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管學院2015年接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生工作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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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的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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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4-10-21 12:42
樓主
為做好我院2015年推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據《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接收2015年推薦免試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4〕35號)的安排,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推免研究生接收復試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1、領導小組:負責制定2015年推免碩士研究生接收方案和實施細則,審核通過錄取的推免生,確定推免生新生獎學金評定名單,處理推免生考核錄取過程中的相關爭議,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劉星 副組長:龍勇 成員:楊俊,廖冰,袁曉浩,但斌,陳其安 2、工作小組:負責推免生接收方案的實施,包括資格審核、復試安排、成績復核與匯總、完成錄取接收工作等。 組長: 龍勇 副組長:袁曉浩 成員:陳其安,米音,常寶龍,馮璐,盧靜 聯(lián)系電話:023-65103527 郵件:changbaolong@cqu.edu.cn 3、考核小組:在對推免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以及其在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和知識背景等進行全面考察和評價的基礎上,評定推免生的綜合面試成績。 按我院三個一級學科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分學科(專業(yè))成立綜合面試考核小組,每個面試考核小組由5名以上(含5名)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其中每個小組中的教授占專家人數的50%以上(含50%)。 二、工作紀律要求 在推免生接收錄取工作中,我院將嚴格貫徹《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文件)、《重慶大學接收迎接本科畢業(yè)生面試攻讀研究生辦法》和《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接收2015年推薦免試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4〕35號)等文件精神,堅持德、智、體、能、勤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所有參與推免生接收錄取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推免生接收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對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學院將嚴肅查處。對復試后不被錄取的考生,學院將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及調解工作。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10日內接受學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學生對復議結果有異議,由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復議。 三、推免生申請者的基本條件 1. 符合重慶大學規(guī)定的申請基本條件。 2.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接收本科畢業(yè)于“985”、“211”高校,或在教育部學位中心組織的2012年學科評估中排名前20%的經濟管理相關學科的推免生。 四、推免生報名和申請方式 推免生申請者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全國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http://yz.chsi.com.cn),填報我院相關招生專業(yè)。 五、推免生復試時間安排和注意事項 1. 我院根據推免生在“全國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中提交的申請信息,確定取得參加我院推免生復試資格的推免生。 2. 根據學校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精神,參加復試的每位推免生需繳納復試費150元,用于復試工作。 3.獲得我院復試資格的推免生報到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1) 2015年推免生資格證明(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學生證及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或證明外語水平的其他考試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4)其他相關材料(諸如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復印件,專家推薦函)。 以上材料統(tǒng)一交給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研究生辦公室(原件不交,僅用于現場查驗)。推免生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學院將取消推免生申請人的復試資格,通過復試錄取的,學校有權取消其錄取資格。 4. 復試時間:2014年9月28日——10月24日期間。具體復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推免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1、推免生復試科目設置及分數 推免生復試科目共計3門,合計500分。具體科目及分數:經濟管理綜合筆試(200分);經濟管理綜合面試(200分);英語能力測試(100分,含英語聽力測驗50分,英語口語面試50分)。 2、復試成績合格線的設置 根據研究生院的相關規(guī)定,復試總成績不及格(未達到30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學院將在復試結束后,針對復試的單科成績劃合格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推免生錄取方法 復試總成績及格(不低于300分)且復試各科成績達到學院規(guī)定的合格線者,為基本合格的待錄取生源,并按以下原則進行初步錄。悍謱I(yè)(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按復試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向下依次錄取,額滿為止,不進行跨專業(yè)調劑錄取。 另外,對于參加2014年學院優(yōu)秀大學生夏令營獲得“優(yōu)秀營員”和“特優(yōu)營員”稱號、并按要求程序在全國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中申請攻讀我院研究生的推免生,由于其在夏令營期間已經經過了學院組織的嚴格面試和綜合考核,所以不再參加復試,予以直接錄取。 4、推免生錄取結果公示和通知發(fā)布 (1)復試工作結束后,將按學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將推免生復試考核成績在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然后將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并在學校研招網(http://yz.cqu.edu.cn)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 (2)凡通過我院復試、并被我校研究院接收的推免生,由學校通過“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待錄取通知,推免生申請人收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七、推免生獎學金的相關規(guī)定 根據《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接收2015年推薦免試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4〕35號)規(guī)定,所有被錄取的推免研究生第一學年可享受A等學業(yè)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學年評選一次。 另外,被錄取的推免生還有機會獲得以下優(yōu)秀推免新生獎學金: (1)新生國家獎學金:碩士1年2萬元,每學年評選一次。 (2)優(yōu)秀推免新生獎學金一等獎:一次性獎勵10000元。 (3)優(yōu)秀推免新生獎學金二等獎:一次性獎勵5000元。 八、郵寄推免生報考登記表 復試合格被我院錄取的推免生必須在2014年11月20日前,將蓋有當地省級招辦公章的推免生“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登記表”寄(送)到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沙正街174號重慶大學研究生院416室研招辦;郵編:400044)。 九、其余相關事項 其余相關事項參見《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接收2015年推薦免試生工作的通知》(http://yz.cqu.edu.cn/view.php?nid=252)。有關我院研究生導師及其它情況介紹,參見我院官網(http://ceba.cqu.edu.cn)。 本細則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電話:023-65103527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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