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法學院導師簡介:周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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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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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6-05-04 18:06
樓主
個人簡介
姓名:周贇 性別:男 出生年份:1978 系別:法律系 職稱:教授 學歷:博士 電子郵件:zhoubinbei@sina.com ►個人小傳 小時候被村里人視為神童:沒讀學前班、一年級就直接讀二年級成績還不錯(白市小學,村辦--那時候,雖然號稱小學初中教育公辦,但實際情況是城市中小學公辦,農(nóng)村中小學自辦:村民通過繳納三提五統(tǒng)費用--與此同時,他們還得像傳統(tǒng)帝王社會中的農(nóng)民那樣納稅--辦學); 初中(花橋中學)時被家人視為頑童:補習了一年還只考上縣里最差的高中(但我愛我的母校--江西宜豐二中); 高中時被老師視為混子:高一、高二成績都一塌糊涂,但高考居然考中; 本科時被同學視為異類: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像我這樣不懂“人情”的就是那個啥…… 第一次工作時被同事視為書呆子:“行政部門哪有這樣較真的?” 于是,辭職、考研: 再次讀書時被自己視為笨鳥:無他,意在勵己先飛而已矣; 博士研究生提前畢業(yè)后,很幸運地被錄用到這兒工作: 我希望再次工作時能被學生視為一個刻苦、認真的好老師,也希望能被同事視為一個誠信、守時的好同事。 我的座右銘是(康有為言):行必素位,所以應人世之常;思必出位,所以究天人之際。 ►主要講授課程 《中西法律哲學比較》 《法律方法論》(《司法過程論》) 《法哲學專題》 《法理學》 《外國法制史》 ►主要學術觀點 科研工作要善于、敢于走極端,因片面才能深刻。 就法學研究而言,有兩種極端的研究進路:其一,從很外面很外面的視角研究法律,這意味著必須將法律還原到社會洪流中,并需要研究所有與法律相關的各種社會因素--此種思路需要極好的綜合能力;其二,從很內(nèi)在很內(nèi)在的視角研究法律,這意味著必須要么以一個立法者、要么以一個司法者、要么以一個守法者的立場并以語言、邏輯等為基本工具去看待、研究法律--相對應地,此種思路則需要較深的分析功底。 ►研究理念和特點 研究理念見“主要學術觀點”。 特點:目前看大有無常之病,兼有特立之征。 ►承擔項目 主持“宗教信仰自由的西方緣起與中國面向”,2014年福建省社科基金項目(2014B246); 主持“《廈門市象嶼保稅區(qū)條例》修改論證意見書”,2014年橫向課題(到賬經(jīng)費5萬元),象嶼保稅區(qū)管委會; 主持《臺灣司法決策機制及其可能啟示》,2013年福建省法學會重點項目; 主持《司法決策過程研究》,2013年廈門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yè)務費項目(2013221017); 主持“基于法律方法論的司法公信力構建問題研究”,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12CFX007); 主持“司法公信力與法律方法論”,2012年福建省社科基金(2012B017); 主持“司法過程的方法論解析與構造”,2011年教育部課題(11YJC820181); 主持“金融類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法哲學研究”,2010年橫向課題(深圳心海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資助,8萬元); 主持“立法語言特點研究”,2010年福建省教育廳項目(JA10010S); 主持“‘立法’論--語言學的進路”,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2009年學術工作坊關鍵詞特別項目(IAS-FudanXSGZFGJC09004); 主持“法律解釋學的根本悖謬”,2008年福建省社科基金項目(2008C005); 主持“法律用虛詞的立法表達研究”,2007年司法部中青年課題(07SFB3004); ►主要著作 《法理學》(獨著),清華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立法用規(guī)范詞研究》(獨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西方法哲學主題思想史論:一種系列劇式的敘述》(獨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應當”一詞的法哲學研究》(獨著),山東人民出版社(“法理文庫”)2008年版(本書獲“福建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二等獎,福建省人民政府); 主編教材一部《法理學教程》(主編),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主要論文 《典型/非典型案件二分命題的崩塌》,載《江漢論壇》2015年第5期; 《法學研究與法學圖書出版中的“有法必依”傾向》,載《中國圖書評論》2015年第2期; 《臺灣民主政制的兩面——依憑于韋伯、托克維爾及德沃金之政治理論》,載《中國圖書評論》2014年第10期; 《當下中國司法公信力的經(jīng)驗維度——來自司法一線的調(diào)研報告》,載《蘇州大學學報》(法學版)2014年第3期(本文全文轉載人大報刊資料中心《訴訟法學》2014年第12期); 《論立法的待續(xù)本質》,載《哲學研究》2014年第6期; 《論法律推理中的類推》,載《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14年第2期; 《一百步與五十步:法條主義與其批評者的差別》,載《江漢論壇》2014年第2期; 《論法學家與法律家之思維的同一性》,載《法商研究》2013年第5期(本文為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法理學、法史學》2013年第12期以及《新華文摘》2014年第3期全文轉載;并得到《人民法院報》2014年1月22日理論版頭條重點推介); 《比翼齊飛方為美——法理學導論》,載《法學教育研究》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政治化:司法的一個面向》,載《法學》2013年第3期; 《論作為立法用虛詞的“必須”》,載《蘇州大學學報》2013年第1期; 《開放的事實》,載《現(xiàn)代法學》2013年第1期; 《論司法過程中的法律-事實關系》,載《求是學刊》2012年第6期; 《當下中國高等法學教育之惑》《載《廈門大學法律評論》第十九卷; ►主要社會兼職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訓授課教師(2013-); 《廈門大學法律評論》主編(2011-); 牛津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11年); 福建省普法講師團成員; 中國法學會法理分會理事; 廈門社科聯(lián)“鷺江講壇”報告人。 ►聯(lián)系方式 zhoubinbei@sina.com.cn http://zhoubotong.fyfz.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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