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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9-23 相關院校: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是國家級高級財會管理人才培養(yǎng)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組建,是財政部直屬事業(yè)單位。學院位于上海市青浦區(qū)徐涇鎮(zhèn)蟠龍路200號,占地面積520畝,三面環(huán)水,景色怡人,擁有國際一流的教學設施和住宿生活條件。
學院自建成以來,以“高層次、國際化、數字化”為宗旨,立足中國經濟改革實踐以及中國本土企業(yè)的國際化要求,致力于為我國培養(yǎng)具有國際化視野、金融與財務管理專長以及優(yōu)秀職業(yè)精神的高級經濟管理人才。在財政部、教育部和上海市的領導與支持下,逐步形成了學位教育、短期培訓、遠程教育相結合的培養(yǎng)體系,每年來院學習的各類中高級經濟管理人才超過4萬人。
學院是中國政府發(fā)起設立的亞太財經與發(fā)展學院(AFDI)所在地,是中國注冊會計師教育基地,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yè)類)培養(yǎng)基地,國有企業(yè)總會計師、財務總監(jiān)和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基地,還是世界銀行全球發(fā)展學習網絡上海遠程學習中心所在地。
學院擁有一支專業(yè)門類相對齊全、特色明顯、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豐富實踐經驗和較強教學科研能力的師資隊伍,研究領域涉足會計、審計、稅務、金融、經濟、管理等多個專業(yè)和學科門類。
自2004年起,學院成為國內首批開展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工作的單位。2011年3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專業(yè)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代碼80402),自此,學院開始獨立開展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MPAcc(代碼為125300)、審計碩士專業(yè)學位MAud(代碼為025700)人才培養(yǎng)工作。2014年5月,學院獲批為稅務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開始開展稅務碩士專業(yè)學位MT(代碼為025300)人才培養(yǎng)工作。2015年,經全國會計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認證,學院成為首批獲得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質量認證(Accreditation for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Quality,簡稱AAPEQ)的六家A級成員單位之一。
面向未來,學院將堅持“國際知名會計學院”的辦學目標,進一步探索完善符合學院實際的特色發(fā)展模式,努力將學院發(fā)展成為中國頂尖的財會人才培養(yǎng)基地、國家財會政策與企業(yè)財務運作的重要思想庫、全國性的會計信息集散中心以及重要的財會領域國際交流平臺,以更好地為實現會計強國目標服務,為財政中心工作服務,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和熟練的應用技能,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yè)、學制和名額
我院本年度有3個專業(yè)對外招生(均為專業(yè)學位碩士生),分別為稅務(專業(yè)代碼:025300)、審計(專業(yè)代碼:025700)、會計(專業(yè)代碼:125300),所有專業(yè)學位均為教育部承認的學歷教育。其中,稅務和審計專業(yè)為全日制學習方式,會計專業(yè)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除會計(非全日制)外,其他專業(yè)學位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2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2.5年,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最長可延至4年。
我院本年度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10名(含推薦免試生),以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0名。教育部尚未下達我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計劃,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我院將在錄取時視教育部實際下達計劃數、生源狀況和學院發(fā)展需要,對各專業(yè)招生數進行適當調整。
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院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且符合以下各項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①修過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課程,至少通過八門本科課程的考試;
②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當水平;
③公開發(fā)表過相當于學士學位論文水平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
同等學力考生須于2016年9月23日前向我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附上相關材料的證明,經審查同意后,才能辦理報名手續(xù)。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名階段如實填寫,不需提前向我辦提出申請;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5.報考會計(非全日制)的人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并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后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qū)、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
1.網上報名:
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階段,報名數據同樣有效,正式報名階段無需再次報名)和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
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忌呻S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現場確認:
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fā)布的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指定報考點辦理相關手續(xù),繳納報考費,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xù)。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原則上不予現場確認、不準考。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五、入學考試
1.初試:
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具體見準考證。地點為各省(區(qū)、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
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復試也需使用《準考證》)。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由國家統(tǒng)一組織。稅務專業(yè)初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101)、英語二(204)、數學三(303)和稅務專業(yè)基礎(433),初試總分為500分;審計和會計專業(yè)初試科目包括管理類聯(lián)考綜合能力(199)和英語二(204),初試總分為300分。各專業(yè)具體考試科目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
2.復試:
擬于2017年4月上中旬進行,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方式為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論、微觀經濟學、會計學、外語、專業(yè)知識及綜合能力,一般總分為300分。各專業(yè)復試的具體方式及細節(jié)將在學院研究生部網站(http://master.snai.edu)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http://app.snai.edu)上公布,復試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筆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管理會計、財務管理)。
六、資格審查與體檢
我院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院規(guī)定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院復試通知。
七、錄取
我院將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錄取名單須經院招生領導小組審議、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辦公室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
會計(全日制)和審計(全日制)分別進行初試報名,統(tǒng)一劃定復試分數線,考生在報名階段所報考專業(yè)僅供參考,初試成績公布后,考生需在參加復試時明確是否接受上述兩專業(yè)間調劑的意愿,我院將根據考生總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報考專業(yè)及調劑意愿分專業(yè)錄取。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我院會計(非全日制)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
八、學費和獎助學金
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開始實行收費制度。我院各專業(yè)學位碩士學費標準(備案中)如下,分兩次繳付:
專業(yè)名稱(含學習方式)
|
學費總額(元)
|
學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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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全日制)
|
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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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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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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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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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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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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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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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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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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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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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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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助體系,考生可參考《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學金評定辦法(2016年修訂版)》(http://master.snai.edu/glgdSR/info_340.aspx?itemid=28397)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版)》(http://master.snai.edu/uploadfiles/2016/09/201609071627522752.pdf)等內容。關于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助政策尚在制定中。研究生還可通過申請勤工助學崗位工作獲得資助。
九、學歷學位與畢業(yè)就業(yè)
在規(guī)定學習年限內,修滿規(guī)定的課程學分,考核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經我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碩士學位,頒發(fā)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非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后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有派遣證及報到證)。非定向就業(yè)考生在入學時需將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轉到我院,不能按期轉入檔案的取消入學資格。
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后回定向單位就業(yè)(無派遣證及報到證)。定向就業(yè)考生在錄取前需與工作單位及我院簽署定向培養(yǎng)三方協(xié)議,其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在原工作單位。
請考生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謹慎選擇錄取類別。
十、其他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tǒng)考。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3.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院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4.我辦不提供參考書籍和歷年試題。考生可根據我院公布的考試科目等信息自行采購參考書籍。
5.本章程內容如與教育主管部門日后下達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6.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網頁公布的信息為準。
十一、信息查詢及聯(lián)系方式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代碼:80402
聯(lián)系部門: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master.snai.edu
地址:上海市青浦區(qū)徐涇鎮(zhèn)蟠龍路200號(郵編201702)
電話:021-69768051或021-69768000-68135
傳真:021-69768000-68051
郵箱:mpacc@snai.edu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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