難補助
學生本人或家庭直系親屬罹患重大疾病、遭受嚴重意外傷害的補助最高可達5000元。
(五)勤工儉學
學院提供部分勤工儉學崗位,勤工儉學崗位津貼報酬為100元/天。
碩士研究生助學金相關事宜可參考《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助學金發(fā)放實施辦法》和《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困難補助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八、住宿安排
學院實行住宿收費制,住宿費用自理。
學院不解決非全日制學生住宿。
九、畢業(yè)與就業(yè)
在規(guī)定學習年限內,修滿規(guī)定的課程學分,考核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經我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碩士學位,頒發(fā)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已被錄取的非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前將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轉入學院,不能按期轉入檔案的取消入學資格。非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后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已被錄取的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不轉入學院,不參加學院獎學金的評定,學院不安排就業(yè)派遣。定向就業(yè)考生在錄取前需與工作單位及我院簽署定向培養(yǎng)三方協議,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后回定向單位就業(yè)(無派遣證及報到證)。
請考生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慎重選擇錄取類別。
十、特別說明
1.我院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2.若上級部門在 2018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
十一、招生咨詢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招生&宣傳中心
電 話:(010)64505171、64505023
E-mail:yjszs@mail.nai.edu.cn
網 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通訊地址:北京市順義區(qū)天竺地區(qū)麗苑街9號
郵政編碼:101312
學院紀委監(jiān)督電話:010-64505114
本簡章由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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