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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18 相關院校:長春理工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長春理工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外國語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細則》。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按《長春理工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辦法》執(zhí)行。
二、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段翠霞
成員:李啟海、張一寧、徐艷英、劉力、楊永鑫
秘書:王上
三、各專業(yè)領域(方向)擬招生人數
專業(yè)領域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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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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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招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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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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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言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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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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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擬招生人數以及各方向的人數分配根據學?傮w情況及首輪復試情況進行調整。
四、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后方能錄取。首輪復試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yè)在后期調劑時考生復試內容可適當調整。
復試前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畢業(yè)證、學位證(應屆生為學生證)、身份證信息與報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審表;本科學習成績單。
(一)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
1、專業(yè)綜合筆試及二語聽力測試
(1)專業(yè)綜合筆試試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2)二語聽力測試占10分,考試時間為30分鐘。
2、面試
專業(yè)綜合面試,重點考核業(yè)務素質和科研工作能力,滿分為90分,其中:
(1)專業(yè)基礎及專業(yè)知識占50分,考核重點:①基礎理論②專業(yè)知識③對學科發(fā)展前沿了解情況④計算機應用能力⑤本科學習成績;
(2)綜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點:①邏輯思維能力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從中表現出的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③敬業(yè)精神、鉆研精神、團結協(xié)作精神。
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得低于15分鐘,面試記錄保存3年。
(二)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yǎng);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滿分100分,70分(含70分)為合格,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擬錄取名單。每名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時間不得低于10分鐘。
(三)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統(tǒng)一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yè)主干課。每科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成績核算及錄取原則
面試成績在60分(含60分,下同)以上且復試總成績在120分以上、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在70分以上,為復試合格。
復試合格考生將復試總成績除以2乘以40%,將初試總成績除以5乘以60%,相加后為考生總成績。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計算公式: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0.6+(復試成績總分/2)*0.4
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六、復試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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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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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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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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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并查看面試分組情況
領取復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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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區(qū)第二教學樓(外國語學院)301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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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13:30~16:30
(16:00~16:30二外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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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筆試(含二外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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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區(qū)第二教學樓(外國語學院)
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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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8: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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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政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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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區(qū)第二教學樓(外國語學院)301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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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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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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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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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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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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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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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復試為差額復試,請考生做好準備,準時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
2、復試期間不體檢,體檢統(tǒng)一在報到入學后進行。
3、考生必須準時憑復試準考證、身份證、考試文具用品參加筆試,遲到15分鐘者不得入場。
4、面試時請攜帶學生證(應屆生)、畢業(yè)證(往屆生)、學位證(往屆生)、外語、計算機等級證及其它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證件號碼必須清楚)和本科成績單(專升本考生須帶?坪捅究瞥煽儐巍獙蒙山虅詹块T蓋章,非應屆生由檔案部門蓋章)、復試政審表、身份證(不需復印)。學籍(學歷)審查不合格的考生需提供學歷認證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需提供《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武警和消防官兵報考,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七、調劑
調劑流程及要求按學校統(tǒng)一安排進行。
八、學費及獎助
1、我校2016級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人/年,學制3年。
2、國家助學金發(fā)放標準為6000元/人/年。定向就業(yè)考生無國家助學金。
3、優(yōu)秀生源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標準見招生簡章。首輪復試考生有資格參評第一年學業(yè)獎學金。
九、復試紀律和要求
1、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2、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監(jiān)督,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環(huán)境。
3、對復試期間違反相關規(guī)定發(fā)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關于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違紀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對當事人嚴肅處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調查。發(fā)生舞弊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及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追究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
外國語學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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