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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1-09-14 相關院校:福州大學
福州大學2012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辦法已公布,詳情如下:
福州大學2012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辦法
一、 申請條件
凡外校獲得推薦免試攻讀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所在學校為2000年以前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經申報和審批,可作為我校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推免生的接收對象。
二、申請材料
符合條件且有意申請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福州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福州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個人陳述書;
3、申請人具有推薦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須加蓋教務處公章,否則申請無效);
4、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英語專業(yè)的推免生附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證明復印件1份;
6、有學術科研成果(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績單以及推薦學校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如確有困難可延至復試時提交(參加復試者請帶上述申請材料原件)。
三、申請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應于10月11日前將上述申請材料送至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或相關學院(外地推免生須以特快郵寄方式將申請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關學院和校研招辦于10月12日前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評議,研究確定復試名單,并由學院電話、傳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請者發(fā)出復試或不予接收復試的通知。
3、復試時間:10月14日-16日,由學院組織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專業(yè)知識、綜合能力等,復試程序和辦法參照《福州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修訂)》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在復試期間須到學校規(guī)定的醫(yī)院參加體驗,體檢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精神執(zhí)行。
四、錄取
1、學院應于10月17日前將復試合格擬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單報校研招辦,由我校研招辦審核匯總擬接收錄取推免生名單,并公示7天。無異議者由我校研招辦向申請者開具《福州大學擬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資格的校外考生通過我校復試錄取后,仍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內憑推薦學校提供的免試校驗碼,選擇當地高招辦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xù)者不能被錄取。
3、擬接收錄取的推免生應于11月20日前將填寫完整并蓋好省級招辦公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否則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4、擬接收的學術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國家計劃內招生計劃,均是公費培養(yǎng),無需繳納研究生學費;擬接收的專業(yè)學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專業(yè)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需繳納研究生學費(學費標準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對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進行培養(yǎng)機制改革,對全日制培養(yǎng)的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規(guī)定的學習年限內發(fā)放基本生活津貼,并且設有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優(yōu)秀學業(yè)獎學金(詳見學校相關文件)。
5、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
6、推免生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完成畢業(yè)階段的學業(yè),認真做好畢業(yè)設計(論文)。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1)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yè)證書。
(2)體檢政審不合格。
(3)考試作弊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它情節(jié)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的。
五、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區(qū)大學新區(qū)學園路2號
郵政編碼:350108
查詢網址:http://yjsy.fzu.edu.cn
咨詢電話:0591-22865507,22865506
傳真號碼:0591-22865504
單位代碼:10386
單位名稱:福州大學
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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