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單位原則上按120%左右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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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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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6-04-20 15:12
樓主
各招生單位原則上按120%左右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進行初試科目改革的學科專業(yè)復試差額比例可適當擴大,具體比例由招生單位自定。需要特別說明的 是,這個分數線只是最低要求,過了這個線是否可以參加復試,取決于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依據報考人數、考試成績以及招生計劃、復試比例最終確定的招生單位 具體考研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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