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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4-01 相關院校:海南熱帶海洋學院
為進一步促進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科學、規(guī)范、公平、透明地做好2017年旅游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和《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6〕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7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科學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著力加強能力考查,注重對專業(yè)素質、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進一步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修養(yǎng)的考核,提高選拔的科學性。
(二)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加強管理,健全制度,規(guī)范程序,加強監(jiān)督,切實做到信息公開、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的招生按照“自愿報名、統(tǒng)一招考、自主劃線、擇優(yōu)錄取、嚴格規(guī)范、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MTA教育中心二級管理負責的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監(jiān)督、指導、巡查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情況,審定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MTA教育中心組織成立復試工作組,組長由MTA教育中心主任擔任,負責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三、復試工作基本要求
(一)根據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第一志愿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保證通知到符合復試條件的每位考生(網上公布名單和電話通知)。
(二)通過調劑系統(tǒng)進行調劑的考生,須符合我校2017年旅游管理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的條件(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
(三)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適當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具體比例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四)MTA教育中心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政策做好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做好審查記錄,誰審查誰簽字,責任到人。凡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參加復試。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五)MTA教育中心成立復試小組,選拔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的人員成立復試考核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人員名單在復試前不得對外公布。同時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和業(yè)務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保證復試質量。
四、復試考核的內容和面試要求
(一)復試內容
復試的內容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由MTA教育中心負責命題、閱卷、試卷的印刷和保管,以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論素養(yǎng)和專業(yè)知識背景為主,加強復試試卷的保密管理工作,并在標準化考場進行。面試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外語水平為主,MTA教育中心負責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二)面試要求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件參加面試,提供反映其綜合素質能力與水平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左右,復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
2.復試小組按規(guī)定的考核程序進行面試(含外語交流能力、綜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MTA教育中心負責密封保管復試小組的面試記錄和面試結果。
3.將考生誠信作為專項考核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4.應為考生設立考前等候區(qū),面試考生進入等候區(qū)應將手機關閉,保持安靜;面試考生根據面試序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進入面試室面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面試現(xiàn)場。
5.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做好記錄,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老師不得攜帶移動通訊設備進考場,考場內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五、錄取工作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矫婵己顺煽冎,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三)MTA教育中心根據復試前公布的總成績計算方式,計算考生復試后總成績,并根據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試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錄取)。
六、信息公開
嚴格落實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制度,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地公開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有關工作。
(二)MTA教育中心要建立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渠道,保證考生申訴渠道的暢通,對相關的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三)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對MTA教育中心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巡視。所有涉招人員須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如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學校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舉報投訴方式
舉報郵箱:qzu2012@163.com。
舉報電話:0898-8865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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