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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14 相關院校:中共上海市委黨校
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術型)招生復試辦法
為切實做好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術型)入學考試的復試工作,把好入學質量關,根據《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5〔9〕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術型)招生復試辦法如下:
一、復試原則: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切實做到公正無私。凡違反招生紀律者,將嚴肅查處。
二、組織領導
1.領導機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組長:曾峻(副校長)
副組長:羅峰(研究生部主任)
成員:各學位點負責人
2.實施機構:研究生部具體負責全校復試和錄取工作的組織并確定復試的基本要求,各學科復試小組按照研究生部擬定的復試基本要求,負責本專業(yè)考生的復試工作。
3.復試小組:各專業(yè)點的復試招生小組由5名副教授以上人員組成,組長由本專業(yè)點負責人擔任;外語復試小組由1名外語教師和4名專業(yè)教師組成。各復試教師應無直系親屬報考,同時需參加研究生部組織的統一培訓。
復試小組的職責:根據本專業(yè)的特點,并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guī)定,擬定專業(yè)綜合課的筆試試題及一定數量難度適中、有一定覆蓋面的口試試題,并確定評分標準;組織閱卷,評定成績;根據初復試總成績排序,擇優(yōu)錄取。
三、復試要求
1.本校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具體比例為1∶1.4。
2.復試包括本專業(yè)綜合知識、外語水平、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測試等內容。
3.對應屆畢業(yè)的考生,應著重考核其應用專業(yè)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對在職報考的考生,應著重考核其專業(yè)基礎是否扎實,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
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及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除上述考核外,必須加試(筆試)2門本科專業(yè)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專業(yè)具體的加試科目為《哲學原理》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國民經濟學專業(yè)具體的加試科目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和《宏觀經濟學》,政治學理論專業(yè)和政府管理專業(yè)具體的加試科目為《當代中國政治制度》和《公共組織理論》,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專業(yè)具體的加試科目為《馬克思主義思想史》和《當代世界政治與經濟》,中共黨史專業(yè)具體的加試科目為《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史》和《執(zhí)政黨建設理論》,社會管理專業(yè)具體的加試科目為《社會學概論》和《社會研究方法》。
4.外語復試主要了解考生基礎外語和專業(yè)外語的聽說能力。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著重了解考生對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認識,并對考生的治學態(tài)度進行必要的考察;心理測試著重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質狀況,測試結果僅作為參考,測驗分數不計入復試成績。
四、復試內容
復試科目(分數)為:專業(yè)綜合課筆試(50分)、專業(yè)綜合課面試(150分)、英語口語聽力測試(50分)、心理測試(不計入總分)四種,總分250分,合格線為15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面試成績由復試小組成員分別評分后取平均分的方法確定。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
1.專業(yè)綜合課
專業(yè)綜合課復試采取專業(yè)綜合課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專業(yè)綜合課筆試總分為50分,筆試時間為2小時。面試總分為150分。面試時,考生從題庫中任意抽取兩道題目進行口頭或書面回答。復試小組可就考生的回答進一步提問。面試時間控制在每人30分鐘以內,但不得少于20分鐘。
2.外語
外語復試分聽力考試和口試兩部分,總分為50分,其中聽力部分占25分,口試部分占25分。
3.對于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及以同等學力報考者復試期間加試的2門業(yè)務課,每門滿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業(yè)務課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
4.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采取問卷和查閱檔案的方式進行。
五、時間安排
1.在《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參加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公布后,各招生專業(yè)復試小組對符合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含調劑生)的材料進行初審,確定擬進入復試考生的名單,報研究生部復核。
2.復試名單確定后,由研究生部向考生發(fā)復試通知書。
3.復試小組應在研究生部規(guī)定的時間內統一組織復試,并對復試過程作詳細記錄,同時將復試綜合評定材料經審核后匯總,及時上報研究生部。
4.復試期間進行體檢、政審及其他情況審查,具體由研究生部統一安排。
六、監(jiān)督
我校招生復試工作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22880000-83104,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toususdx@126.com;通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虹漕南路200號,上海市委黨校研究生部招生監(jiān)督辦公室,郵編200233。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研究生部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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