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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3-24 相關院校:湘潭大學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和《湘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guī)定》,做好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
2.堅持把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水平作為復試的重點,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實踐能力的人才。
3.繼續(xù)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的調整和優(yōu)化,大力培養(yǎng)高層次應用型人才,主動適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協調發(fā)展。
4.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5.加強和完善監(jiān)督檢查機制,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
二、管理機構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院和紀檢監(jiān)察的校領導
成員:研究生院、紀檢監(jiān)察處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職責:統(tǒng)籌協調,全面負責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2.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小組
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組長:校紀委書記擔任
成員:監(jiān)察處、研究生院以及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職責:全面監(jiān)督、檢查各學院(系)復試和錄取工作情況。
3.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全面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復試各項工作。
4.各學院(系)成立學院(系)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系主任)擔任,副組長由書記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系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公正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學科專業(yè)的碩士生導師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5.各學院(系)成立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負責對本學科碩士研究生的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同一學科(專業(yè))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易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統(tǒng)一,做到合理、公正、公平。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同時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6.各學院(系)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系)復試錄取辦法,并于3月20日前上報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備案,經研究生院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包括各專業(yè)的計劃招生人數)。各院(系)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并通知考生。
三、復試基本條件
1.我校自主劃線專業(yè)如下:
專業(yè)/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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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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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0公共管理(公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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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不低于3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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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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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管理類聯考的復試基本分數:總分不低于245分,管理類聯考的總分不低于1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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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上述自主劃線專業(yè)和類型外,其他專業(yè)均執(zhí)行教育部劃定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qū)復試分數基本線。考生需滿足本人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要求,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guī)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對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各學院(系)要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yōu)橥瓿烧猩媱澔虮Wo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應優(yōu)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yè)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yè)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yè)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且不得調劑破格復試考生。我校破格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yè)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或在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符合破格條件的考生,由本人向研究生院申請并提交公開發(fā)表(出版)的論文(專著)、科研成果證明書、學習(工作)中獲獎證書、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證明等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復試后擬錄取的破格考生,需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批。破格復試方案,另行公布。
3.具備教育部規(guī)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4.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5.復試采取差額復試,由各學院(系)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調劑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門類或領域《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guī)定的A類地區(qū)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受跨一級學科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yè)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yè)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會計、審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滿足相關專業(yè)報考條件下),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yè),我校圖書情報碩士不接受調劑考生。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7.我校另有少量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指標,可接收調劑考生。具體請聯系研究生院招生辦。
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但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其初試成績如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可申請調劑到該計劃復試。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8.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研究生院將第一時間將有缺額的專業(yè)在系統(tǒng)中開通。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提交調劑志愿。
3.研究生院招生辦將根據各學院(系)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
4.調劑生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系)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第一時間在調劑系統(tǒng)里給學生發(fā)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
各學院(系)在3月20日-4月10日內完成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等具體安排以各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復試過程要求全程錄音錄像。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地址,具體安排請見各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考生資格審查時需攜帶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所有往屆考生需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方可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出具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的相關證明。
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現場確認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⒀芯可、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ǜ呗殻⿷ㄍ⿲卯厴I(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復試報到時應提供本人的《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
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F場確認時還需出具單位證明。
4.湘潭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核表(政治審核表需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請街道辦事處開出相關證明),《政治審核表》(點擊下載)。
5.繳納復試費120元,繳費方式如下:
第一步: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址:http://202.197.224.66:8081/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入繳費頁面;
第二步:根據網站提示,繳費。
由于數據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后第二天進系統(tǒng)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3月31日-4月2日因為財務對賬,系統(tǒng)不開放。
3、復試方式和內容
(1)專業(yè)筆試:主要為專業(yè)課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由各學院(系)按一級學科專業(yè)或二級學科專業(yè)自行命題;有選考科目者,請?zhí)崆耙詴嫘问礁嬷鶊罂紝W院(系)。復試考試科目見《湘潭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2)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形式由學院(系)自定。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a.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b.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c.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招生單位可以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由各學院(系)委派具有海外留學背景專任教師或聯系外國語學院老師進行考察。具體以學院公布復試方案為準。
(4)加試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圖書情報碩士、法律(非法學)以外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生)必須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可與初試科目、復試筆試科目相同),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1.5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若有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將不予錄取。加試具體科目見學院復試方案。
5.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課程考試時間為1.5小時,滿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本科為文科類考生,跨專業(yè)報考理工科類碩士研究生的,須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數學考試。
八、錄取
(一)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font>
1.原則上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其中專業(yè)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各占1/3)。各學院(系)可根據專業(yè)特點調整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比例,須提前交研究生院、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具體以各學院(系)向社會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管理類聯考必須加試政治理論,具體計算方法由相關院系自定。
2.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0.7=A
復試成績B=(B1(專業(yè)筆試成績)*1/3+B2(綜合面試成績)*1/3+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1/3)*0.3
3.最后總成績C=A+B
說明:
同等學力(包括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管理類聯考必須加試政治理論,具體計算方法由相關院系自定。
(二)要求:
1.各學院(系)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2.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同時,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總成績?yōu)榭忌芊癖讳浫〉幕疽罁簩τ谝恢驹缚忌,嚴格按照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5.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17年5月1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三)導師確定
復試錄取時采取雙向選擇。
(四)獎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所有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yè)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學業(yè)獎學金和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且不統(tǒng)一安排住宿,有需要的學生可向學校有關部門申請,并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
1.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政策(湘大研發(fā)〔2015〕3號)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
(1)推免碩士研究生給予特等學業(yè)獎學金;
資助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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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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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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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yè)獎學金標準(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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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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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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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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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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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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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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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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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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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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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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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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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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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自劃線的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優(yōu)先給予二等及以上學業(yè)獎學金;
3.助學金:6000元/年;
4.助教崗位:崗位數為800~1000個/學期,崗位助學金平均為1000元/標準崗位。
九、復試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2.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學院(系)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3.實行監(jiān)督巡視制度。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jiān)督。
4.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體檢
為保證錄取質量,使新生入學后能盡快辦理醫(yī)療保險手續(xù),依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我校在復試階段由湘潭大學校醫(yī)院對復試考生進行體檢。體檢有疑問者若復檢后不合格將不予錄取。體檢前請準備一寸照片一張。
十一、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fā)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2.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不提供打印材料?忌稍谥袊芯可猩畔⒕W自行下載并打印初試成績;
4.監(jiān)督電話:紀委0731-58298628研招辦0731-58292051
2017年3月17日
湘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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