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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wǎng) 2016-03-25 相關院校:洛陽師范學院
根據(jù)《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5〕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我校2016年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觀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教育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定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及確定復試名單,組織開展學校復試各項工作。
(二)各培養(yǎng)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任組長,負責制訂本院系的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各院系按專業(yè)成立由相關專家(不少于5人)組成的復試小組,設組長一名。小組成員應由教學、科研經(jīng)驗豐富、責任心強、外語水平較高、無直系親屬報考的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復試小組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各項考核。
(四)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過程中要規(guī)范操作,現(xiàn)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各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結果負責。校紀檢部門將對復試工作實施監(jiān)督。
三、復試程序
(一)基本要求
我校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執(zhí)行全國統(tǒng)一的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要求。
(二)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相關證件。包括: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打印件一份(限往屆生)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限應屆生)。
2.兩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
3.大學期間成績單(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或者檔案所在單位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考生復試報到時到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交驗有關證書的原件,到院系參加復試時,由院系再次查驗原件并存復印件,待復試結束后與復試記錄一并交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
(三)復試主要方式與內容
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入場。
1.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為1:1.2,生源充足的專業(yè)適度擴大差額比例)。
2.復試方式
(1)筆試
筆試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考試科目與參考書目見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網(wǎng)站)。
(2)面試
考生面試時間一般在20分鐘。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面試中進行,成績所占比例由招生院系自行確定。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并妥存?zhèn)洳。面試整個過程要求全程錄像。
3.主要內容
(1)專業(yè)素質與能力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考生的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
(四)復試時間
我校2016年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復試初步定于3月24至3月26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屆時將在我校校園網(wǎng)和研究生處網(wǎng)站公布,望廣大考生周知。
四、調劑、錄取
(一)擬錄取考生按總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到低確定(對于有調劑考生的專業(yè),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原則上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考生)。
(二)考生總成績采用加權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加權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其中,復試成績=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復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復試成績中面試和筆試單項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三)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本科主干課程2門,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調劑專業(yè)、調劑條件和程序等信息詳見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調劑簡章。
(五)復試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身體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五、體檢安排
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須對復試考生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復試期間,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和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檢查督促。
(三)各招生院系應保證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暢通。對相關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責成有關單位進行復議。
七、其他事宜
復試期間交通食宿自理。
報到地址:洛陽市伊濱區(qū)吉慶路6號(玉泉街11號)。
聯(lián)系人:王老師聯(lián)系電話:0379-68618085
交通路線:在洛陽火車站下車的,可乘81、55、33路等公交車到“帝都國際城”站(龍門路與古城路交叉口)下車后,轉乘97路公交車至終點站“師范學院”站下車即到;在高鐵龍門站下車的,可乘33路公交車到“帝都國際城”站(龍門路與古城路交叉口)下車后,到馬路對面過十字路口(龍門路與古城路交叉口)向南約50米,轉乘97路公交車至終點站“師范學院”站下車即到。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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